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9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39,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9,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商络转债”,债券代码“123167”。
公司本次发行的“商络转债”自2023年5月23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络转债”累计转换408,548股公司股票,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630,408,548股。
“商络转债”于2024年4月25日停止转股,并于2024年5月8日摘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商络转债”累计转换56,597,056股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87,005,604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630,408,548股变更为687,005,604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630,408,548元增加至687,005,60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40.854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700.5604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3,040.8548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8,700.5604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