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5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暨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选举董晖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在《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增加《选举余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除此之外,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4日
(三)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838 | 成都银行 | 2024/5/28 |
二、 股东大会延期的情况说明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于2024年5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于2024年6月4日召开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因会议统筹安排等原因,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本行决定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6月12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延期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本行已于2024年5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本行6.37%股份的股东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单位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向本行董事会提出《关于向成都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的函》,建议将《关于选举余力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其提名的本行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晖先生变更为余力先生。
根据上述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选举董晖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在《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增加《选举余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四、 除了上述股东大会延期、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本行于2024年5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 股东大会延期暨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的有关情况。
(一)延期后的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
(二)延期后的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6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
7 | 关于拟收购本行控股子公司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其他股东股份将其改建为雅安分行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8.00 | 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 |
8.01 | 选举王晖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2 | 选举徐登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3 | 选举何维忠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 √ |
董事 | ||
8.04 | 选举王永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5 | 选举郭令海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6 | 选举付剑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7 | 选举余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8 | 选举马晓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9.00 | 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5)人 |
9.01 | 选举陈存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2 | 选举龙文彬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3 | 选举顾培东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4 | 选举马骁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5 | 选举余海宗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00 | 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 应选外部监事(2)人 |
10.01 | 选举李良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 |
10.02 | 选举司马向林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如下:
(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9条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本行关联股东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4年6月5日(星期三)、6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邮寄或专人递送的方式送至成都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2103室)。
自然人股东登记资料: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
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七、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2103室邮政编码:610015联系电话:028-86160295邮箱:ir@bocd.com.cn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联回避 |
1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4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 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 |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7 | 关于拟收购本行控股子公司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其他股东股份将其改建为雅安分行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8.00 | 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8.01 | 选举王晖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2 | 选举徐登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3 | 选举何维忠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4 | 选举王永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5 | 选举郭令海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6 | 选举付剑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8.07 | 选举余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8 | 选举马晓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9.00 | 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9.01 | 选举陈存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02 | 选举龙文彬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03 | 选举顾培东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04 | 选举马骁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05 | 选举余海宗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00 | 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 - |
10.01 | 选举李良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
10.02 | 选举司马向林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法人股东委托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1.以上议案中,第8、9、10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以上表决意向,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第8、9、10项议案,请在每个候选人子项的栏中填明具体股数,如划“√”视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