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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51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投”)、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厚康”)、西藏和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和汇”)于2024年5月28日起5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总额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份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5月3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西藏和汇的通知,获悉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西藏和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3,810,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和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20-07C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
股票简称鹏都农牧股票代码002505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8,381.031.31
合 计8,381.031.3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69,680.4310.9369,680.4310.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680.4310.9369,680.431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1,381.8715.90101,381.8715.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1,381.8715.90101,381.8715.9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9,644.9210.9369,644.9210.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644.9210.9369,644.921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西藏和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5,549.172.4423,930.203.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549.172.4423,930.203.7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256,256.3940.20264,637.4141.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6,256.3940.20264,637.4141.5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投、西藏厚康、西藏和汇拟自2024年5月28日起5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总额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份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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