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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日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

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先生拟自2024年2月2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5月29日,李国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9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增持金额4,099.7968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国平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815,06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32.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腊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801,0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8%。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753,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7%。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53,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7%。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45,5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8%。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931,5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0%。

(三)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李国平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国平先生自愿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和金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李国平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4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李国平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5月29日,李国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9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增持金额4,099.7968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增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持前增持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李国平56,815,06023.1858,614,36033.30
李腊琴40,801,06423.1840,801,06423.18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945,5053.385,945,5053.38
李静5,753,4243.275,753,4243.27
李铮5,753,4243.275,753,4243.27
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931,5232.804,931,5232.80
合计120,000,00068.18121,799,30069.20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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