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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8,400,00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6,064,900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82/10=(23,8400,000-6,064,900)*1.82/10=42,284,988.2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2,284,988.20/238,400,000*10=1.773699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73699。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上限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11.00-0.1773699≈10.82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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