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及选举董事长的
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5月28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5月3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结合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贾晋中、袁国强、白重恩、陈汉文4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执行董事许明军因公请假,委托执行董事吕志韧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执行董事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吕志韧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吕志韧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吕志韧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吕志韧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吕志韧回避表决。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6家单位参与设立国能科创种子基金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在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及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董事会就该等关联(关连)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关连)董事贾晋中、杨荣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国能(北京)科创种子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议案(三),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吕志韧简历吕志韧,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吕先生拥有丰富的战略、运营、风险、ESG等方面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1987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EMBA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吕先生自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吕先生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18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裁。此前,吕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