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甘肃能源股票代码:0007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1单元209-6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向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4年5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甘肃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甘肃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议案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4、其他审批、备案、授权或登记(如需)。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发行人、公司、甘肃能源 | 指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电力 | 指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长电投资 | 指 |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长江电力、长电投资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甘肃能源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比例上升,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股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电力、长电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常乐公司66.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
电投集团 | 指 |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能源控股股东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
法定代表人 | 马振波 |
股本 | 24,468,217,716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0405L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经营范围 | 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2年11月4日至长期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 |
2. 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注1 | 47.30%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79% |
3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0% |
4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04% |
5 |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2 | 3.81% |
6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60% |
7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69% |
8 | 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1.86% |
9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7% |
10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67% |
合计 | 77.33% |
注1:期末持股数量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三峡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三个账户合并计算。注2:期末持股数量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四个账户合并计算。
3.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马振波 | 副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否 |
张星燎 | 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否 |
胡伟明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王 洪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滕卫恒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苏天鹏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洪 猛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张必贻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文秉友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燕 桦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黄德林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黄 峰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詹平原 | 财务总监 | 男 | 中国 | 否 |
谢 俊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否 |
冉毅川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否 |
刘海波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否 |
薛 宁 | 董事会秘书 | 男 | 中国 | 否 |
潘 静 | 总法律顾问 | 女 | 中国 | 否 |
(二)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1单元209-6室 |
法定代表人 | 詹平原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MA1K4KY420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咨询。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
经营期限 | 2020年08月11日至2070年08月10日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 |
2. 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3.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詹平原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否 |
闫 坤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聂武钢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郭剑安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蔡伟伟 | 董事 | 男 | 中国 | 否 |
曾志伟 | 总裁 | 男 | 中国 | 否 |
(三)截至2024年3月末,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长江电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电力除持有甘肃能源5%以上股份外,在境内、境外还拥有湖北能源、广州发展、国投电力、川投能源、申能股份、三峡水利及桂冠电力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二)长电投资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7.30%
47.3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电投资在境内、境外未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
1、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2023年1月9日至2024年5月30日,长江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7,192,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
2、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甘肃能源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相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月9日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电力持有甘肃能源股份数量为223,895,582股,持股比例为13.99%;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电投资持有甘肃能源股份数量为17,212,486股,持股比例为1.08%。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至2024年5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长江电力
1、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2023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5日,长江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7,192,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
2、上市公司向电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电力直接持有甘肃能源301,087,986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0.35%。
(二)长电投资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电投资直接持有甘肃能源17,212,486股股份,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0.5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长江电力及长电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长江电力 | 223,895,582 | 13.99% | 301,087,986 | 10.35% |
长电投资 | 17,212,486 | 1.08% | 17,212,486 | 0.59% |
注: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根据本次重组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测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实际变动情况,应当以权益变动发生时的实际情况测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增持时间 | 增持主体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价格区间(元/股) |
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5日 | 长江电力 | 12,119,100 | 4.91 |
合计 | / | 12,119,100 | 4.91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长江电力、长电投资法人营业执照;
2、长江电力、长电投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上市公司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曾志伟
2024年5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曾志伟
2024年5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4楼 |
股票简称 | 甘肃能源 | 股票代码 | 00079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1单元209-6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1、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2、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股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长江电力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223,895,582股 持股比例: 13.99% 2、长电投资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7,212,486 股 持股比例: 1.0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长江电力 股票种类: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301,087,98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35% 本次变动数量:增加77,192,404股 本次变动比例:被动减少3.64% 2、长电投资 股票种类: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7,212,48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59% 本次变动数量:0股 本次变动比例:被动减少0.48%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 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5日 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登记之日 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被动稀释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涉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曾志伟
2024年5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曾志伟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