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临2024-025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5月30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贲圣林、漆远等2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吕家进董事委托陈信健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4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陈信健副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股东大会逐一进行选举:
股权董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黄汉春、乔利剑、张为、朱坤、陈躬仙
执行董事候选人:吕家进、陈信健、孙雄鹏
独立董事候选人:贲圣林、徐林、王红梅、张学文、朱玉红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其中黄汉春、张为、朱玉红等三位董事候选人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资格;朱坤的董事任职资格正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中。
陈逸超、肖红、漆远等三位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之日任期终止,公司对该三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费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方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更新及验证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3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4年第二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给予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陈逸超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上述第一、第八等2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家进,男,1968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河南省邮政储汇局副局长、局长,河南省新乡市邮政局局长,河南省邮政局副局长,辽宁省邮政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副局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行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执行董事、行长,交通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信健,男,196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福建省财政厅金融处、外债处处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监事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黄汉春,男,1960 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福建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国库处处长,综合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综合处处长、二级巡视员。现已退休。
乔利剑,女,197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精算部副总经理兼产品开发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业务管理部/精算部副总经理、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
张 为,男,1980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财务审计部科员,国家烟草专卖局机关服务中心(局)机关财务处科员,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机关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审计一处副调研员,湖北十堰市竹山县副县长(扶贫挂职),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
司)机关财务处副调研员。现任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机关财务处副处长。朱 坤,男,1978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高级经理、项目评审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管理部高级副总裁、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董事会秘书。陈躬仙,男,1968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福建省机械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机关党委主任科员、企业处主任科员、企业处副处长、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投资和规划处处长,福建省经信委投资和规划处处长,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厅级稽查专员,福建省审计厅副厅级稽查专员。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孙雄鹏,男,1967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分行营业部兼国业部经理,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行长,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行长,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贲圣林,男,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荷兰银行高级副总裁,汇丰银行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及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等。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和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席所长,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创始院长,全国工商联国际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数字金融科技联合会联合主席,广东金融专家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和《中国金融学》执行主编,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通证券独立董事,中国建设银行监事。
徐 林,男,196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原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发展规划司司长、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中心主任,中美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美绿色长三角(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南京龙鹰绿色管理
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多木林绿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通慧绿智企业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外部监事,联润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全联并购公会党委书记兼常务副会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学会监事长、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红梅,女,1961年6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邮电部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兼任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执行机构秘书长、集团公司改革办主任、中国移动驻雄安新区办公室主任、浦发银行董事、中移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已退休。张学文,男,1962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财政部商贸金融司内贸二处副处长、经济贸易司粮食处副处长、经济建设司粮食处副处长及处长、经济建设司副司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已退休。现任中国金融会计学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农村社会保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玉红,女,196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计算中心运行处副处长、科技部系统维护处副处长、科技部运行管理处处长、信息技术部运行管理处经理、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心开发四处经理、信息技术管理部综合业务处经理、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开发中心副主任、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开发中心主任、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数据中心主任、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任“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常务副组长、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兼任“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常务副组长、金融科技部总经理、金融科技部(金融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 总经理、主任,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资深专家。现已退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行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就提名吕家进、陈信健、黄汉春、乔利剑、张为、朱坤、陈躬仙、孙雄鹏、贲圣林、徐林、王红梅、张学文、朱玉红等13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上述13人的个人履历资料,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且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上述13人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上述13人为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贲圣林、徐林、王红梅、漆远、张学文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