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信安”)旗下产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来源于集中竞价买入的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大华信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大华信安旗下产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雪球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4/5/24 | 15.3664 | 64,100 | 0.05936 |
合计 | - | - | 64,100 | 0.05936 |
注:信安雪球一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334,800 | 2.16208 | 2,334,800 | 2.16208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46,700 | 0.87667 | 946,700 | 0.87667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核心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48,800 | 0.41560 | 448,800 | 0.41560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67,800 | 0.34059 | 367,800 | 0.34059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51,700 | 0.32568 | 351,700 | 0.32568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8,000 | 0.19261 | 208,000 | 0.19261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雪球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8,000 | 0.18335 | 133,900 | 0.12399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新美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9,400 | 0.14761 | 159,400 | 0.14761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1,100 | 0.13992 | 151,100 | 0.13992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4,000 | 0.12409 | 134,000 | 0.12409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5,000 | 0.08797 | 95,000 | 0.08797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8,200 | 0.06315 | 68,200 | 0.06315 |
合计 | 5,463,500 | 5.05933 | 5,399,400 | 4.99997 |
注:上述主体均为同一管理人深圳大华信安旗下管理的产品。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大华信安旗下产品由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变为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大华信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