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具体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和《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2024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3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4 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