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4-040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4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7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8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监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Ambit Microsystems(Cayman)Ltd.、Rich PacificHoldings Limited、Hampden Investments Limited、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ArgyleHoldings Limited、Joy Even Holdings Limited、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Robot HoldingCo., Ltd.、Star V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等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138 | 工业富联 | 2024/6/18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于2024年6月21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1.2)送达本公司。本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回复送达本公司。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3点00分至14点00分,14点00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层。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层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务常设联系人:揭晓小电话:0755-3359 5881电子邮箱:ir@fii-foxconn.com
(二)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1.1:授权委托书附件1.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复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7 |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
9 | 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1.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注:1.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24年6月21日或之前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