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4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敦煌市人民政府
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协议系框架协议,属于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具
体实施尚需各方进一步商议确定。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202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合作后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自转型以来,围绕能源物流主业全力推进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建设运营齐头并进,同时积极拓展红淖铁路下游通道。敦煌至红柳河铁路是贯彻“一带一路”、“交通强国”和疆煤外运的重要通道项目,该项目建设对构建疆煤外运综合运输通道体系和敦煌丝绸之路节点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6月,敦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签订了《新建敦煌至红柳河铁路项目及敦煌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对方为敦煌市人民政府,合作方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各方友好协商,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
1、合作原则
按照“依法合规、平等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和完善双方合作机制,深化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和交流,推动项目的实施,实现共同发展。
2、合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敦红铁路项目、物流基地项目。
3、合作方式
各方建立和完善战略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围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4、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以各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若项目未能如期立项实施或乙方未能最终获得承建项目,本协议自动解除。
5、合作机制
(1)建立定期、不定期高层会晤机制。为保证相互合作的顺利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彼此在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本协议确定的有关事项落到实处,双方将建立不定期高层会晤机制,加强交流,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成立合作工作小组。由甲乙方指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围绕具体合作进行对接。其主要职责是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负责落实和推进有关工作。
6、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并非构成彼此必须进行合作的义务,实际合作项目须经过甲乙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合作协议(合同)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红淖铁路下游通道,充分发挥“市场+政策+资源”优势,持续扩大能源物流业务规模,快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物流主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敦红铁路北端经红淖铁路直达新疆哈密、准东两大煤炭供应基地;南端经敦格铁路、西格铁路、兰渝铁路、西成铁路通达西南、中南等地。敦红铁路建成后,红淖铁路的出疆煤炭不仅可以通过兰新铁
路、临哈铁路出疆,还可以通过敦红铁路进入西南地区,形成“疆煤外运”新通道。届时,红淖铁路将成为疆内唯一一条可以同时连接疆煤外运“一主两翼”铁路通道的关键线路,后方通道能力进一步提升,对疆煤外运战略落地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系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