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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橙子: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29.90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11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以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12,7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94%,购买最高价格为20.24元/股,最低价格为16.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712,692.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9.90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6,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2,73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02,153,961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15,396.10元(含税)。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2,153,961×0.10)/102,666,700≈0.09950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0.09950)+0]÷(1+0)≈29.90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17万股(含)至100.33万股(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至0.98%。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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