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节能铁汉”)于2024年5月2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蕾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就本次重组,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
因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并编制了《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将根据监管机关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如需)。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