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16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56,965股,回购价格为6.1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156,965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156,965元。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156,96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57-28362866
5、电子邮箱:hxjdzqb@hisens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