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骑士乳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832786 证券简称:骑士乳业 公告编号:2024-055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党涌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447,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0,546,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振华先生、李华峰先生、付明月先生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振华)》(公告编号:2024-02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华峰)》(公告编号:2024-0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明月)》(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了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的行业发展、经济政策等因素,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09,053,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25,4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党涌涛、田胜利、乔世荣、高智利、王喜临、薛虎、杜旭林、党永峰、党晓超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未来12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4,9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股数2,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处理对全资子公司借款》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及收益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提供借款及授权事宜进行相应安排,具体内容如下: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发展需要对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含承兑汇票背书),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不收取利息。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具体处理对全资子公司借款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股权出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敕勒川糖业”)经营发展的需求,拟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有的敕勒川糖业37.50%的股份出质给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善成”),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党涌涛、李俊夫妇的个人信用,为敕勒川糖业与杭实善成签订的《共同合作协议书》及主合同下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文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100,000,000.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党涌涛虽然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但系其以个人信用为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子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7.2.11(五)的规定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故党涌涛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下简称“敕勒川糖业”)拟与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善成”)达成《共同合作协议书》,协议期内,杭实善成为敕勒川糖业提供资金支持,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并收取不超过2,50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的利息服务费(具体利息服务费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按照5%的年利率计算)。该笔资金提供至敕勒川糖业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专款专用,仅供《共同合作协议书》许可范围内使用,上述利息服务费不含税,具体利息服务费以相关条款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4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 数比 例票 数比 例票数比例
(七)《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2,459,44999.92%2,0000.08%00%
(九)《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459,44999.92%2,0000.08%00%
(十二)《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处理对全资子公司借款》2,459,44999.92%2,0000.08%00%
(十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股权出质的议案》2,459,44999.92%2,0000.08%00%
(十五)《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2,459,44999.92%2,0000.08%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银雪、李超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