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以合计5,157,620.95万元价格(最终以经财政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向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本)转让底层为9支产业基金和1支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份额收益权的信托受益权或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过去12个月,除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以外,本行与邮政集团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超过本行净资产5%以上的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行拟向中邮资本转让底层为9支产业基金和1支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份额收益权的信托受益权或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 | 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1期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12,000,000,000.00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12,000,000,000.00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1,378,228.92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2期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30,000,000.00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3,705.49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15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4,814,301,000.00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4,814,301,000.00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516,000.85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0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4,584,652,690.15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4,584,652,690.15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617,413.15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6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17,500,000,000.00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17,500,000,000.00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1,958,670.11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8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2,001,223,412.28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2,001,223,412.28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186,348.49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9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424,000,000.00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424,000,000.00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40,262.23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31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 | 人民币165,436.25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
1,258,069,649.10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1,258,069,649.10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1,258,069,649.10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1,258,069,649.10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华润信托·润盈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966,799,573.41份集合资金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966,799,573.41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255,944.42万元,由中邮资本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本行于《华润元大资产润盈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项下享有的371,077,134.29份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对应本金为人民币371,077,134.29元),以及其所随附的一切权利及义务。 | 人民币35,611.04万元,由中邮资本于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行支付。 |
注: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协议项下各转让价格最终将以经财政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截至本公告日,本行与中邮资本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书面协议,最终交易条款以本行与中邮资本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行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资本精细化管理。按照当前资本计量规则,标的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占用本行较多资本。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节约存量资本占用,提升对“三农”、消费、小微企业等本行信贷差异化增长重点领域投放的支撑能力,助力高质量发展,本行拟向中邮资本转让底层为9支产业基金和1支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份额收益权的信托受益权或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4年5月30日,本行召开了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
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军、姚红、韩文博、陈东浩、魏强已回避表决。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五)过去12个月,除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以外,本行与邮政集团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超过本行净资产5%以上的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邮资本为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中邮资本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7886852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16层甲3-1601
法定代表人:胡尔纲
注册资本:958,141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邮资本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资产总计 | 19,244,808,524.29 |
股东权益总计 | 19,006,174,615.85 |
净利润 | 9,525,799.20 |
注:为中邮资本单体报表(未合并)数据。
与中邮资本的其他关联关系说明:中邮资本为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与中邮资本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本行与中邮资本存在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纳入本行与邮政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
资信状况:中邮资本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底层为9支产业基金和1支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份额收益权的信托受益权或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该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交易类型。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交易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信托受益权
1、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1期
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1期成立于2016年3月24日,将于2046年3月24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120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20亿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1,305,192.92万元、账面净值1,305,192.92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利润 | 455 | 337 |
税后利润 | 341 | 253 |
2、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2期
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2期成立于2016年6月24日,将于2046年6月24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0.3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0.3亿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3,332.90万元、账面净值3,332.90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或亏损)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亏损)/利润 | 1 | (2) |
税后(亏损)/利润 | 1 | (2) |
3、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15号投资单元
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15号投资单元成立于2016年9月6日,将于2029年8月21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48.14301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48.14301亿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空间和海洋产业、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先进半导体、机器人、物联网、智能系统、新一代航空装备、空间技术综合服务系统、智能交通、高效节能环保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537,754.56万元、账面净值537,754.56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或亏损)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亏损)/利润 | 480 | (47) |
税后(亏损)/利润 | 360 | (35) |
4、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0号投资单元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0号投资单元成立于2016年12月21日,将于2027年9月20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51.1875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民币51.1875亿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该合伙企业的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57.6875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新兴产业早中期及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636,932.74万元、账面净值636,932.74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或亏损)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亏损)/利润 | (708) | 1,025 |
税后(亏损)/利润 | (531) | 769 |
5、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6号投资单元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6号投资单元成立于2016年10月28日,将于2026年11月20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250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50亿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1.78亿元,80%投资于中央企
业转型升级相关项目,20%投资于其他具有经济回报和社会效益的有关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1,968,498.16万元、账面净值1,968,498.16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利润 | 1,595 | 367 |
税后利润 | 1,196 | 275 |
6、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8号投资单元
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8号投资单元成立于2017年1月9日,将于2027年1月8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56.25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深圳市国协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56.25亿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该合伙企业的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00.095亿元,主要投资方向包括现代物流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园区开发、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型消费等产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198,907.76万元、账面净值198,907.76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或亏损)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亏损)/利润 | (377) | 278 |
税后(亏损)/利润 | (283) | 209 |
7、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9号投资单元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9号投资单元成立于2017年2月28日,将于2029年2月27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4.24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深圳市招商银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人民币4.24亿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高端制造、空间和海洋产业、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城市发展、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健康技术、金融、现代服务、贸易等领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39,181.30万元、账面净值39,181.30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或亏损)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亏损)/利润 | 19 | (13) |
税后(亏损)/利润 | 14 | (10) |
8、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31号投资单元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31号投资单元成立于2017年6月30日,将于2032年6月30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13.80亿元,受托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除本行外,该信托计划无其他受益人。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民币13.8亿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该合伙企业的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103.434亿元,主要投资方向包括新兴产业早中期及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165,319.92万元、账面净值165,319.92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利润 | 1,808 | 214 |
税后利润 | 1,356 | 160 |
9、华润信托·润盈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润信托·润盈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16年12月20日,将于2026年12月20日到期。该信托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
11.55亿元,受托人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除本行于其中持有人民币11.54亿元的份额外,深圳红树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其中持有人民币0.01亿元的份额。该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为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民币11.55亿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该基金的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战略目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信托受益权的账面原值199,214.76万元、账面净值199,214.76万元。该信托受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利润 | 337 | 482 |
税后利润 | 253 | 362 |
(二)转让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
华润元大资产润盈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7年1月11日,将于2027年1月11日到期。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本金为人民币4亿元,管理人为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本行外,该资产管理计划无其他委托人。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底层资产为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人民币4亿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该有限合伙的认缴规模为人民币56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新兴产业早中期及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的账面原值18,585.01万元、账面净值18,585.01万元。该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税前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利润 | 251 | 11 |
税后利润 | 188 | 8 |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以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总价格5,157,620.95万元确定,该等评估结果尚待履行财政部的备案程序,最终转让总价格以经财政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的评估以2023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评估。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评估机构 | 账面净值 | 评估价值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1期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1,305,192.92 | 1,378,228.92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5号投资单元2期信托合同项下的受益权份额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3,332.90 | 3,705.49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15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537,754.56 | 516,000.85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0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636,932.74 | 617,413.15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6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1,968,498.16 | 1,958,670.11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8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198,907.76 | 186,348.49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29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39,181.30 | 40,262.23 |
本行于建信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31号投资单元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65,319.92 | 165,436.25 |
本行于华润信托·润盈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下的受益权份额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199,214.76 | 255,944.42 |
华润元大资产润盈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下的收益权份额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8,585.01 | 35,611.04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财政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与中邮资本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书面协议,最终交易条款以本行与中邮资本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
本行董事会认为中邮资本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行不再持有标的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基于转让事项,本行预计确认合计约人民币84,700.92万元的收益,该收益由转让标的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的总价格人民币5,157,620.95万元减去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对应的账面价值人民币5,072,920.03万元而得出。
转让事项所得款项将用于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本行业务发展。通过本次交易,本行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在“三农”、消费、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撑能力,助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5月29日,本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2024年5月30日,本行召开了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信托受益权和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军、姚红、韩文博、陈东浩、魏强已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