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非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方案使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 适用对象:第三届任期内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
2、 适用期限: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二、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
取董事职务报酬。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3、董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 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
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 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3、 监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
缴。
三、 履行审议的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委员刘栩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余两名委员同意了本次此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栩
先生、洪建沧先生、王海宝先生、李若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