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5月公司为炘皓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51.54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49.57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一) 对外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十九亿元,为全
资子公司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六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具体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5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炘皓新能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票证敞口类融资100.00万元,向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51.54万元,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在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就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月担保后对炘皓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49.57万元,对炘皓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38,950.43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BTWCNR8Y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创业路9号注册资本:23,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江华成立时间:2022年8月5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63,689.11 | 272,244.19 |
负债总额 | 268,733.76 | 277,677.40 |
净资产 | -5,044.65 | -5,433.21 |
营业收入 | 29,812.86 | 3,563.86 |
净利润 | -28,156.93 | 417.06 |
其他情况:炘皓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股东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炘皓新能源100%的股权,炘皓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炘皓新能源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乙方(主办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成员单位):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甲方给予乙方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资产池根据乙方信用额度确定的加载融资额度的,乙方主办单位就其他成员单位使用该加载融资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主办单位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质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质押资产到期托收款项、兑现资金及资产池保证金优先用于清偿资产池融资项下债务。甲方也可以直接将出质资产变现,或者与出质人协议以出质的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出质资产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资产池融资项下债务。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融资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担保范围:包括乙方、乙方成员单位根据《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在甲方处办理的各类融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炘皓新能源日常经营需要所提供的必要担保,有利于炘皓新能源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把握产业机遇,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炘皓新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炘皓新能源没有逾期债务,没有重大偿债风险。截至2024年3月31日,炘皓新能源资产负债率高于70%。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5月31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51,049.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57%;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51,049.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57%。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8.04%;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8.04%。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