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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3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3日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发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情况,总股本以及注册资本均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7,130,392,419股增加至7,179,340,58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130,392,419元增加至7,179,340,589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与更新。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下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

(五)《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六)《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十三)《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修订后的部分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中的(一)-(六)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28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7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达标,不具备当期全部、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以上285名离职人员及77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83,48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505名调整为3,220名,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3,702,600份调整为31,288,960份。

公司监事会及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以及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获得授予的3,21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288,960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30.22元/股。

公司监事会及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以及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王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王来春女士、王来胜先生、钱继文先生、郝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非独立董事王来春女士、王来胜先生回避表决。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侯玲玲女士、刘中华先生、宋宇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宋宇红女士回避表决。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王来春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EMBA,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特邀副会长,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实控人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王来春女士为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来春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来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来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第十四届东莞市政协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曾任深圳市质量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实验室联合会理事。王来胜先生自8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个体经商;1999年王来胜先生与王来春女士共同购买立讯有限公司股权;2004年与王来春女士一起创办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并担任副董事长至今。

王来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增持计划现持有公司股票15,439,647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来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钱继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本科学历。钱继文先生于2016年4月加入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终端天线事业部负责人,负责终端天线事业部相关管理运营工作,其拥有近30年精密电子制造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钱继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钱继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郝杰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郝杰先生于2017年10月加入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半导体封装及SMT事业部负责人,负责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拥有扎实的运营管理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消费电子行业从业经验。郝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郝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

侯玲玲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社会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东莞仲裁委员会以及深汕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侯玲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侯玲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侯玲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中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会计学教授,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刘中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担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中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中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宋宇红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国高等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深圳罗湖法院调解中心调解员。宋宇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宋宇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宇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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