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29日、30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书面确认,截至目前,除公司已于近日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份,第一大股东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华晟零部件”)计划增持及已部分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29日、30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华晟零部件及间接控股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函查证,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及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均未筹划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
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尚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2024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副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李景伟先生、副总裁林尚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2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0.013%。
2024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晟零部件计划自2024年5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管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司财务总监(暂代)兼董事会秘书孟磊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0.0026%。
2024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晟零部件按照增持计划首次增持了公司股份6,70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0.3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4—19、20、22、23号)。
除上述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动,公司股价短期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业绩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775,447.12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4,647,672.74 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26,242.31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21,495.52 元。
四、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