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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实施特别分红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出具的《关于提议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特别分红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提议情况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在公司已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中国中煤提议: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议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利15亿元,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3元(含税);提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国中煤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 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24-017

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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