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4-056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3日10时至2024年7月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tp://sf.taobao.com,户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李恩平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票,目前尚处于拍卖公示期。
公司通过查询获悉,本次拍卖依据的法律文书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李恩平所持有公司股票的执行裁定书为“(2023)内01执恢195号”。现将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李恩平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票
1、标的名称: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的23,446,674股股票及红利;
2、起拍价:38,819,070元人民币;
3、保证金:3,800,000元人民币;
4、增价幅度:10,000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涉及的承诺情况
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股东李恩平承诺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自愿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股东李恩平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股票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本次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2024年5月20日,李恩平持有公司股份23,446,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此次将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
3.29%。
上述司法拍卖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四、风险提示
1、2022年5月25日何琳、翁华银、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德金晟”)分别出具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上述股东承诺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自愿锁定其持有的摩登大道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上述股东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股票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若何琳、翁华银、瑞德金晟所持公司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需遵守上述规则。
股东名称 | 处置前 | 处置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林永飞 | - | 0.00% | - | 0.00% |
李恩平 | 23,446,674 | 3.29% | - | 0.00% |
合计 | 23,446,674 | 3.29% | - | 0.00% |
3、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关系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原一致行动人何琳、翁华银、瑞德金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被冻结。自《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何琳、翁华银、瑞德金晟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要求,不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