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参股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近日收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2023年度现金分红款共计人民币9,819,153.76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海证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国海证券于近日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国海证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国海证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元(含税),不派送股票股利。其中,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245,478,844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3.84%),可获得现金分红款9,819,153.76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1.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现金分红款,所得现金分红款将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将对公司当期及全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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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