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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4-055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黄倩怡女士。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2号公司2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92,885,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92,869,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9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7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13,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327%;反对13,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天明先生、温一峰先生、黄志成先生、黄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关于选举刘天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7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13%。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选举温一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7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13%。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选举黄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7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13%。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选举黄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2,87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1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陈世荣先生、徐继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关于选举陈世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87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13%。

3.02、《关于选举徐继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2,871,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72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朱琳女士、刘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01、《关于选举朱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2,87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13%。

4.02、《关于选举刘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2,871,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1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慧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会富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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