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2/1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74,8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877%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720.9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0.86元/股~87.0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3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84)。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2.91元/股(含本数)。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20.61万股至24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74,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77%,购买的最高价为87.00元/股、最低价为70.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7,209,515.9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