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电”)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由公司、电气香港按照在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优”)的持股比例,向上海机电作出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机电与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电气集团香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由电气集团香港按照在上海集优的持股比例,向上海机电作出业绩承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