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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关于为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5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威国际”)及控股子公司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印尼盛拓”)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6,870.4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7,000万美元为盛威国际、印尼盛拓共用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美元为盛威致远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汇丰银行签署了《保证

书》,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5亿元。

盛威国际和印尼盛拓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70%,公司本次为盛威国际、印尼盛拓提供合计8,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9.3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盛威国际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25,501.47万元,对印尼盛拓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12,167.9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威国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622207注册资本:10,000港元注册地址:Flat/RM 1006, 10/F, PO Yip Building, 23 Hing Yip Street, KwunTong, Hong Kong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董事:邓伟军业务性质:锂电池和新能源的实业投资,技术合作货物进出口公司直接持有盛威国际100%的股权,盛威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威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60,469.68405,757.24
负债总额259,730.78296,625.94
净资产100,738.90109,131.30
项目2023年(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93,472.3840,495.31
净利润42,052.554,826.31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威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印尼盛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住 所: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莫罗瓦利工业园(IMIP)成立时间:2021年7月印尼盛拓注册资本1.05亿美元。公司间接持有其6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STELLAR INVESTMENT PTE. LTD.持有印尼盛拓35%股权。

印尼盛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14,208.90282,471.00
负债总额141,225.83207,746.00
净资产72,983.0774,725.00
项目2023年(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1,323.941,616.97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印尼盛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担保范围:被担保方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

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被担保方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因被担保方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被担保方支付的其他金额;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盛威国际及印尼盛拓合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等值人民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盛威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印尼盛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73,219.4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书》。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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