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酵母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契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战略导向,业务融合。结合专业和业务管理逐级分解企业战略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贯穿于专业管理和业务流程全过程,促进企业各项业务高效运转,确保战略目标有效落实。
2.注重实绩,科学量化。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按照规范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3.以人为本,强化激励。坚持公司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合、个人工作绩效与公司组织绩效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
三、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年,上市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 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21.5%;以202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均值为基数,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4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1%。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 2025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22%;以202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均值为基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5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3%。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2026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22.5%;以202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均值为基数,202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6%,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6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5%。 |
注:1.上述业绩指标EOE=EBITDA/平均净资产,是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
综合性指标,其中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利息净支出。2.在计算EOE时,采用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利润总额为核算口径。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在计算EOE时可剔除该等行为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
(二)解除限售考核对标企业的选取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安琪酵母属于“食品制造业”,本次从食品制造业中选取与公司具有可比性的A股上市公司23家(不含“安琪酵母”)作为对标企业,且不包含ST、*ST企业,对标企业列表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000716.SZ | 黑芝麻 | 600882.SH | 妙可蓝多 |
001219.SZ | 青岛食品 | 600887.SH | 伊利股份 |
001318.SZ | 阳光乳业 | 600929.SH | 雪天盐业 |
002481.SZ | 双塔食品 | 602597.SZ | 金禾实业 |
002507.SZ | 涪陵榨菜 | 603020.SH | 爱普股份 |
002570.SZ | 贝因美 | 603237.SH | 五芳斋 |
002626.SZ | 金达威 | 603288.SH | 海天味业 |
002661.SZ | 克明食品 | 603739.SH | 蔚蓝生物 |
600299.SH | 安迪苏 | 603866.SH | 桃李面包 |
600305.SH | 恒顺醋业 | 605338.SH | 巴比食品 |
600429.SH | 三元股份 | 605339.SH | 南侨食品 |
600597.SH | 光明乳业 |
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发生退市、主营业务重大变化或由于收并购、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导致数据不可比
时,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或更换相关样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但相应调整需报宜昌市国资委备案。本计划有效期内,若上述对标企业存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应剔除被收购资产对企业利润规模的影响。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发布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性考评打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根据个人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不同的考核评价结果对应不同的绩效考核系数:
考核评价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标准系数 | 1.0 | 0 |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处理。
五、考核期间与周期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
(二)考核周期
本计划实施期间按照考核年度安排每年一次。
六、考核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七、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统一销毁。
八、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