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预审议,经过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积极开展“不良+房地产”布局,与房地产企业合作探索房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本次投资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股权,符合广州资产经营战略及业务布局方向,有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协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广州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广州资产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越秀地产港股股票,交易定价
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提醒公司关注房地产行业政策及市场发展动向,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价走势,做足投资研判和操作风控等措施,保障投资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曦、刘中华、谢石松、冯科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