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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晶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3.7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3.48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6月7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3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2024年6月7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8034晶能转债可转债转股复牌2024/6/62024/6/7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4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及2024年5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晶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晶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将于2024年6月6日(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公司本次为差异化分派,故上述现金股利应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5,199,56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29,721,26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9,975,478,303股。本次差异化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975,478,303×0.224)÷10,005,199,567≈0.223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P0—D=13.70 -0.223 =13.477元/股。

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实际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48元/股。

综上,本次“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0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晶能转债”于2024年5月31日停止转股,2024年6月7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晶能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联系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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