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袁国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1-3月份财务审阅报告》
1.议案内容: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公告编号:2024-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2024年1-3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4-095)。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