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于 2024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及回复,具体如下:
问题1:
1.年报及你公司前期公告显示,你公司母婴健康用品业务由全资子公司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爱护”)开展。2018 年,你公司以3.5亿元现金收购中山爱护100%的股权,交易对手方为你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宏氏投资承诺中山爱护2018 年至 2023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7,215.6万元。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4]1700043号),中山爱护2018年至2023年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为-9,896.4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约定,因中山爱护未完成业绩考核,宏氏投资需回购中山爱护100%的股权,回购金额为原交易价格3.5亿元加投资期间年化12%的利息。截至报告期末,宏氏投资所持你公司股份的质押比例为79.33%。请你公司:
(1)说明宏氏投资高比例质押的原因,质押融资的资金用途,并逐笔说明其股权质押金额、数量、警戒线、平仓、违约处置条件、违约处置方式等,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回复: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康芝药业经向控股股东宏氏投资函询,宏氏投资复函情况如下:
1. 质押融资的资金用途,股权质押金额、数量、警戒线、平仓、是否存在平仓风险的说明截至2024年5月15日,宏氏投资持有康芝药业的股份12,403.87万股,占康芝药业总股本的27.56%。其中,宏氏投资质押所持有的康芝药业股票共计9,840万股,融资18,275万元,融资余额16,028.33万元,质押股份占其持股的79.33%,上述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宏氏投资商业项目投资及母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
具体明细如下:
质权人 | 融资主体 | 质押股数 (股) | 融资余额(元) | 警戒线 | 平仓线 | 备注 | 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宏氏投资 | 84,900,000 | 145,283,260.23 | 135% | 120% | 否 | |
海口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宏氏投资控股子公司 | 9,000,000 | 0.00 | 158% | 126% | 贷款已还清,续贷协商中,股票未解押 | 否 |
华夏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宏氏投资控股子公司 | 3,500,000 | 10,000,000.00 | 150% | 130% | 5月17日提供了部分保证金追加担保 | 否 |
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宏氏投资控股子公司 | 1,000,000 | 5,000,000.00 | 170% | 150% | 预警线、平仓线与融资额不挂勾 | 否 |
合计 | 98,400,000 | 160,283,260.23 |
2.宏氏投资高比例质押的原因说明:
(1)宏氏投资是以一家投资、持股性质的公司,宏氏投资没有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以自筹资金向外进行投资的,因此,需要自行向金融机构筹措资金,开展业务;
(2)因宏氏投资前期对商业项目等均属于重资产投资,需要对其所持有的康芝药业股票进行高比例的质押融资,相比于康芝药业于2018年5月2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18-049)宏氏投资所持康芝药业股票质押比例97.62%以及2019年12月12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73)股票质押比例90.11%,目前股票质押比例
79.33%,已经有所降低;
(3)由于宏氏投资持有的康芝药业股票为创业板股票,在银行金融机构的质押贷款率低于主板股票质押贷款率,在获得同样的融资金额,宏氏投资需要质押更多的股票才能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这也导致宏氏投资呈现高比例质押的情形,根据融资金额目前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3.违约处置条件、违约处置方式
宏氏投资的质押主要条款与质押现状如下:
① 质权人-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协议条款:当股票市值触发预警线135%,借款人应于5日内补充质押物、置换质押物、提前归还贷款等措施以提高贷款市值比;当股票市值触发平仓线120%,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质押情况:根据宏氏投资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的协议条款,宏氏投资股票质押的平仓价格远低于康芝药业股票近20日均价,协议约定的预警线、平仓线均处于安全范围内,尚无触发预警或平仓的风险。
② 质权人-海口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质押情况:该笔质押的融资贷款已清偿完毕,尚未解除质押登记,双方续约尚在协商中。
③ 质权人-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条款:当股票市值触发预警线170%,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质押物、提前归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其他方式;当股票市值触发平仓线150%,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质押物、提前归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其他方式。
质押情况:根据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补充说明,宏氏投资质押预警价、平仓价现均处于安全范围内,不存在引发预警或平仓风险。
④ 质权人-华夏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协议条款:贷款期间,股票市值低于60%质押率或触及平仓线、预警线,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提前到期或由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措施。
质押情况:根据双方的协议,该笔质押融资金额为1000.00万元,宏氏投资质押的预警价格、平仓价格与近20日均价有一定空间,若股票市值触发预警线,宏氏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完全有能力补充其他担保物以提高贷款市值比,避免触发平仓机制。
(2)结合问题(1)的回复、宏氏投资主要资产情况、投资协议中涉及的回购条款等,说明宏氏投资后续履行回购义务的具体金额和安排,是否具有履行回购义务的能力及你公司所采取的相关保障措施。
公司回复:
根据康芝药业与宏氏投资就本项问题沟通初步信息以下:
1.预估回购具体金额
根据康芝药业与宏氏投资签署的相关协议,因中山爱护未完成业绩考核,宏氏投资需回购中山爱护100%的股权,宏氏投资后续履行回购义务的回购金额为原交易价格3.5亿元加投资期间年化12%的利息,履行回购中山爱护100%股权义务的金额预估为59,000多万元,其中本金35,000万元,截止本回复公告日利息24,000多万元。“投资期间”指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康芝药业持有中山爱护100%股权期间。
2.履约回购能力
宏氏投资表示其具备有足够履行回购义务的能力,其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① 宏氏投资对外投资的海南康大投资有限公司并持有90%股权,间接持有“海甸城”商业物业综合体,此物业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2号,为钢筋混凝土8层结构,康大投资持有负二、负一、二楼、三楼、四楼、六楼全部面积,一楼、五楼部分面积,上述归属康大投资面积合计26,273.29平方米。参考2021年5月24日广州市泰至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至评字(2021)第0034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编码:444080003202100034),康大投资持有海甸城价值为7.49亿元,折合为2.85万元/平方米。如以海甸城同属海甸岛的新商业“华彩?海口湾广场”待售商业为3.00万元/平方米预计,保守按2.00万元/平方米预估,此物业价值估计不低于5.25亿元。
此物业目前已经抵押给海口农信社,截至2024年4月底,贷款余额为1.715亿元;
②宏氏投资间接持有海南康灵创意港投资有限公司85.50%股权,间接持有海南康灵创意港二期商业、办公、公寓、停车场等物业。现可售待售建筑面积31,633.11平方米,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电子),按向政府部门的备案价计算价值为5.40亿元。
此物业目前已经抵押给海口农商行,截至2024年4月底,贷款余额为0.947亿元;
③宏氏投资旗下全资子公司海南康大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洛阳龙城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战略投资者,投资了洛阳“凤山龙城”重整项目。
此破产重整已于2021年2月9日经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豫0329破1-24号”裁定,后经延长破产重整期间至2024年10月15日止。在破产重整期结束后,将进行对破产重整项目进行资产处置并优先偿还共益债权。
根据法院摇号产生的会计师事务所——河南万福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重整战略投资者可收回的共益债权为投资本金0.45亿元及利息0.17亿元,合计
0.62亿元。
④宏氏投资旗下全资子公司三亚康大国际游艇航务有限公司,目前准备出售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约1700.00多万元,现已进入合同条款中交割细节沟通阶段,预计今年6月中下旬前能完成股权交割。综上,宏氏投资认为其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持有如上主要资产情况,可证明宏氏投资有足够的履行回购义务的资源和能力。
3.宏氏投资履行回购义务的安排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中山爱护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96.45万元,因其业绩低于承诺金额17,215.6万元的50%,根据相关协议条款,目前宏氏投资已触及回购中山爱护100%股权的义务。宏氏投资表示其正在尽快处置以上资产,筹措资金,以履行回购义务。截止本公告日,三亚康大国际游艇航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事项已进入合同条款中交割细节沟通阶段,预计今年6月中下旬前能完成股权交割;其他资产的处置行动正在开展中。
4.康芝药业所采取的相关保障措施
2024年4月10日,康芝药业已向业绩承诺方宏氏投资发出《关于宏氏投资履行中山爱护业绩承诺事宜的沟通函》,就中山爱护业绩完成事项及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作出说明及提示。2024年4月17日,康芝药业已收到宏氏投资发来的《关于宏氏投资履行中山爱护业绩承诺事宜的沟通函》回执,宏氏投资表示将积极做好后续安排,并同康芝药业保持及时沟通,协商推进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康芝药业完成后续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等事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宏氏投资发来的《关于业绩承诺方海南宏式投资有限公司回购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说明》。后续康芝药业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宏氏投资履行相关义务,跟进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补充列示中山爱护2018年至2023年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具体包括交易对手方名称、股东情况、注册时间、合作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关联关系等,并分析中山爱护连续多年业绩下滑且亏损的原因。
公司回复:
1.中山爱护2018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排序 | 客户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客户1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2017年7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974.77 |
2 | 客户2 | 史振杰70%,史振明30% | 2017年 | 2018年3月27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212.63 |
3 | 客户3 | 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 | 2003年 | 2013年5月29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183.82 |
4 | 客户4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2007年 | 2017年6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996.79 |
5 | 客户5 |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 | 2003年 | 2013年11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625.96 |
6 | 客户6 | 杭州云创共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 | 2017年6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615.78 |
7 | 客户7 | 杭州云创共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 | 2018年5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515.70 |
8 | 客户8 | 张世营 | 2015年 | 2015年6月29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98.08 |
9 | 客户9 | 吴中(80%)刘奇璟(20%) | 2012年 | 2015年1月2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81.05 |
10 | 客户10 | 创办人 Mr. Naresh Khatar | 2006年 | 2015年5月2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69.30 |
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山爱护 2019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排序 | 客户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客户1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2017年7月31日 | 销售婴童用品 | 1,815.26 |
2 | 客户2 | 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 | 2003年 | 2013年5月29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112.27 |
3 | 客户3 | 李孟冬(95.5%),夏惠英(4.5%) | 2017年 | 2019年3月30日 | 销售婴童用品 | 1,069.68 |
4 | 客户4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2007年 | 2017年6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968.01 |
5 | 客户5 | 史振杰70%,史振明30% | 2017年 | 2018年3月27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640.11 |
6 | 客户6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2018年 | 2018年10月1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586.38 |
7 | 客户7 | 创办人 Mr. Naresh Khatar, | 2006年 | 2015年5月2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20.43 |
8 | 客户8 | 卫亚如 | 2015年 | 2017年2月15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88.19 |
9 | 客户9 | 郑惠莉51%,范瑛49% | 2012年 | 2015年1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63.28 |
10 | 客户10 | 杭州云创共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 | 2018年5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72.93 |
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山爱护 2020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排序 | 客户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客户1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2017年7月31日 | 销售婴童用品 | 1,361.25 |
2 | 客户2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2007年 | 2017年6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858.09 |
3 | 客户3 | 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 | 2003年 | 2013年5月29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537.88 |
4 | 客户4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2018年 | 2018年10月1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58.50 |
5 | 客户5 | 李孟冬95.5%,夏惠英4.5% | 2017年 | 2019年3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78.38 |
6 | 客户6 | 霍莎 | 2006年 | 2015年1月2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42.82 |
7 | 客户7 | 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 | 2020年3月24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25.45 |
8 | 客户8 | 郭沛95%,邓坤才5% | 2009年 | 2015年2月14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06.87 |
9 | 客户9 | 郑惠莉51%,范瑛49% | 2012年 | 2015年1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05.42 |
10 | 客户10 | 珠海市爱婴岛商贸连锁有限公司 | 2019年 | 2019年7月17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92.99 |
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中山爱护 2021 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排序 | 客户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客户1 | 李孟冬95.5%,夏惠英4.5% | 2017年 | 2019年3月30日 | 销售婴童用品 | 966.93 |
2 | 客户2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2017年7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791.56 |
3 | 客户3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2007年 | 2017年6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529.83 |
4 | 客户4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2018年 | 2018年10月1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96.67 |
5 | 客户5 | 李秀背 | 2017年 | 2018年3月26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84.40 |
6 | 客户6 | 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 | 2003年 | 2013年5月29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27.43 |
7 | 客户7 | 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9年 | 2018年5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21.92 |
8 | 客户8 | 郭沛95%,邓坤才5% | 2009年 | 2015年2月14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79.78 |
9 | 客户9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2009年 | 2016年10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19.85 |
10 | 客户10 | 沈亚66.66667%,黄婵33.33333% | 2011年 | 2017年9月18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15.91 |
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中山爱护 2022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排序 | 客户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客户1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2018年 | 2018年10月1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674.43 |
2 | 客户2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2007年 | 2017年6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620.45 |
3 | 客户3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2017年7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614.64 |
4 | 客户4 | VIPSHOP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 2011年 | 2017年9月18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46.48 |
5 | 客户5 | 海南南国宝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88%, 连晖国12% | 2017年 | 2022年3月2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33.34 |
6 | 客户6 | 邓嘉颖93.9394%;邓坤才6.0606% | 2016年 | 2016年11月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64.56 |
7 | 客户7 | 王宁50%;杨欣霖50% | 2019年 | 2022年3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48.92 |
8 | 客户8 | 田虹100% | 2016年 | 2017年2月27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00.61 |
9 | 客户9 | 昆明小太阳儿童用品有限公司60%,李加梅40% | 2020年 | 2021年4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77.52 |
10 | 客户10 | 拼多多平台 | 2020年 | 2020年8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73.65 |
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中山爱护 2023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表:
排序 | 客户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开始合作时间 | 交易事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客户1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2018年 | 2018年10月10日 | 销售婴童用品 | 674.16 |
2 | 客户2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2017年7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43.46 |
3 | 客户3 |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19年 | 2021年11月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79.66 |
4 | 客户4 | VIPSHOP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 2011年 | 2017年9月18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435.41 |
5 | 客户5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2007年 | 2017年6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341.95 |
6 | 客户6 | 大润发控股有限公司(RT-Mart Holdings Limited)97.98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 | 2005年 | 2013年11月30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25.96 |
7 | 客户7 | 邓嘉颖93.93939%,邓坤才6.06061% | 2016年 | 2016年11月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224.72 |
8 | 客户8 | 拼多多平台 | 2020年 | 2020年8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69.87 |
9 | 客户9 |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 2019年 | 2019年2月0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69.80 |
10 | 客户10 | 杨欣霖50%,王宁50% | 2019年 | 2022年3月31日 | 销售婴童洗护产品 | 129.30 |
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7.中山爱护 2018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供应商1 | 蔡英传52.88% | 1999年 | 2015年9月21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1,384.22 |
2 | 供应商2 | 圣宝有限公司60%,立白日化有限公司40% | 2003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1,271.59 |
3 | 供应商3 | 陈锐文60%,陈惠芬40% | 2013年 | 2013年5月31日 | 购买清洁液 | 635.85 |
4 | 供应商4 | 李盛泰60%,蔡婉薇40% | 1999年 | 2013年5月5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581.81 |
5 | 供应商5 | 广东泓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9.9339%,广州和润投资有限公司32.624%,郑华生6.4977%,徐进5.4148%,林楚源5.4148%, 珠海横琴至能力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148%,淼森股份有限公司4.7% | 2010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540.79 |
6 | 供应商6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 | 2006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植物香精 | 485.37 |
7 | 供应商7 | 金德环保工业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5年4月21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484.79 |
8 | 供应商8 | 梅中52%,陈显锋40%,吴胜南8% | 2017年 | 2017年12月7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412.35 |
9 | 供应商9 | 高志浩90%,何惠莲10% | 2008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332.31 |
10 | 供应商10 | 孙志适78%,郑志成22% | 2008年 | 2013年4月17日 | 购买包装材料 | 296.13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中山爱护 2019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或控制方)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供应商1 | 张海平70%,李孟冬25%,周兴5% | 2016年 | 2018年12月10日 | 购买纸尿裤 | 1,488.33 |
2 | 供应商2 | 圣宝有限公司60%,立白日化有限公司40% | 2003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733.92 |
3 | 供应商3 | 曾慎全 | 2008年 | 2019年3月22日 | 购买纸尿裤 | 390.79 |
4 | 供应商4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 | 2006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植物香精 | 373.73 |
5 | 供应商5 | 周志萍60%,杨六妹40% | 2001年 | 2015年12月30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364.07 |
6 | 供应商6 | 蔡英传52.88% | 1999年 | 2015年9月21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290.80 |
7 | 供应商7 | 李盛泰60%,蔡婉薇40% | 1999年 | 2013年5月5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269.27 |
8 | 供应商8 | 金德环保工业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5年4月21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238.99 |
9 | 供应商9 | 余娟华70%,黎结仪 | 2016年 | 2018年12月19日 | 购买纸尿裤芯体 | 232.64 |
10 | 供应商10 | 苏倩仪50%,谭家骥50% | 2009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223.28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9.中山爱护 2020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或控制方)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供应商1 | 圣宝有限公司60%,立白日化有限公司40% | 2003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765.66 |
2 | 供应商2 | 周志萍60%,杨六妹40% | 2001年 | 2015年12月30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667.63 |
3 | 供应商3 | 李盛泰60%,蔡婉薇40% | 1999年 | 2013年5月5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310.54 |
4 | 供应商4 | 新兴洋纸有限公司 | 1998年 | 2012年12月14日 | 购买包装材料 | 286.80 |
5 | 供应商5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植物香精 | 264.27 |
6 | 供应商6 | 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50%,壳牌南海私有有限公司50% | 2000年 | 2018年6月21日 | 购买塑胶粒 | 211.44 |
7 | 供应商7 | 广东省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35%,施庆珊12.7%,黄小茉9.87%,陈滔滔5.5%,郑芷青5.5%,陈娇娣5.12%,马红燕5%,欧阳逸原5%,谢小保4.1%,彭红4.1% | 2002年 | 2016年10月3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209.84 |
8 | 供应商8 | 金德环保工业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5年4月21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202.91 |
9 | 供应商9 | 苏倩仪50%,谭家骥50% | 2009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190.02 |
10 | 供应商10 | 高志浩90%,何惠莲10% | 2008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178.62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中山爱护 2021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或控制方)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供应商1 | 圣宝有限公司60%,立白日化有限公司40% | 2003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828.25 |
2 | 供应商2 | 周志萍60%,杨六妹40% | 2001年 | 2015年12月30日 | 购买湿巾成品 | 430.53 |
3 | 供应商3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植物香精 | 226.59 |
4 | 供应商4 | 高志浩90%,何惠莲10% | 2008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220.61 |
5 | 供应商5 | 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50%,壳牌南海私有有限公司50% | 2000年 | 2018年6月21日 | 购买塑胶粒 | 191.84 |
6 | 供应商6 | 李盛泰60%,蔡婉薇40% | 1999年 | 2013年5月5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165.57 |
7 | 供应商7 | 永丰余工纸(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5年5月4日 | 购买包装材料 | 160.51 |
8 | 供应商8 | 苏倩仪50%, | 2009 | 2012年12 | 购买化工原料 |
谭家骥50% | 年 | 月21日 | 133.78 | |||
9 | 供应商9 | 张存凤70%,曾治国18%,刘成元12% | 2012年 | 2021年3月21日 | 购买布料 | 129.53 |
10 | 供应商10 | 李镇荣66%,李喜才34% | 2012年 | 2021年9月13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114.18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中山爱护 2022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或控制方)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供应商1 | 圣宝有限公司60%,立白日化有限公司40% | 2003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540.08 |
2 | 供应商2 | 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50%,壳牌南海私有有限公司50% | 2000年 | 2018年6月21日 | 购买塑胶粒 | 300.17 |
3 | 供应商3 | 高志浩90%,何惠莲10% | 2008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191.42 |
4 | 供应商4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植物香精 | 177.14 |
5 | 供应商5 | 李镇荣66%,李喜才34% | 2012年 | 2021年9月13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140.05 |
6 | 供应商6 | 黄世森51%,苏庆翁49% | 2015年 | 2021年5月20日 | 冻榴莲肉 | 130.09 |
7 | 供应商7 | 永丰余工纸(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5年5月4日 | 购买包装材料 | 124.59 |
8 | 供应商8 | 杨利斌80%,段慧娜20% | 2013年 | 2015年5月27日 | 购买包装材料 | 121.04 |
9 | 供应商9 | 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叶辉华49% | 2016年 | 2021年3月31日 | 购买布料 | 119.4 |
10 | 供应商10 | 李盛泰60%,蔡婉薇40% | 1999年 | 2013年5月5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113.23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2.中山爱护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或控制方) | 注册时间 | 合作开始时间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供应商1 | 圣宝有限公司60%,立白日化有限公司40% | 2003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化工原料 | 389.06 |
2 | 供应商2 | 惠晓飞 | 2019年 | 2023年7月19日 | 购买洗衣液 | 261.04 |
3 | 供应商3 | 中国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6年 | 2020年11月30日 | 购买防晒喷雾 | 248.82 |
4 | 供应商4 | 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50%,壳牌南海私有有限公司50% | 2000年 | 2018年6月21日 | 购买塑胶粒 | 200.84 |
5 | 供应商5 | 谢志平29%,谢小平25%,自然语科技(中山)有限公司19%,中山市图创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中山市合创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中山市合悦兴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 | 2007年 | 2021年4月6日 | 购买洗发沐浴慕斯 | 182.91 |
6 | 供应商6 | 新兴洋纸有限公司 | 1998年 | 2012年12月14日 | 购买包装材料 | 168.43 |
7 | 供应商7 | 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叶辉华49% | 2016年 | 2021年3月31日 | 购买布料 | 153.50 |
8 | 供应商8 | 李镇荣66%,李喜才34% | 2012年 | 2021年9月13日 | 购买瓶子和标贴等 | 120.43 |
9 | 供应商9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 | 2001年 | 2012年12月21日 | 购买植物香精 | 119.28 |
10 | 供应商10 | 姜建荣72%,吴元建28% | 2010年 | 2022年5月27日 | 购买洗衣液 | 111.26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3.中山爱护近年业绩下滑且亏损的原因
(1)自 2020 年起受国内的商业销售模式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影响,由原来以
线下实体销售为主、线上销售为辅的模式,转变成以线上销售为主、线下销售为辅,线下销售逐渐萎缩的态势。而爱护原有销售模式,是以 KA、母婴店、商超、区域代理商等线下销售模式为主,线上销售虽有涉及,但整体销售占比较低,因此,在商业销售模式发生快速转变的情况下,爱护未能完成系统布局建设,是导致营业规模下滑的主要原因。
注:爱护线下渠道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无直营门店,线下产品覆盖门店由2018年约 12,800 家,逐年下降至 2023 年约 7,300 家。同时,爱护线上销售占比由 2018年的 21.85%上升到 2023 年的 33.73%,但仍远低于同行业公司润本股份(603193)2023 年线上销售占比 75.91%的水平。
(2)由于国内婴童行业技术门槛较低,市场内卷严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低价低质产品,以价换量情形突出。而爱护秉持初心,坚持以高质高效对婴童产品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管理公司品牌与产品,导致在一定时间周期内,爱护产品中低端市场空间被严重挤压,而中高端产品的市场培育尚未完全成型,因此,出现营业规模萎缩,业绩下滑的局面。
(3)虽然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此期间通过不懈努力,开展经营策略调整,特别体现在引进人才、引入新品类、升级产品、拓宽建设新渠道、加大更智能生产设备的投入等方面,但市场效果未达预期,未能扭转业绩下滑的局面。
(4)爱护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支付员工工资、期间费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日常费用,营业收入规模下降,但固定成本降幅相对滞后,这也是导致爱护公司亏损扩大的原因。
(5)爱护做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必须合规经营,无论零售方是否需要发票,均需全额开票纳税,但线下类似于社区性质的母婴店、小型商超等其零售方是不需要爱护开具发票,他们向消费者也不开具发票,因此,合规的税务成本支出在营业收入规模下降同时,也削弱了爱护产品与其他非上市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导致业绩下滑,利润减少。
问题2: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0亿元,同比增长38.05%;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355.85万元,扭亏为盈;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为38.92%,净利润3,885.35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列示各类业务最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交易情况,具体包括客户名称、
股东情况、注册时间、合作时长、销售内容、销售收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期后回款情况,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分析前述前十大客户变化的具体原因。公司回复:
1.公司2023年度及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类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3,956.98 | 100% | 53,574.54 | 100% | 38.05% |
分行业 | |||||
医药类 | 67,032.28 | 90.64% | 45,516.13 | 84.96% | 47.27% |
母婴健康用品类 | 6,924.70 | 9.36% | 8,058.41 | 15.04% | -14.07% |
备注:
(1)医药类主要产品:银胡感冒散、盐酸左西替利嗪颗粒、尼美舒利颗粒、肠胃散、止咳橘红颗粒、尼美舒利分散片、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伊曲康唑分散片、蒙脱石散、复方黄松洗液等。
(2)母婴健康用品类主要产品:CFB540-爱护婴儿深层洁净洗衣液、MAR596-幼妙香氛洗衣液、CFB532-爱护婴儿抑菌洗衣液、CFB558-爱护婴童亲肤洁净洗衣液、CFH811-爱护婴童柔护洁净洗衣液MAR597-幼妙宝宝洗衣液5kg家庭装、CFB537-爱护婴儿深层洁净洗衣液2kg*6、CFB368-爱护婴儿抑菌洗衣液2kg、CFB381-爱护婴儿多效洗衣液2kg、CFB544-爱护婴儿手口柔湿巾80片、CFB427-爱护清透防晒喷雾120ml等。
2.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类前十大客户的交易情况如下:
(1)医药类2022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销售内容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情况 |
1 | 客户A | 屠继淮100% | 1998-5-22 | 5年 | 药品 | 1,839.13 | -117.43 | 0.00 | 0.00 |
2 | 客户B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 2003-9-28 | 5年以上 | 药品 | 1,354.14 | 454.57 | 29.08 | 454.57 |
3 | 客户C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9237%;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2532%;海 | 1951-1-1 | 5年以上 | 药品 | 1,081.64 | 382.04 | 24.04 | 379.34 |
南晨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148%;成都汇新汇源投资有限公司0.9589%;陕西韬云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6%;佛山市文坚商务有限公司0.5224%;梅州市镐烽医药信息有限公司0.3337% | |||||||||
4 | 客户D | 郭昌荣51%;金牛35%;冯峰全14% | 2003-8-28 | 5年以上 | 药品、口罩 | 904.93 | -73.77 | 0.00 | 0.00 |
5 | 客户E | 史砚州100% | 2004-3-25 | 5年以上 | 药品 | 775.65 | 0.00 | 0.00 | 0.00 |
6 | 客户F | 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 2011-7-21 | 5年 | 药品 | 705.31 | -15.21 | 0.00 | 0.00 |
7 | 客户G | 广东莲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00-12-5 | 3年 | 药品 | 688.73 | -215.14 | 0.00 | 0.00 |
8 | 客户H | 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68%;许树国30%;姜永梅2% | 1992-7-20 | 5年 | 药品 | 590.96 | 0.00 | 0.00 | 0.00 |
9 | 客户I | 九州通医药投资(湖北)有限公司100% | 2002-11-25 | 4年 | 药品 | 489.53 | 0.67 | 0.04 | 0.67 |
10 | 客户J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70%;武汉市柏溪投资有限公司30% | 2013-10-22 | 3年 | 药品 | 369.98 | 0.00 | 0.00 | 0.00 |
上述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母婴健康用品类2022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销售内容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情况 |
1 | 客户A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100% | 2018-9-17 | 5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674.43 | 326.53 | 32.67 | 326.53 |
2 | 客户B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100% | 2007-4-20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620.45 | 12.36 | 1.24 | 12.36 |
3 | 客户C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598.42 | 0.00 | 0.00 | 0.00 |
4 | 客户D | VIPSHOP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100% | 2011-1-20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346.48 | 71.27 | 7.13 | 71.27 |
5 | 客户E | 海南南国宝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88%;连晖国12% | 2018-3-15 | 1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333.34 | 199.54 | 19.94 | 199.54 |
6 | 客户F | 邓嘉颖93.9394%;邓坤才6.0606% | 2016-10-19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264.56 | 0.00 | 0.00 | 0.00 |
7 | 客户G | 杨欣霖50%,王宁50% | 2019-11-4 | 1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248.92 | 0.00 | 0.00 | 0.00 |
8 | 客户H | 田虹100% | 2016-7-8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200.61 | 9.71 | 0.97 | 9.71 |
9 | 客户I | 昆明小太阳儿童用品有限公司60%;李加梅40% | 2020-11-3 | 2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177.52 | 0.00 | 0.00 | 0.00 |
10 | 客户J | 拼多多平台 | 2020年 | 3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173.65 | 0.00 | 0.00 | 0.00 |
上述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类前十大客户的交易情况如下:
(1)医药类2023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销售内容 | 销售收入 (不含税)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情况 |
1 | 客户1 | 屠继淮100% | 1998-5-22 | 5年以上 | 药品 | 6,794.10 | 2,921.03 | 179.06 | 1,724.52 |
2 | 客户2 | 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0.3598%;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6.6425%;JPMorgan Chase & Co.1.314%;于清明0.0032%;刘勇0.0019% | 2003-9-28 | 5年以上 | 药品 | 2,707.47 | 992.83 | 63.37 | 979.20 |
3 | 客户3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9237%;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2532%;海南晨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148%;成都汇新汇源投资有限公司0.9589%;陕西韬云 | 1951-1-1 | 5年以上 | 药品 | 2,201.34 | 884.64 | 53.57 | 797.96 |
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6%;佛山市文坚商务有限公司0.5224%;梅州市镐烽医药信息有限公司0.3337% | |||||||||
4 | 客户4 | 程文斌95%;李朝国5% | 2015-12-9 | 5年 | 药品 | 1,539.71 | 655.61 | 40.19 | 403.71 |
5 | 客户5 | 李忠诚46.8%;丛红艳45.2%;李越8% | 1993-5-22 | 5年以上 | 药品 | 1,384.54 | 700.18 | 42.92 | 152.16 |
6 | 客户6 | 潘钦平98%;张楚吟2% | 2002-3-11 | 5年以上 | 药品 | 1,330.62 | 1,503.60 | 92.17 | 906.35 |
7 | 客户7 | 广州乐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 | 2002-12-13 | 3年 | 药品 | 1,305.60 | 174.81 | 6.79 | 174.81 |
8 | 客户8 | 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 2011-7-21 | 5年以上 | 药品 | 1,189.38 | 162.39 | 9.95 | 162.39 |
9 | 客户9 | 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68%;许树国30%;姜永梅2% | 1992-7-20 | 5年以上 | 药品 | 1,044.32 | 258.54 | 15.28 | 258.54 |
10 | 客户10 | 汪福兰70%;徐龙英30% | 2018-1-18 | 2年 | 药品 | 991.35 | 1,001.76 | 59.20 | 507.96 |
上述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母婴健康用品类2023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销售内容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情况 |
1 | 客户1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100% | 2018-9-17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674.16 | 464.56 | 63.97 | 97.00 |
2 | 客户2 |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100% | 2019-10-31 | 2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479.66 | 0.00 | 0.00 | 0.00 |
3 | 客户3 | 天猫国际平台 | 2016年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449.77 | 0.00 | 0.00 | 0.00 |
4 | 客户4 | VIPSHOPINTERNATIONALHOLDINGS | 2011-1 | 5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435.41 | 50.88 | 7.01 | 50.88 |
LIMITED100% | -20 | 以上 | |||||||
5 | 客户5 | 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100% | 2007-4-20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341.95 | 74.94 | 10.32 | 74.94 |
6 | 客户6 | 大润发控股有限公司97.98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 | 2005-3-23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302.27 | 707.93 | 506.24 | 0.00 |
7 | 客户7 | 邓嘉颖93.9394%;邓坤才6.0606% | 2016-10-19 | 5年以上 | 婴童洗护用品 | 224.72 | 0.00 | 0.00 | 0.00 |
8 | 客户8 | 拼多多平台 | 2020年 | 4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169.87 | 0.00 | 0.00 | 0.00 |
9 | 客户9 |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100% | 2019-1-24 | 5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169.80 | 16.11 | 2.22 | 16.11 |
10 | 客户10 | 杨欣霖50%,王宁50% | 2019-11-4 | 2年 | 婴童洗护用品 | 129.30 | 0.00 | 0.00 | 0.00 |
上述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在医药类方面,公司2023年前十大客户与2022年相比,有5家客户未发生变化,其余客户发生变化,主要一是2023年受防控政策放开和第四季度流行性感冒患者剧增,引起“四类药”(指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和抗病毒药品,以下同)、卡他症状(打喷嚏、流鼻涕等)药物、胃肠道疾病药物等相关药物市场需求旺盛;二是受国家集采政策的影响,市场上对抗生素产品出现新的需求。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22年客户G主要为公司银胡感冒散、肠胃散等产品在电商渠道的经销商。因电商渠道为公司新开发渠道,运营经验存在不足,增长未达预期,故2023年退出前十客户;
(2)2022年客户I主要为公司复方黄松洗液产品经销商。因该产品处于成熟期,增长乏力,故2023年退出前十大客户;
(3)2022年客户D主要为公司基本药物中山地区的经销商,因经销区域较小,其销售额变动不大,故2023年退出前十大客户;
(4)2022年客户E为公司代理进口产品磷酸铝凝胶的分销商。公司于2021年丧失该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权,2022年处于清理库存阶段。该产品的库存于2022年基本销售完毕,故作为分销商的客户E退出了2023年十大客户;
(5)2022年客户J主要为公司产品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经销商,受公司产品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被调出湖北省医保目录影响,终端销量下滑明显,公司与客户终止了该产品的合作,故2023年退出十大客户;
(6)2023年客户4和客户5均为公司产品银胡感冒散和肠胃散的经销商。受2023年春季流感及秋冬季支原体、流感混合感染等影响,儿童及成人呼吸系统感染高发,银胡感冒散大众用药需求大幅提升;2023年诺如病毒、轮状病毒等多地区爆发,引起腹泻流行,且流感病毒、支原体感染常会伴发腹泻,肠胃散的用药需求量增大,营销中心同时广泛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因此,两家客户2023年销售均实现了大幅增长,进入2023年前十客户;
(7)2023年客户7为公司产品蒙脱石散的经销商,该产品主要用途为止泻,且为指南、共识推荐的一线治疗用药,有良好的医患用药观念,是各类腹泻治疗的基础用药。2023年诺如病毒、轮状病毒等多地区爆发,引起腹泻流行;且流感病毒、支原体感染常会伴发腹泻,因此整体用药需求大幅提升;同时家庭备药观念提升,而蒙脱石散为家庭常备药之一。营销中心同步广泛开展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故该产品销量大幅增长,以致该客户进入2023年前十客户;
(8)2023年客户10为公司产品蒙脱石散、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的经销商。蒙脱石散增量原因大致同以上客户7。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的增量原因主要为:目前细菌感染性疾病发病率高,头孢类药物为治疗的常用药物,随着耐药率提升,复方抗生素制剂用药观念提升,且同类产品多数进入国家集采释放市场,民营医院及私营诊所的开发、布局提升了本品销量,因此,该客户进入2023年前十客户;
(9)客户6为公司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的经销商,目前细菌感染性疾病发病率高,头孢类药物为治疗的常用药物,随着耐药率提升,复方抗生素制剂用药观念提升,且同类产品多数进入国家集采释放市场,民营医院及私营诊所的开发、布局提升了本品销量,因此,该客户进入2023年前十客户。
在母婴健康用品类方面,公司2023年前十大客户与2022年相比,有7家客户未发生变化,其余发生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22年客户E、客户H和客户I均为公司在婴童渠道的经销商。由于三年特殊市场情况,导致人们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变化和直播带货销售的兴起,加之新生婴儿数量的下降,使得传统线下销售受到极大影响,各商场、超市、母婴店的人流量减少,导致这三家客户的销售下降,退出2023年前十大客户;
(2)2023年客户6是公司2022年新增客户,主要负责旗下华东大润发170
多家门店的销售,故进入2023年前十大客户;
(3)2023年客户9主要服务于天猫超市的供货,其销售较为稳定,故进入2023年前十大客户;
(4)2023年新增直播销售渠道快手,主要与辛巴团队广州辛选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辛巴团队)签订《网络直播营销服务合同》,由辛巴团队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引导网络用户通过公司提供的商品链接进入指定店铺进行公司商品购买,辛巴团队根据合同约定向公司收取一定的营销服务费及佣金。公司在快手平台的销售收入通过快手的运营方公司客户2结算签订合作协议进行直播销售。因此,通过头部主播直播带货,公司在快手平台的销售大幅增长,故导致客户2进入2023年前十大客户。
(2)补充列示各类业务最近两年前十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股东情况、注册时间、合作时长、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及期后结算情况,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分析前述前十大供应商变化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1.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类前十大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1)医药类2022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期后结算情况 |
1 | 供应商A | ①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4.5774% ②莫兆钦,持股比例15.1363% ③姜平川,持股比例7.5682% ④杨铭,持股比例2.7182% | 2001-4-18 | 5年以上 | 药品 | 5,673.87 | 0.00 | 0.00 |
2 | 供应商B | ①刘文生,持股比例98% ②张悦强,持股比率2% | 2009-9-9 | 5年 | 中药材 | 802.64 | 269.67 | 269.67 |
3 | 供应商C | ①陈焕忠,持股比例51% ②陈鸿泰,持股比例49% | 2006-6-14 | 5年以上 | 包材 | 698.00 | 316.46 | 316.46 |
4 | 供应商D | 湖北省中药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1999-3-8 | 5年以上 | 药品 | 537.67 | 32.81 | 32.81 |
5 | 供应商E | ①潘钦平,持股比例99.125% ②钟坚鑫,持股比例0.875% | 2004-9-3 | 5年以上 | 中药材 | 406.17 | 138.29 | 138.24 |
6 | 供应商F | ①王玉君,持股比例70% ②马军红,持股比例30% | 1992-5-19 | 5年以上 | 原料 | 343.61 | 0.00 | 0.00 |
7 | 供应商G | ①邬克强,持股比例55% ②夏邵辉,持股比例45% | 2002-6-13 | 5年以上 | 包材 | 308.45 | 0.00 | 0.00 |
8 | 供应商H | ①何世斌,持股比例60% ②何琴,持股比例40% | 2012-5-9 | 2.5年 | 中药材 | 255.01 | 0.00 | 0.00 |
9 | 供应商I | ①宁波祥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3.1662% ②上海东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1671% ③宁波禾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2675% ④甘肃省兰州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6576% ⑤宁波利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4786% ⑥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822% ⑦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965% ⑧陈永勤,持股比例4.3718% ⑨左白龙,持股比例3.4974% ⑩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4593% ?许冬冬,持股比例2.1394% ?苏州洽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9488% ?方立民,持股比例0.0677% | 1998-1-14 | 5年以上 | 药品 | 237.70 | 26.20 | 26.20 |
10 | 供应商J | ①伍国辉,持股比例60% ②陈贵芳,持股比例40% | 2006-10-18 | 4年 | 包材 | 195.18 | 0.00 | 0.00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母婴健康用品类2022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期后结算情况 |
1 | 供应商A | ①圣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②立白日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 2003-8-28 | 5年以上 | 活性物 | 540.08 | 177.83 | 177.83 |
2 | 供应商B | ①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②壳牌南海私有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 2000-12-28 | 5年 | 塑胶粒(制瓶用) | 300.17 | 0.00 | 0.00 |
3 | 供应商C | ①高志浩,持股比例90% ②何惠莲,持股比例10% | 2008-10-29 | 5年以上 | 化工原料 | 191.42 | 35.12 | 35.12 |
4 | 供应商D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006-8-17 | 5年以上 | 洗发水沐浴露等的植物香精 | 177.14 | 43.74 | 43.74 |
5 | 供应商E | ①李镇荣,持股比例66% ②李喜才,持股比例34% | 2012-4-16 | 2年 | 瓶子和标贴 | 139.91 | 58.01 | 58.01 |
6 | 供应商F | ① 黄世森,持股比例51% ② ②苏庆翁,持股比例49% | 2015-11-25 | 1年 | 榴莲 | 130.09 | 15.43 | 0.00 |
7 | 供应商G | 永丰余工纸(扬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001-5-16 | 5年以上 | 包装材料 | 124.55 | 59.42 | 59.42 |
8 | 供应商H | ①杨利斌,持股比例80% ②段慧娜,持股比例20% | 2013-5-10 | 5年以上 | 包装材料 | 121.04 | 74.37 | 74.37 |
9 | 供应商I | ①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 2016-6-24 | 2年 | 湿巾所用的各种布料 | 119.40 | 35.49 | 35.49 |
②叶辉华,持股比例49% | ||||||||
10 | 供应商J | ①李盛泰,持股比例60% ②蔡婉薇,持股比例40% | 1999-3-12 | 5年以上 | 瓶子和标贴 | 113.23 | 92.06 | 92.06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类前十大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1)医药类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不含税)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期后结算情况 |
1 | 供应商1 | ①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4.5774% ②莫兆钦,持股比例15.1363% ③姜平川,持股比例7.5682% ④杨铭,持股比例2.7182% | 2001-4-18 | 5年以上 | 药品 | 8,437.36 | 2,742.45 | 2,500.00 |
2 | 供应商2 | ①潘钦平,持股比例89% ②钟坚鑫,持股比例11% | 2004-9-3 | 5年以上 | 中药材 | 5,675.24 | 14.75 | 3.60 |
3 | 供应商3 | ①王玉君,持股比例70% ②马军红,持股比例30% | 1992-5-19 | 5年以上 | 原料 | 721.81 | 0.00 | 0.00 |
4 | 供应商4 | ①陈焕忠,持股比例51% ②陈鸿泰,持股比例49% | 2006-6-14 | 5年以上 | 包材 | 702.58 | 122.42 | 113.16 |
5 | 供应商5 | ①黄程成,持股比例70% ②刘蓉,持股比例17% ③秦宇阳,持股比例7% ④崔晓华,持股比例3.5% ⑤侯小玲,持股比例1% | 2016-10-8 | 4年 | 药品 | 626.78 | 0.00 | 0.00 |
⑥石宗鑫,持股比例1% ⑦熊超,持股比例0.5% | ||||||||
6 | 供应商6 | 湖北省中药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1999-3-8 | 5年以上 | 药品 | 605.02 | 0.00 | 0.00 |
7 | 供应商7 | 主要股东: ①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比例30.02% ②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比例28.33% ③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比例5.44% ④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比例0.95% ⑤于海涛,占总股本比例0.20% ⑥胡魁,占总股本比例0.17% ⑦南方中证1000ETF,占总股本比例0.16% ⑧国泰君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A,占总股本比例0.12% ⑨吕永宏,占总股本比例0.09% ⑩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比例0.09% | 1998-11-20 | 5年以上 | 原料 | 479.91 | 0.00 | 0.00 |
8 | 供应商8 | ①刘文生,持股比例98% ②张悦强,持股比率2% | 2009-9-9 | 5年以上 | 中药材 | 477.54 | 16.79 | 1.93 |
9 | 供应商9 | ①宁波祥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3.1662% ②上海东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1671% ③宁波禾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2675% ④甘肃省兰州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6576% ⑤宁波利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4786% ⑥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822% ⑦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965% ⑧陈永勤,持股比例4.3718% ⑨左白龙,持股比例3.4974% ⑩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4593% ?许冬冬,持股比例2.1394% ?苏州洽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9488% ?方立民,持股比例0.0677% | 1998-1-14 | 5年以上 | 药品 | 387.73 | 33.69 | 33.69 |
10 | 供应商10 | ①邬克强,持股比例55% ②夏邵辉,持股比例45% | 2002-6-13 | 5年以上 | 包材 | 338.70 | 0.00 | 0.00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母婴健康用品类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时间 | 合作时长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期后结算情况 |
1 | 供应商1 | ①圣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②立白日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 2003-8-28 | 5年以上 | 活性物 | 389.06 | 159.39 | 40.29 |
2 | 供应商2 | 惠晓飞,持股比例100% | 2019-9-12 | 1年 | 洗衣液成品 | 261.04 | 174.96 | 162.81 |
3 | 供应商3 | 中国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006-4-17 | 4年 | 防晒喷雾 | 248.82 | 0.00 | 0.00 |
4 | 供应商4 | ①谢志平,持股比例29% ②自然语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 ③谢小平,持股比例18% ④中山市图创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 ⑤中山市合创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 ⑥中山市合悦兴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 | 2007-2-15 | 3年 | 洗发沐浴慕斯 | 201.08 | 50.28 | 0.00 |
5 | 供应商5 | ①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②壳牌南海私有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 2000-12-28 | 5年以上 | 塑胶粒(制瓶用) | 200.84 | 0.00 | 0.00 |
6 | 供应商6 | 新兴洋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1998-10-15 | 5年以上 | 包装材料 | 172.00 | 109.49 | 85.74 |
7 | 供应商7 | ①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②叶辉华,持股比例49% | 2016-6-24 | 3年 | 湿巾所用的各种布料 | 147.07 | 10.28 | 21.33 |
8 | 供应商8 | ①姜建荣,持股比例72% ②吴元建,持股比例28% | 2010-10-12 | 2年 | 洗衣液成品 | 108.50 | 43.53 | 0.00 |
9 | 供应商9 | 菲律宾华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006-8-17 | 5年以上 | 洗发水沐浴露等的植物香精 | 105.04 | 39.14 | 40.43 |
10 | 供应商10 | ①李镇荣,持股比例66% ②李喜才,持股比例34% | 2012-4-16 | 3年 | 瓶子和标贴 | 95.75 | 45.63 | 38.13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医药类2022年-2023年十大供应商变化,共有8家未发生变化,2023年新增2家前十大供应商,具体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1)供应商J:2020年初加强防控措施后,该供应商在我公司生产相关物资保供方面积极配合,2022年末公司已备有一定数量的库存,因此,随着2022年年底政策放开及国内百姓对防护物资需求的减少,公司以消化包材库存为主,导致该公司在2023年退出前十大供应商;
(2)供应商H为法半夏药材供应商,因公司对法半夏需求增加,但对方产能无法满足公司需求变化,故公司在2023年新增供应渠道,该公司退出公司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名单;
(3)供应商5为2022年6月新增供应商,主要产品为小儿止咳糖浆、藿香正气合剂、强力枇杷露,随着2023年强力枇杷露销售大幅增加,对该公司采购量增加,故该公司成为公司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
(4)供应商7为公司布洛芬原料供应商,由于公司布洛芬产品在2023年初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对布洛芬原料采购量同比增大,故该公司成为公司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
母婴健康用品类2022年-2023年十大供应商,有5家未发生变化,2023年新增5家供应商进入前十大供应商,具体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1)因爱护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战略调整、销量下滑等因素,采购量减少,导致3家供应商退出前十大供应商。为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和资源,中山爱护全资子公司海南爱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起开始开展冻榴莲肉的贸易业务,上游供应商为供应商F,2023年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停止了冻榴莲肉贸易业务,导致供应商F退出前十大供应商;
(2)2023年电商渠道为了拓展业务,开展与辛巴团队合作的直播,其中一产品为儿童防晒产品,公司委托代工供应商为供应商3、供应商5,故这两家公司由于2023年直播销售量增加,进入十大供应商行列。其次,2023年因线下渠道策略调整,个别洗衣液产品选择就近委托代工和发货模式,故增加西安地区代工厂供应商2和华东地区代工厂供应商8,进入前十大供应商;
(3)因公司供应商管理策略调整,供应商G合作模式不灵活,账期配合度不高,2023年减少对其采购额,故退出前十大供应商;供应商6配合较好,增加其采购量,故进入前十大供应商。
(3)补充列示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所涉及的主要业务类型、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对应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毛利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应收款项收回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款退货情形,并结合历史年度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报告期第四季度收入和利润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所涉及的主要业务类型为医药类,下表为主要客户相关情况列示: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 收入金额(不含税) | 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含税) | 毛利金额 | 毛利金额占比 | 毛利率 | 年末应收款项余额 | 期后应收款项收回情况 | 期后是否发生退款退货 |
客户1 | 2,926.49 | 2023年11、12月 | 3,306.93 | 1,972.47 | 10.45% | 67.40% | 2,921.03 | 1,724.52 | 否 |
客户2 | 1,330.62 | 2023年12月 | 1,503.60 | 1,259.99 | 6.68% | 94.69% | 1,503.60 | 906.35 | 否 |
客户3 | 1,100.08 | 2023年10-12月 | 1,243.09 | 1,032.71 | 5.47% | 93.88% | 884.64 | 797.96 | 否 |
客户4 | 1,076.11 | 2023年9月 | 1,216.00 | 731.20 | 3.87% | 67.95% | 655.61 | 403.71 | 否 |
客户5 | 958.44 | 2023年9月 | 1,083.04 | 692.34 | 3.67% | 72.24% | 700.18 | 152.16 | 否 |
客户6 | 890.89 | 2023年12月 | 1,006.71 | 843.21 | 4.47% | 94.65% | 1,001.76 | 507.96 | 否 |
客户7 | 886.04 | 2023年11、12月 | 1,001.22 | 839.01 | 4.44% | 94.69% | 1,001.22 | 501.56 | 否 |
客户8 | 818.03 | 2023年10-12月 | 924.37 | 747.94 | 3.96% | 91.43% | 992.83 | 979.20 | 否 |
客户9 | 637.70 | 2023年9月 | 720.60 | 470.62 | 2.49% | 73.80% | 0.00 | 0.00 | 否 |
客户10 | 577.70 | 2023年12月 | 652.80 | 245.10 | 1.30% | 42.43% | 652.80 | 652.80 | 否 |
合计 | 11,202.10 | 12,658.38 | 8,834.57 | 46.80% | 78.87% | 10,313.67 | 6,626.22 |
结合公司历史年度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本报告期第四季度收入和利润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结合历史年度情况分析
我国流感高发季一般为冬春两季,且根据研究显示,每年报告的流感暴发疫情中,90%以上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数据来源:第一财经报道https://www.yicai.com/news/101914898.html)。公司作为儿童药和“四类药”为主要产品的制药企业,营业收入也呈现出冬春季节,特别是第四季度占比较高的特点。
公司近三年第四季度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 全年营业收入 | 与全年营业收入占比 |
2023年 | 28,785.13 | 73,956.98 | 38.92% |
2022年 | 18,657.96 | 53,574.54 | 34.83% |
2021年 | 25,042.33 | 83,656.58 | 29.93% |
公司近三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布图如下。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各季度分布趋势基本一致。
2023年第四季度,我国流行性感冒患者数急剧上升,患者对四类药的需求增加,以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较大。其中环比增长142.52%是由于季节因素导致;同比增长54.27%,是由于2022年全国各地对四类药销售存在一定管控直至12月政策放开,导致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相对较低。同时,2023年公司各季度收入趋势曲线与我国流行性感冒患者数曲线基本一致。
2023年各月我国报告的流行性感冒患者数见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https://www.ndcpa.gov.cn/jbkzzx/c100016/common/list.html)
单位:例
2023年度公司各季度收入趋势见下图:
单位:万元
0.00
10,000.0020,000.0030,000.0040,000.00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单位万元
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布图
2023年2022年2021年
10000002000000300000040000005000000
2023年各月全国流行性感冒患者数趋势图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趋势图对比见下图。
通过对比,公司202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趋势图与葫芦娃营业收入趋势图基本一致。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占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的38.92%,葫芦娃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其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的32.92%,同时,对比葵花药业、济川药业等同行业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较高的情况也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增加属于合理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估与收入确认、营业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向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销售渠道,以及不同销售渠道的具体流程;
3、获取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销售业务流程、产品计价及结算方式,检
查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判断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5、对收入进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货单、物流到货记录、发票、银行回单等相关文件,以核实收入确认的准确性、真实性;
6、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平台查询重要客商信息,评估是否具有正当的商业理由、业务规模是否匹配等;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其变动进行检查和分析;
7、选取主要销售客户向其发送询证函,询证销售额、应收账款余额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对未回函的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发货单、物流到货记录及期后银行回单等资料进行替代测试确认;
8、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收入样本进行截止测试,检查发货单、物流到货记录、期后回款等信息,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检查营业成本内容和计算方法的正确性,与前期的一致性;编制生产成本倒扎表,并与相关科目核对;对生产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及确定生产成本项目的合理性;抽查主要原材料进行计价测试;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抽取主要产品进行计价测试;对存货检查出库单、发票等资料,并结合存货监盘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营业成本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10、选取主要供应商向其发送询证函,询证采购额、应付账款余额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对未回函的通过检查采购合同、入库单及期后银行回单等资料进行替代测试确认。
问题3:
报告期末,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的其他应收款为应收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安堂”)款项合计4,524.98万元,款项性质为保证金、往来款项等。工商信息显示,你公司离任监事何子群曾担任源安堂的高级管理人员。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款项的具体情况,具体包括交易背景和实质、支付时间和具体金额、账龄,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违规财务资助等情形。
公司回复: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开始与源安堂签订全国总代理协议,全面负责源安堂
产品的客户开发、渠道维护、产品学术推广等产品营销活动,并独家销售代理源安堂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医药0TC市场、各级医院、诊所、卫生院、合作医疗机构、医药电商、医药商业公司等销售。为了取得源安堂产品的全国总代理权,公司需要向源安堂支付履约保证金合计1000万元。具体合作模式包括如下两种:
模式一:公司从源安堂采购其生产的产品,由公司对外销售;模式二:由源安堂销售至医院,公司向源安堂按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营销服务费。该模式的相关说明如下:
销售至医院的产品由于需符合国家政策“两票制”(生产商-商业配送公司-医院)的规定,必须由源安堂直接与商业配送公司签订销售协议。但根据公司与源安堂签订的协议,该部分产品的市场拓展、销售网络建立、维护及售后服务、各种宣传促销活动等营销工作均由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此公司与源安堂约定,该部分产品由源安堂按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营销服务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源安堂款项合计4,524.98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3,524.98万元为公司应向源安堂收取的营销服务费。
(1)应收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即为以上第一种模式中基于公司向源安堂采购产品,根据协议向源安堂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分别于2017年12月26日支付360万元,2018年3月14日支付640万元。依协议约定,该笔保证金应于合同终止后,源安堂在三个月内一次性退还。该业务自签约后,一直在正常履行中。自2018年至2023年报告期末,该业务为公司带来销售金额5亿多元,同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欠源安堂货款2,742.45万元。
(2)应收3,524.98万元营销服务费,即为以上第二种模式,源安堂直接与商业配送公司签订销售协议,而按约定需按该部分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的营销服务费。其中账龄1年以内2,568.28万元,1至2年956.70万元,本报告期末期后回款600万元。
综上,公司与源安堂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往来款项,符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交易习惯,不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违规财务资助等情形。
(2)结合源安堂历史沿革、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等,全面自查源安堂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说明你公司与源安堂的交易是否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300万元。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从2014年至今,源安堂公司发生8次股权变更登记(明细见如下附件),根据期间所登记的董事、监事、经理名单显示主要股东和市场化经理人,未发现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经核查,何子群先生于2017年3月23日从公司离任监事会主席,经其市场化择业,2017年10月27日至2021年5月26日任职源安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人的界定,对照何子群先生任职变动情况,期间分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二款和10.1.6条第二款的相关情形,但因何子群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控制源安堂公司,亦未担任源安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故不构成10.1.3条第三款相关情形,源安堂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亦未发现可能存在构成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附件:源安堂公司8次股权变更登记明细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2023-01-18 | 莫兆钦:15.1363%; 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5774%; 姜平川:7.5682%; 杨铭:2.7182%; | 姜平川:7.5682%; 杨铭:2.7182%; 莫兆钦:15.1363%; 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5774%; |
2 | 2022-12-16 | 姜平川:7.5682%; 莫天和:7.5682%; [退出] 杨铭:2.7182%; 莫兆钦:15.1363%; 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0092%; | 莫兆钦:15.1363%; 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5774%; 姜平川:7.5682%; 杨铭:2.7182%; |
3 | 2017-10-27 | 姜平川:7.56%; 杨铭:7.56%; 莫天和:7.56%; 莫兆钦:75.68%; 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 | 姜平川:7.56%; 莫天和:7.56%; 杨铭:2.71%; 莫兆钦:15.13%; 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 |
4 | 2017-10-24 | 姜平川:7.56%; 杨铭:7.56%; 莫天和:7.56%; 陈运育:1.61%; 莫兆钦:75.68%; | 姜平川:7.56%; 杨铭:7.56%; 莫天和:7.56%; 莫兆钦:75.68%; 深圳赛博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1.61%; | |||
5 | 2017-06-22 | 莫兆钦:60.54%; 杨铭:7.56%; 姜平川:7.56%; 莫天华:7.56%; [退出] 莫天和:7.56%; 莫涛华:7.56%; [退出] 陈运育:1.61%; | 姜平川:7.56%; 杨铭:7.56%; 莫天和:7.56%; 陈运育:1.61%; 莫兆钦:75.68%; |
6 | 2017-03-02 | 姜平川:7.56%; 李德钦:7.56%; [退出] 杨第海:7.56%; [退出] 杨铭:7.56%; 莫兆光:7.56%; [退出] 莫兆松:7.56%; [退出] 莫兆钦:7.56%; 莫天华:7.56%; 莫天和:7.56%; 莫天活:7.56%; [退出] 莫涛华:7.56%; 莫辉:7.56%; [退出] 陈江容:7.56%; [退出] 陈运育:1.61%; | 姜平川:7.56%; 杨铭:7.56%; 莫天华:7.56%; 莫天和:7.56%; 陈运育:1.61%; 莫涛华:7.56%; 莫兆钦:60.54%; |
7 | 2016-04-18 | 姜平川:7.56%; 李德钦:7.56%; 杨第海:7.56%; 杨铭:7.56%; 莫兆光:7.56%; 莫兆松:7.56%; 莫兆武:7.56%; [退出] 陈江容:7.56%; 莫兆钦:7.56%; 莫天华:7.56%; 莫天和:7.56%; 莫辉:7.56%; 莫天活:7.56%; 陈运育:1.61%; | 姜平川:7.56%; 李德钦:7.56%; 杨第海:7.56%; 杨铭:7.56%; 莫兆光:7.56%; 莫兆松:7.56%; 陈江容:7.56%; 莫兆钦:7.56%; 莫天华:7.56%; 莫天和:7.56%; 莫辉:7.56%; 莫天活:7.56%; 陈运育:1.61%; 莫涛华:7.56%; [新增] |
8 | 2014-05-05 | 莫天华:7.56%; 杨第海:7.56%; 莫兆武:7.56%; 莫兆松:7.56%; 莫兆钦:7.56%; 莫兆光:7.56%; 莫天活:7.56%; 杨铭:7.56%; 莫天和:7.56%; 莫辉:7.56%; 李崇彬:7.56%; [退出] 姜平川:7.56%; 陈运育:1.61%; 陈江容:7.56%; | 李德钦:7.56% [新增] 杨铭:7.56%; 杨第海:7.56%; 莫兆武:7.56%; 莫兆松:7.56%; 莫兆钦:7.56%; 莫兆光:7.56%; 莫天活:7.56%; 莫天华:7.56%; 莫天和:7.56%; 莫辉:7.56%; 姜平川:7.56%; 陈运育1.61% 陈江容:7.56%; |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源安堂,我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平台查询源安堂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对相关部门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源安堂的合作背景、交易实质、本年度的合作情况等;
3、检查公司与源安堂签订的营销服务协议及结算通知书,对账面计提的营销服务收入进行测算,对相关收入认定的发生、完整性进行核实; 4、执行函证程序,对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和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度交易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进行函证,已回函;
5、分析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账龄,测算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6、检查相关凭证,包括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营销服务协议、结算通知单等附件,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并检查付款审批流程。
经核查,我们认为:源安堂与公司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具有交易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违规财务资助等情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4:
4.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82%,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476.76万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请你公司:
(1)补充列示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内容、对应账面余额、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存放情况及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库龄的存货,并结合在手订单、业务模式、市场需求等说明存货同比增长的具体原因。公司回复:
1.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内容列示:
(1)医药类存货具体内容: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 | 是否存在长库龄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放情况 | 库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原材料 | 14,481.80 | 349.26 | 14,132.54 | 原料仓存放 | 7,942.53 | 1,162.26 | 121.93 | 5,255.08 | 是,主要为中药材 |
库存商品 | 5,177.41 | 439.33 | 4,738.09 | 成品仓存放 | 4,829.37 | 240.30 | 71.42 | 36.32 | 是 |
在产品 | 1,435.74 | 7.14 | 1,428.59 | 车间 | 1,428.59 | 7.14 | 是 | ||
发出商品 | 447.01 | 281.23 | 165.78 | 已发给客户尚未结算 | 160.30 | 17.16 | 3.99 | 265.55 | 是 |
委托加工物资 | 19.44 | 19.44 | 第三方仓库 | 19.44 | 否 | ||||
包装材料 | 999.85 | 320.34 | 679.51 | 包材仓存放 | 438.77 | 234.34 | 256.88 | 69.85 | 是 |
合计 | 22,561.24 | 1,397.30 | 21,163.95 | 14,819.01 | 1,654.07 | 454.22 | 5,633.95 |
2023 年期末公司医药类存货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占比为65.68%。其余较长库龄存货主要为中药材。中药材库龄较长的原因主要为:
1)公司为满足中成药产品生产的需要,根据国家药典对中药材贮存期的指引,以及公司在中药材库存保存方面的优势,进行了主要中药材的储备;
2)最近几年,国内中药材价格持续上涨,为减少临时采购导致成本过高,保障
中成药产品的利润空间,进行一定数量的储备。
同时,为配合日常管理及会计核算,公司对中药材库存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9010号”评估报告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拥有的为生产而持有的中药材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12,878.61万元,高于该存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8,970.68万元,未发生减值。
(2)母婴健康用品类存货具体内容:
项目 | 期末 | 是否存在长库龄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放情况 | 库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原材料 | 692.71 | 2.77 | 689.94 | 原料仓存放 | 689.94 | 2.77 | 是 | ||
库存商品 | 1,686.38 | 76.70 | 1,609.68 | 成品仓存放 | 1,609.68 | 76.70 | 是 | ||
发出商品 | 179.36 | 179.36 | 已发给客户尚未结算 | 179.36 | 否 | ||||
合计 | 2,558.45 | 79.47 | 2,478.98 | 2,478.98 | 79.47 |
2023 年期末,公司母婴健康用品类存货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占比为96.89%。公司已经对超过有效期、近效期6个月内、库龄较长的部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同比增长的具体原因分析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售计划确定产量的业务模式。营销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和对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提出生产需求计划;各生产基地依据营销部门的生产需求计划进行各类产品的生产和备货;采购部门根据生产基地生产的物料需求,并结合原材料、辅料、包材等各生产物料价格因素,确定和执行采购计划。报告期存货同比增长主要来自中药材原料库存的增长和库存商品的增长,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主要同比增长存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账面余额同比增长 | 同比增长率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5,174.51 | 352.03 | 14,822.48 | 11,731.77 | 620.45 | 11,111.32 | 3,442.74 | 29.35% |
库存商品 | 6,863.80 | 516.03 | 6,347.77 | 3,168.67 | 106.25 | 3,062.41 | 3,695.13 | 116.61% |
合计 | 22,038.31 | 868.06 | 21,170.25 | 14,900.44 | 726.70 | 14,173.73 | 7,137.87 | 47.90% |
(1)中药材原料库存变动的分析
报告期,原材料账面余额同比增加3,442.74万元,增幅29.35%;主要为中药材同比增加约3,400万元。以下为主要产品中药材库存变动情况:
? 产品止咳橘红颗粒专用中药材期末库存为6,067.22万元。
止咳橘红颗粒专用中药材库存情况表(万元) |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同比变动 |
地黄 | 51.32 | 205.86 | 154.54 |
甘草 | 47.46 | 13.34 | -34.12 |
化橘红 | 5,357.63 | 4,785.83 | -571.81 |
麦冬 | 252.76 | 73.13 | -179.63 |
知母 | 33.91 | 54.38 | 20.47 |
紫菀 | 37.48 | 42.02 | 4.54 |
法半夏 | 136.43 | 188.00 | 51.56 |
款冬花 | 49.76 | 164.54 | 114.78 |
紫苏子(炒) | 42.57 | 61.91 | 19.33 |
陈皮 | 18.29 | 125.47 | 107.19 |
瓜蒌皮 | 44.69 | 53.02 | 8.33 |
茯苓 | 62.49 | 177.04 | 114.55 |
石膏 | 14.35 | 4.48 | -9.88 |
苦杏仁(去皮炒) | 67.47 | 118.21 | 50.74 |
合计 | 6,216.63 | 6,067.22 | -149.41 |
该产品中药材库存主要为化橘红,其期末金额为4,785.83万元,占比78.88%。化橘红库存较高,库龄主要为3-4年,主要原因为:一、公司作为特殊防控时期承担地方药品保供责任的单位,需保障药品储备和供给能力;二、化橘红的生长周期一般为3-5年,短期内提高产量比较困难;三、化橘红受市场需求影响,从2021年7月起价格持续走高(价格走势图见下图,数据来源:
https://www.zyctd.com/jiage/xq326.html);四、化橘红具有易于储存,“越陈越良”的特点,该药材经过科学储存后,后期有益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同时,长时间储存有助于减轻苦味,便于儿童服用。
该产品其他专用中药材期末库存为1281.39万元,同比增加422.39万元。该部分中药材库存增加是公司为保障销售订单及时交付的正常备货。? 产品感冒清颗粒专用中药材期末库存2733.52万元,同比增加2534.21万元。
感冒清热颗粒专用中药材库存情况表(万元) |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同比变动 |
柴胡 | 85.85 | 1,189.37 | 1,103.52 |
芦根 | 16.68 | 66.96 | 50.27 |
防风 | 10.42 | 100.89 | 90.48 |
白芷 | 3.06 | 100.20 | 97.13 |
葛根 | 6.41 | 157.50 | 151.09 |
荆芥穗 | 18.92 | 274.97 | 256.06 |
紫苏叶 | 6.82 | 356.58 | 349.76 |
苦地丁 | 22.59 | 205.00 | 182.41 |
薄荷 | 4.22 | 113.06 | 108.84 |
苦杏仁 | 24.34 | 168.99 | 144.65 |
合计 | 199.30 | 2,733.52 | 2,534.21 |
该产品各专用中药材期末库存均有同比增加,主要系受中药材价格上涨,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研判,中药材价格短期内大幅回调的可能不大,故加大采购量,以保证产品订单的准时交付。(价格走势图见下图,数据来源:
https://www.zyctd.com/jiage/xq326.html, 价格走势图时间范围2019年01月01日至2024年05月22日)
柴胡价格走势图 | 葛根价格走势图 |
荆芥穗价格走势图 | 紫苏叶价格走势图 |
苦地丁价格走势图 | 薄荷价格走势图 |
苦杏仁价格走势图 | 白芷价格走势图 |
防风价格走势图 | 芦根价格走势图 |
? 共用中药材桔梗的期末库存为275.85万元,同比增加223.83万元。桔梗价格走势图如下:
共用中药材库存情况表(万元) |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同比变动 |
桔梗 | 52.02 | 275.85 | 223.83 |
? 产品贞蓉丹合剂专用中药材期末库存为805.50万元,同比增加680.83万元。
贞蓉丹合剂专用中药材库存情况表(万元) |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同比变动 |
当归 | 17.85 | 209.33 | 191.48 |
淫羊藿 | 51.90 | 236.30 | 184.40 |
牡丹皮 | 1.12 | 82.48 | 81.35 |
肉苁蓉 | 4.61 | 86.22 | 81.60 |
其它中药材(12种) | 49.19 | 191.17 | 141.99 |
合计 | 124.67 | 805.50 | 680.83 |
该产品各专用中药材中当归、淫羊藿、牡丹皮、肉苁蓉四种中库存药材增长较大。
当归价格走势图 | 淫羊藿价格走势图 |
牡丹皮价格走势图 | 肉苁蓉价格走势图 |
? 产品复方板蓝根颗粒专用中药材期末库存为159.68万元,同比增加158.42万
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同比变动 |
板蓝根 | 0.45 | 87.78 | 87.34 |
大青叶 | 0.82 | 71.90 | 71.08 |
合计 | 1.26 | 159.68 | 158.42 |
该产品中药材价格走势见下图。
板蓝根价格走势图 | 大青叶价格走势图 |
? 其他产品中药材期末库存93.24万元。
其它产品中药材库存情况表(万元) |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同比变动 |
其它中药材(46种) | 119.37 | 93.24 | -26.13 |
? 中成药半成品期末库存为670.28万元。
半成品库存情况表(万元) |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同比变动 |
橘红浸膏 | 632.26 | 538.91 | -93.35 |
感冒清热颗粒浸膏 | 83.24 | 131.37 | 48.13 |
合计 | 715.50 | 670.28 | -45.22 |
综上所述,自2022年12月国家政策放开后,市场对“四类药”需求旺盛,除少量中药材价格有小幅回落外,绝大部分中药材价格均上涨幅度较大。为避免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保障中药产品的生产需求,公司在报告期加大了中药材采购进而导致了中药材存货的增长。
(2)库存商品存货增长的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6,863.80万元,同比增加3,695.13万元;其中药品类账面余额5,177.41万元,同比增加3,053.37万元,母婴行业账面余额1,686.38万元,同比增加641.76万元。
药品类库存增长的主要产品明细表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3年库存金额 | 2022年库存金额 | 同比变动金额 |
止咳橘红颗粒 | 815.46 | 216.49 | 598.98 |
感冒清热颗粒 | 421.45 | 15.02 | 406.43 |
布洛芬颗粒 | 276.56 | 15.63 | 260.93 |
蒙脱石散 | 286.02 | 29.07 | 256.94 |
尼美舒利分散片 | 265.34 | 13.95 | 251.39 |
肠胃散 | 331.33 | 141.94 | 189.39 |
伊曲康唑分散片 | 416.99 | 255.33 | 161.66 |
氨金黄敏颗粒 | 161.13 | 21.63 | 139.50 |
小儿碳酸钙D3颗粒 | 106.05 | - | 106.05 |
合计 | 3,080.33 | 709.05 | 2,371.27 |
上述药品类产品除伊曲康唑分散片和小儿碳酸钙D3颗粒外,其它产品均属四类药或适用于流行性感冒相关症状的产品。因我国流行性感冒多发于冬春两季,故第四季度生产备货相对较多,且由于2022年政策放开后,市场对四类药的需求旺盛,公司部分产品脱销,故同比增幅较大。小儿碳酸钙D3颗粒为报告期内新增代理品种,销售渠道陆续开发中。伊曲康唑分散片为抗真菌药物,需求较稳定。
母婴类库存增长的主要产品明细表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3年库存金额 | 2022年库存金额 | 同比变动金额 |
CFB534-爱护清透防晒喷雾 120ml(电商)粉色瓶 | 100.44 | 100.44 | |
CFB591-爱护婴儿亲水洗发沐浴露500ml(电商版) | 76.09 | 5.11 | 70.98 |
CFB535-爱护清新防晒乳50g(电商) | 34.46 | 34.46 | |
CFB385-爱护婴儿倍润霜50g(2023电商版) | 30.65 | 30.65 | |
CFB386-爱护婴儿保湿霜50g(2023电商版) | 29.17 | 29.17 | |
CFB388-爱护婴儿山羊奶滋润霜50g(2023电商版) | 27.06 | 27.06 | |
CFB389-爱护婴儿山羊奶保湿霜50g(2023电商版) | 26.67 | 26.67 | |
CFB556-爱护儿童桃叶精华爽身露190ml | 24.08 | 24.08 | |
CFB606-爱护儿童氨基酸净螨皂80g(电商) | 22.31 | 22.31 | |
CFB595-爱护婴儿倍润霜50g(电商版) | 23.54 | 5.68 | 17.86 |
CFB532-爱护婴儿抑菌洗衣液2kg(升级版,电商专供) | 24.01 | 7.39 | 16.62 |
CFB594-爱护婴儿舒润霜50g(电商版) | 21.71 | 5.13 | 16.58 |
CFB536-爱护婴儿卫生湿巾10片(电商版) | 13.86 | 13.86 | |
CFB644-Carefor婴儿卫生湿巾80片(电商版) | 13.48 | 13.48 | |
合计 | 467.53 | 23.31 | 444.22 |
母婴类主要库存产品的增长是由于公司根据直播渠道的计划,加大了备货量,以适应新渠道的销售模式。
2023年公司部分主要产品(见下表)销售收入50,232.56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67.92%),同比平均增幅90.77%,说明了其市场需求旺盛。而公司库存增长较高的中药材对应产品、产成品基本上为公司目前主要在销产品,因此这些库存的增长为公司满足市场需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3年公司部分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品种 | 2023年销售收入 | 2022年销售收入 | 同比增长 | 同比增幅 |
产品1 | 15,646.26 | 6,412.85 | 9,233.41 | 143.98% |
产品2 | 9,891.08 | 6,525.94 | 3,365.14 | 51.57% |
产品3 | 5,589.74 | 4,018.31 | 1,571.43 | 39.11% |
产品4 | 4,196.14 | 2,042.13 | 2,154.01 | 105.48% |
产品5 | 3,534.90 | 2,913.20 | 621.70 | 21.34% |
产品6 | 3,396.25 | 1,474.44 | 1,921.81 | 130.34% |
产品7 | 2,429.45 | 53.39 | 2,376.06 | 4450.38% |
产品8 | 2,313.34 | 842.14 | 1,471.20 | 174.70% |
产品9 | 1,949.53 | 1,283.99 | 665.54 | 51.83% |
产品10 | 1,285.87 | 765.62 | 520.25 | 67.95% |
合计 | 50,232.56 | 26,332.01 | 23,900.55 | 90.77% |
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同比增长是公司为应对宏观环境影响(如中药材价格上涨、“四类药”需求旺盛等),同时基于持续健康运营需要,而做出的正常生产经营安排,是符合市场需求和商业逻辑的。
(2)结合报告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和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等,说明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回复:
1.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临近有效期6个月内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履行的减值测试程序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临近有效期6个月内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持有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低于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有保质期要求的原材料,将临近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视同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于原材料价值中占比较大的中药材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9010号”评估报告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拥有的为生产而持有的中药材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12,878.61万元,高于该存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8,970.68万元,未发生减值。
同时,管理层对于其他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按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要求,结合行业惯例与药监等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并对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判断,对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履行了必要减值测试程序。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20.45 | 0.91 | 269.34 | 352.03 | ||
库存商品 | 106.25 | 435.55 | 25.78 | 516.03 |
发出商品 | 290.18 | 1.69 | 10.64 | 281.23 | ||
在产品 | 8.60 | 1.45 | 7.14 | |||
委托加工物资 | 18.62 | 18.62 | 0.00 | |||
包装材料 | 275.14 | 53.85 | 8.65 | 320.34 | ||
合计 | 1,319.25 | 492.00 | 334.49 | 1,476.76 |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报告期内存货情况,我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评估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的主要变动情况,公司存货备货库存量的管理方式;
3、对存货分类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各类存货的波动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4、获取存货收发存记录、执行存货计价测试等程序;
5、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6、结合公司自身业务特点以及存货监盘情况,复核公司对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测试过程,与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讨论减值测试过程等,判断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充分的。
问题5:
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2.26亿元,采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为-1,160.05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取得时间、取得方式、成本、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算过程、关键参数、现金流测算情况、折现率来源及调整依据、目前使用情况等,并结合市场租金、售价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投资性房地产基本信息
2023年末,公司账面记录的投资性房地产详细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名称 | 取得时间 | 取得方式 | 成本 | 2023年未评估前 | 2023年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1 | 海口市港澳工业大厦-1至6层 | 2018年7月 | 外购、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 5,119.61 | 5,343.49 | 5,257.15 |
2 | 广州市东山广场25层 | 2017年6月 | 外购、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 4,208.13 | 4,184.61 | 4,169.29 |
3 | 北京顺鑫祥云厂房 | 2019年8月 | 外购、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 8,416.49 | 7,746.49 | 7,162.19 |
4 | 沈阳康芝厂房 | 2008年7月 | 外购、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 3,106.25 | 6,122.18 | 5,781.89 |
5 | 河北康芝厂房 | 2004年8月 | 外购、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 429.76 | 363.97 | 230.17 |
合计 | 21,280.23 | 23,760.75 | 22,600.70 |
2、公允价值计算过程及关键参数
(1)五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选用的评估方法
●海口市港澳工业大厦-1至6层
海口市港澳工业大厦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永万工业区,房屋用途包括工业、商业及其他,建筑面积合计9,601.23㎡,根据公司2019年8月24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该房产用于出租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目前租户招募中。其周边房地产租赁市场活跃,可以找到类似可比的租赁案例,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广州市东山广场25层
东山广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落成时间为1996年10月,其开发商为广州海粤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为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办公、购物中心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物业,投资性房地产分布于东山广场25层全层,建筑面积合计1,914.98㎡,均为商业办公用途,公共区域精装修,目前用于出租。东山广场现作为商业办公用房使用,周边区域市场近期类似物业交易较多,可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同时,周边区域同类物业租赁情况较多,故可选用收益法进行估价。综上,东山广场项目同时采用了市场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取用市场法估值作为评估结论。
●北京顺鑫祥云厂房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西侧双河路北产权持有单位园区内,为工业厂房,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15,834.16㎡,分别于1984年1月至2008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待按政府最终规划引导客户租赁入驻。其周边租赁市场活跃,可以找到类似可比的租赁案例,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因此,采用收益法对其评估。
●河北康芝厂房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位于邯郸市邱县县城2公里邯临路北288号,于2005年1月建成,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4,693.70㎡,属有独立围墙及基础建筑物完备区域。近两年公司团队均有与当地政府磋商所在区域的产业规划,目前待政府规划明确后,引导客户租赁入驻,避免政策规划调整导致可能出现的客户性质更换而赔偿损失支出。其周边租赁市场活跃,可以找到类似可比的租赁案例,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因此,采用收益法对其评估。
●沈阳康芝厂房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位于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1号产权持有单位园区内,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18,833.11㎡,于2005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为工业厂房。因公司产能整合安排,该资产预计后续将依照所在地政府城市更新规划,拟待后期根据新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后引入客户租赁入驻。报告期末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工业厂房,其周边租赁市场活跃,可以找到类似可比的租赁案例,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因此,采用收益法对其评估。
(2)计算过程及关键参数的确定
1)主要技术路线
①收益法
预计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收益法基本公式如下:
式中:P—评估价值;
Ri—第i年的净收益;
r—折现率;
n—收益期。
运用收益法的技术路线和步骤是:收集有关租金、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等的市场客观水平资料,加以分析判断;预测未来各期的潜在毛收入;考虑客观空置率等后估算有效毛收入;估算正常运营费用;预测净收益;选择适当的资本化率(折现率);运用适宜的收益法计算公式,计算估价对象的收益价格。
②市场法
市场法计算公式如下:
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比较实例房地产价格×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
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按下列步骤进行:①搜集交易实例;②选取可比实例;
③建立价格可比基础;④进行交易情况修正;⑤进行交易日期修正;⑥进行区域因素修正;⑦进行个别因素修正;⑧进行权益因素修正;⑨求出比准价格。2)收益法主要参数
①合同期外客观租金及增长率的确定
●海口市港澳工业大厦-1至6层
港澳大厦无租约期,合同期外客观租金以市场调查的租金为准,选取海口市类似写字楼的租赁价格后通过修正计算港澳大厦在评估基准日的客观租金单价。
经计算得出的港澳工业大厦市场客观租金单价为57元/㎡/月。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海南:CPI:居住增长率》统计情况,海南省的历史增长率的平均值为2.41%,预测评估对象增长率维持在2.00%至预测期末。
海口市内对写字楼配套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故港澳工业大厦地下层停车位月租金的确定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确定,每个停车位5元一天,每月按照30天计算,即每个停车位月租150元,最多可划分为30个停车位。
港澳工业大厦在普通期的每层每月租金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出租面积(㎡) | 普通期租金(每月) |
1 | 港澳工业大厦地下层 | 805.54 | 150元/个 |
2 | 港澳工业大厦1层 | 858.43 | 54.15元/㎡ |
3 | 港澳工业大厦2层 | 1,845.01 | 54.72元/㎡ |
4 | 港澳工业大厦3层 | 1,843.24 | 55.29元/㎡ |
5 | 港澳工业大厦4层 | 1,151.71 | 55.86元/㎡ |
6 | 港澳工业大厦5层 | 1,151.71 | 56.43元/㎡ |
7 | 港澳工业大厦6层 | 1,151.71 | 57.00元/㎡ |
8 | 港澳工业大厦2层东侧 | 793.88 | 54.72元/㎡ |
●广州市东山广场25层
合同期外(或称普通期)按照客观租金进行收入预测。选取广州市相类似商圈的租赁价格通过修正计算于基准日的客观租金单价。
经过修正,取修正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估单价,即修正后的单价为90.33元/㎡.月。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广东:CPI:居住增长率》统计情况,广东省的
历史增长率的平均值为1.04%,预测评估对象增长率维持在1.00%至预测期末。
●北京顺鑫祥云厂房
北京祥云药业厂房无租约期,租约期外租金以市场调查的租金为准,选取北京市类似工业厂房的租赁价格后通过修正计算北京祥云药业厂房在评估基准日的客观租金单价。
经过修正,取修正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估单价,即修正后的单价为55.00元/㎡.月。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北京市:CPI:居住增长率》统计情况,北京市的历史增长率的平均值为1.06%,预测评估对象增长率维持在1.00%至预测期末。
●河北康芝厂房
河北康芝药厂房屋无租约期,合同期外客观租金以市场调查的租金为准,选取邱县周边相类似的工业厂房的租赁价格通过修正后计算河北康芝药厂房屋在评估基准日的客观租金单价。
经过修正,取修正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估单价,即修正后的单价为7.33元/㎡.月。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石家庄市:CPI:
居住增长率》统计情况,石家庄市的历史增长率的平均值为1.14%,预测评估对象增长率维持在1.00%至预测期末。
●沈阳康芝厂房
沈阳康芝药厂房屋无租约期,普通期租金以市场调查的租金为准,选取沈阳市类似工业厂房的租赁价格后通过修正计算沈阳康芝药厂房屋在评估基准日的客观租金单价。
经过修正,取修正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估单价,即修正后的单价为24.00元/㎡.月。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辽宁:CPI:居住增长率》统计情况,沈阳市房产租金的历史增长率的平均值为0.73%,预测评估对象增长率维持在1.00%至预测期末。
②空置率的确定
五个项目的空置率取值及来源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空置率 | 备注 |
1 | 海口市港澳工业大厦-1至6层1 | 24% | 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全国房地产市场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写字楼空置率统计情况,本次评估预测港澳大厦空置率维持在24.4%至预测期末。 |
2 | 广州东山广场25层 | 22% | 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iFinD公布2023年广州-写字楼-空置率为22.3%,本次评估预测东山广场空置率维持在22%至预测期末。 |
3 | 北京顺鑫祥云厂房 | 18% | 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北京市仓库空置率》统计情况,北京市空置率的平均值为18.53%,本次评估预测北京顺鑫祥云厂房空置率维持在18.00%至预测期末。 |
4 | 河北康芝厂房 | 19% | 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石家庄市仓库空置率》统计情况,石家庄市空置率的平均值为18.51%,本次预测河北康芝厂房空置率维持在19.00%至预测期末。 |
5 | 沈阳康芝厂房 | 18% | 经市场调查取得的调查资料,结合近年同花顺iFIND公布的《沈阳市仓库空置率》统计情况,沈阳市空置率的平均值为17.75%,本次预测沈阳康芝厂房空置率维持在18.00%至预测期末。 |
③年运营费用的估算
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出租时,租方应缴纳的税费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同时房屋出租还涉及到房屋建筑物重置维修费、保险费以及管理费。其中,管理费率系根据房地产的业态及管理难易程度来综合确定其费率。五个项目的运营费用费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费用类别 | 港澳工业 大厦 | 东山广场 | 北京顺鑫 | 河北康芝 | 沈阳康芝 |
1 | 房产税 | 12% | 12% | 12% | 12% | 12% |
2 | 土地税 | 2元/㎡ | 12元/㎡ | 1.5元/㎡ | 5元/㎡ | 10.5元/㎡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7% | 5% | 7% |
4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3% | 3% | 3% |
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2% | 2% | 2% |
6 | 印花税 | 1‰ | 1‰ | 1‰ | 1‰ | 1‰ |
7 | 维修费 | 1.50% | 1.00% | 0.50% | 0.50% | 0.50% |
8 | 保险费 | 0.10% | 0.10% | 0.10% | 0.10% | 0.10% |
9 | 管理费 | 2% | 2% | 0.50% | 1% | 0.50% |
④折现率来源及调整依据
房地产报酬率应按下列方法分析确定:
◆市场提取法:应搜集市场上三宗以上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净收益等资料,选用相应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求出报酬率。
◆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以安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作为报酬率。安全利率可选用同一时期的一年期国债年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风险调整值应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经济现状及未来预测、估价对象的用途及新旧程度等确定。
由于在租赁市场较难收集到净收益资料,因此不选用市场提取法确定报酬率,故采用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确定报酬率。具体详见下表:
报酬率计算表(东山广场)
序号 | 项目 | 取值范围 | 取值结果 | 影响因素 | 权重 比例 | 分值 | |||||
高 | 较高 | 中 | 较低 | 低 | 取值 | ||||||
1 | 无风险报酬率 | 1.50% | 1.50% | 100% | 1年期存款利率 | 1.50% | |||||
2 | 投资风险补偿率 | 5% | 1.75 | 竞争能力风险 | 25% | 9-10 | 7-8 | 5-6 | 3-4 | 1-2 | 7.00 |
0.50 | 投资规模风险 | 10%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1.25 | 收益稳定性风险 | 25%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1.00 | 市场成熟度风险 | 20%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0.50 | 市场失衡的可能性风险 | 10%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0.50 | 政策风险 | 10%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小计 | 2.75% | 5.50 | 100% | ||||||||
3 | 管理负担补偿率 | 5% | 1.25 | 管理难易程度 | 25%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1.25 | 管理对价值的影响程度 | 25%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1.25 | 管理成本费用水平 | 25%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1.25 | 专业性 | 25%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小计 | 2.50% | 5.00 | 100% | ||||||||
4 | 缺乏流动性补偿 | 10% | 0.30 | 是否处于活跃市场、自由出售、受管制程度 | 100% | 9-10 | 7-8 | 5-6 | 3-4 | 1-2 | 3.00 |
小计 | 0.30% | 0.30 | |||||||||
5 | 投资带来的优惠率 | 5% | 0.25 | 易于获得融资的优惠率 | 50%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0.25 | 所得税抵扣的优惠率 | 50% | 9-10 | 7-8 | 5-6 | 3-4 | 1-2 | 5.00 | |||
小计 | 0.25% | 0.50 | |||||||||
报酬率 | 6.80% | 报酬率=安全利率+投资风险补偿率+管理负担补偿率+缺乏流动性补偿率-投资带来的优惠率 |
此处仅列示东山广场项目的折现率来源及调整依据分析过程,其他项目折现率取值均按照以上方式分析取数,不再赘述,以下为各项目折现率统计对比表: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项目 | 港澳工业大厦 | 东山广场 | 河北康芝 | 沈阳康芝 | 北京顺鑫 |
报酬率 | 6.05% | 6.80% | 4.30% | 4.50% | 5.10% |
⑤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年限即为产生收益的持续时间,评估基准日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评估根据土地到期日及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到期日,具体如下:
●海口市港澳工业大厦-1至6层
根据有关规定,框架结构非生产用房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海口港澳大厦收益年限明细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成年月 | 房屋经济使用年限 | 房屋剩余使用年限 | 土地 到期日 | 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剩余年限 | 剩余使用年限(年) |
1 | 港澳工业大厦 | 1992/3/8 | 60.00 | 28.16 | 2058/1/9 | 40.00 | 34.05 | 28.16 |
●广州市东山广场25层
东山广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01月24日,按一年365天计算,收益年期最长为21.08年。
●北京顺鑫祥云厂房
北京顺鑫祥云厂房土地到期日为2056年01月25日,房产经济使用年限至2029年01月01日,由于房屋建成时间较早,本次按照房屋经济耐用年限确定为收益年限。按一年365天计算,收益年期为4.98年。
●河北康芝厂房
河北康芝药厂土地终止年限至2054年08月15日,按一年365天计算,收益年期最长为30.64年。
●沈阳康芝厂房
沈阳康芝药厂土地终止年限至2053年12月11日,按一年365天计算,收益年期为29.97年。
⑥收益期末土地/房屋回收价值
◆收益期末土地回收价值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用收益法测算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超过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的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自收益期结束时起计算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在价值时点的价值”,基本公式如下:
土地回收价值=土地价值×(1+增长率)^已使用年限×收益期末土地年期修正
◆收益期末房屋回收价值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用收益法测算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未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
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非住宅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房产回收价值=重置成本(不含土地成本)×(1+增长率)^已使用年限×收益期末房产成新率◆各项目收益期末土地回收价值或房产回收价值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费用 类别 | 港澳工业大厦 | 东山广场 | 河北康芝 | 沈阳康芝 | 北京顺鑫 |
1 | 房产增长率 | — | 2% | 3% | 4.50% | — |
2 | 土地增长率 | 3.16% | — | 1.28% | — | 1% |
3 | 回收余值 | 98.04万元 | 412.7万元 | 3.92万元 | 80.50万元 | 4,684.57万元 |
4 | 备注 | ①港澳工业大厦房屋经济使用年限至2052年03月08日,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8年01月09日,因此需计算土地到期余值。 ②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近五年土地价格指数平均增长率为3.16%,评估以此确定增长率取值。 | ①东山广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01月24日,房屋晚于土地到期,因此需计算房屋到期余值。 ②根据iFinD公布的近十年广州市-CPI-居住平均增长率为2.00%,评估以此确定增长率取值。 | ①河北康芝厂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01月18日,部分房屋晚于土地到期,因此需计算房屋和土地到期余值。 ②根据iFinD公布的近三年河北省-PPI平均增长率为2.53%,评估以3%确定房产增长率取值。同时,根据iFinD公布的近三年邱县工业用地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出增长率为1.28%,评估以此确定土地增长率取值。 | ①沈阳康芝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11日,房屋晚于土地到期,因此需计算房屋到期余值。 ②根据iFinD公布的近三年沈阳市-PPI平均增长率为2.98%,评估以3%确定房地产价格未来增长率取值。 | ①北京顺鑫房屋经济使用年限至2029年01月01日,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01月25日,因此需计算土地到期余值。 ②根据中国地价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北京近3年地价平均增长率为1%,评估以此确定增长率取值。 |
3)市场法主要参数
●广州市东山广场25层
评估根据该建筑物的特殊区位和情况,选择东山广场的三宗交易实例作为比较实例。
比较案例A、B、C均为东山广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房屋用途为写字楼。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期日、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进行修正后,求修正后的单价,具体如下表所示:
比较因素 | 案例A | 案例B | 案例C |
成交价格(元/㎡) | 21,288.00 | 20,241.00 | 20,755.00 |
交易情况修正 | 1.0000 | 1.0000 | 1.0000 |
成交日期修正 | 1.0000 | 1.0000 | 1.0000 |
区位状况修正 | 1.0000 | 1.0000 | 1.0000 |
实物状况修正 | 1.0430 | 1.1107 | 1.0339 |
权益状况修正 | 1.0000 | 1.0000 | 0.9615 |
修正合计 | 1.0430 | 1.1107 | 0.9941 |
比准单价(元/㎡) | 22,203.00 | 22,481.00 | 20,633.00 |
待估单价(元/㎡) | 21,772.00 | ||
待估单价(万元/㎡) | 2.1772 |
经比较修正后,取三个比准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则市场比较法评估单价即21,772.00元/㎡。则东山广场25层评估值=2.1772万元/㎡×1,914.98㎡=4,169.29万元。
3、合理性分析
我们对评估报告涉及的估值方法、主要假设,包括对可比交易案例的类似房地产成交价格、交易情况、市场状况、预计租金收入、折现率、空置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区的经济环境及未来趋势分析等均进行了对比分析,并通过互联网渠道查询的房产机构的研究分析报告和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了解中国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城市办公楼、住宅市场成交情况及市场走势,尤其是主要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租售情况。
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城市分别在海口、广州、沈阳、北京及河北邯郸,除北京及广州为一线城市外,其他城市均属于二线三线城市,受累于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及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本年度测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主要采用了市场法及收益法,除广州东山广场外,其余项目均采用收益法测算。两种方法测算的主要参数均在2022年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浮动。在租赁方面,涉及的关键参数为租金及空置率,变化较为明显,从宏观来看,是各类业态的客观空置率较以前年度均明显的增加,同时租金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在市场成交方面,交易量活跃度降低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成交价格。
经上述对比分析,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计算的各项参数及选取依据充分,符合市场走势及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公允价值变动合理。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我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评估机构出具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报告,通过与评估人员讨论的方式,了解评估人员的胜任能力与专长领域,评价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独立性和客观性,对评估方法和假设、选用的主要评估参数的合理性进行审阅与复核;
3、复核评价评估报告使用的评估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规定,并就评估方法和重要参数的选取与评估师进行了沟通,从而评估其工作是否适当。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所采用参数修正系数是恰当且合理的;不存在前期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而未确认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公允价值变动调节资产和利润的情形。
问题6:
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88亿元,主要系“民族药制剂楼”项目本期新增投入0.99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民族药制剂楼”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所在地、实施主体、开工时间及目前建设进展、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列示其包含的资产明细,包括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和购建时间等。
公司回复:
1.公司“民族药制剂楼”项目选址于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公司海南总厂厂区内,实施主体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新建一栋民族药制剂楼,总建筑面积54375.84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5028.48平方米,地上10层49347.36平方米,采用框剪结构。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3791.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759.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31.84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建设投资31829.63万元(含建安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及设备工程等工程费用28883.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30.53万元,预备费1515.70万元),建设期利息930.0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24个月,2023年4月20日开工,截至本报告期末,完成屋面层浇筑(封顶)工作,同时内外墙砌体完成5个楼层面的任务(土建工程合同总价:16995.12万元,累计已支付10222.11万元)。建安工程预计2024年9月份完工,整体项目预计2025年5月完工。
2.“民族药制剂楼”项目于2023年4月20日开工,开工日至本报告期末仅有8个多月,截止报告期末,工程建筑所需材料价格未发生明显波动、建筑工艺亦
未发生明显变化,且公司对此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成本计量确认,不存在减值迹象。3.“民族药制剂楼”项目资产明细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账面价值 | 时间 |
民族药制剂楼项目 | 9,930.30 | |
其中:土建工程 | 9,373.46 | 2023年5月 |
监理费 、测绘费及测量费 | 136.28 | 2023年5月 |
现浇混凝土密肋楼盖设计咨询费等 | 204.86 | 2023年6月 |
其他费用 | 215.70 | 2023年8月 |
(2)列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十名的供应商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十名的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合同结算情况 |
1 | 供应商1 | 民族制剂楼工程-主体工程 | 9,373.46 | 合同总价:16995.12万元,累计已支付10222.11万元。 |
2 | 供应商2 | 沈阳基地转型升级改造工程 | 796.98 | 合同总价:2767万元,累计已支付868.71万元。 |
3 | 供应商3 | 民族药制剂楼-现浇混凝土密助楼盖设计咨询费及安装 | 176.99 | 合同总价:355.78万元,累计已支付177.89万元。 |
4 | 供应商4 | 海南总厂-二期仓库制冷降温工程 | 170.00 | 合同总价170万元,累计已支付170万元。 |
5 | 供应商5 | 海南总厂-综合B区厂房钢构及内部装修工程 | 151.00 | 合同总价152万,累计已支付151万元。 |
6 | 供应商6 | 民族药制剂楼-建设监理工程 | 135.17 | 合同总价:303.37万元,累计已支付91.01万元。 |
7 | 供应商7 | 海南总厂-1.0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 118.35 | 合同总价430万,累计已支付129万元。 |
8 | 供应商8 | 河北康芝-设备采购 | 29.80 | 合同总价29.8万,累计支付0.00万元。 |
9 | 供应商9 | 民族药制剂楼-增加设计 | 27.87 | 合同总价29.54万,累计已支付29.54万元。 |
10 | 供应商10 | 海南总厂-净化取样车间拆装工程 | 21.74 | 合同总价:23.7万元,累计已支付22.99万元。 |
合计 | 11,001.29 |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的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我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估公司与在建工程施工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施工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本年施工情况等;对公司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情况;
3、获取项目建设主要合同,检查合同中关于预付款、进度款支付、结算等主要条款;同时,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平台查询主要施工方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获取工程进度款审批资料,检查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5、检查施工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时上报的工程造价等信息,与海南省房地产造价指标等对比,核实造价是否合理;
6、检查对应的发票和银行回单,核实工程款是否支付给工程施工方;
7、获取在建项目的投入明细,检查在建工程投入情况,获取工程结算资料,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8、执行函证程序,对主要施工方、监理方发函,函证内容包括主要合同条款、工程完工进度、付款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9、执行现场监盘程序,观察工程的状况、实体完工进度等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民族药制剂楼不存在减值情况;民族药制剂楼工程的主要采购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7:
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1.6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21.99%。请你公司列示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的构成明细,最近两年相关费用支出的前二十大的对手方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时间、股东情况、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金额、服务内容等。
公司回复:
1、公司2023年度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广告宣传、业务宣传 | 184.69 |
市场推广费 | 1,119.13 |
营销服务费 | 14,961.06 |
合计 | 16,264.88 |
2、最近两年相关费用支出的前二十大的对手方情况如下:
(1) 2022年广告宣传、 营销服务费前二十大的对手方情况
单位:万元
排名 | 对手方名称 | 成立时间 | 合作时间 | 股东情况 | 交易金额 |
1 | 对手方1 | 2011-3-22 | 2021年-2023年 | 广州铭泉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9%、黄虹1% | 559.80 |
2 | 对手方2 | 2020-9-15 | 2022年 | 吴秀萍51%、周盟盟49% | 498.00 |
3 | 对手方3 | 2021-7-13 | 2022年 | 赖艳萍90%、徐彪10% | 493.84 |
4 | 对手方4 | 2022-2-21 | 2022年 | 潘洁50%、王铜50% | 459.88 |
5 | 对手方5 | 2022-2-18 | 2022年 | 许利萍50%、吴秀萍50% | 455.40 |
6 | 对手方6 | 2022-8-24 | 2022年 | 余桂华50%、刘红媖50% | 455.00 |
7 | 对手方7 | 2022-10-19 | 2022年 | 张冬英50%、张春英50% | 448.00 |
8 | 对手方8 | 2022-3-18 | 2022年 | 郭江川50%、陈国豪50% | 446.00 |
9 | 对手方9 | 2021-12-6 | 2022年 | 刘渭华80%、刘德华20% | 406.38 |
10 | 对手方10 | 2022-7-28 | 2022年 | 刘红媖60%、余桂华40% | 387.90 |
11 | 对手方11 | 2021-7-6 | 2022年 | 钟石生90%、谢龙10% | 365.62 |
12 | 对手方12 | 2021-7-1 | 2022年 | 徐彪80%、胡春桥20% | 363.02 |
13 | 对手方13 | 2019-8-27 | 2022年-2023年 | 史晓东100% | 358.06 |
14 | 对手方14 | 2022-3-8 | 2022年 | 潘洁50%、王铜50% | 342.00 |
15 | 对手方15 | 2021-7-15 | 2022年 | 郑文杰90%、肖成寿10% | 308.56 |
16 | 对手方16 | 2021-7-1 | 2022年 | 张雄90%、陈文章10% | 288.67 |
17 | 对手方17 | 2020-1 | 2022年 | 钱通100% | 276.50 |
1-25 | |||||
18 | 对手方18 | 2019-10-16 | 2021年-2023年 | 朱海滨100% | 271.52 |
19 | 对手方19 | 2020-8-18 | 2021年-2023年 | 吴洪泽100% | 258.74 |
20 | 对手方20 | 2020-8-17 | 2022年-2023年 | 钱贺100% | 252.71 |
合计 | 7,695.60 |
上述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3年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前二十大的对手方情况
单位:万元
排名 | 对手方名称 | 成立时间 | 合作时间 | 股东情况 | 交易金额 |
1 | 对手方1 | 2022-10-13 | 2023年 | 陈国豪50%、郭江川50% | 456.00 |
2 | 对手方2 | 2022-10-14 | 2023年 | 张冬英50%、张春英50% | 453.60 |
3 | 对手方3 | 2020-12-3 | 2023年 | 王永瑞90%、徐大帅10% | 446.94 |
4 | 对手方4 | 2020-8-17 | 2022年-2023年 | 钱贺100% | 353.36 |
5 | 对手方5 | 2022-7-28 | 2023年 | 龚鸣星80%、马瀚元20% | 346.81 |
6 | 对手方6 | 2022-11-11 | 2023年 | 童浩50%、谢相宜50% | 346.60 |
7 | 对手方7 | 2020-8-18 | 2021年-2023年 | 吴洪泽100% | 341.92 |
8 | 对手方8 | 2022-11-3 | 2023年 | 冯锦洲100% | 323.62 |
9 | 对手方9 | 2022-10-31 | 2023年 | 谢相宜50%、童浩50% | 287.00 |
10 | 对手方10 | 2023-6-29 | 2023年 | 吴秀萍100% | 265.00 |
11 | 对手方11 | 2022-4-13 | 2023年 | 杨玉灵50%、谢作江50% | 253.23 |
12 | 对手方12 | 2018-3-6 | 2022年-2023年 | 医智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 | 242.45 |
13 | 对手方13 | 2022-3-4 | 2023年 | 祝迅星100% | 219.00 |
14 | 对手方14 | 2022-3-21 | 2023年 | 刘伟50%、傅旗50% | 208.00 |
15 | 对手方15 | 2023-8-18 | 2023年 | 周云梦80%、董丹丹20% | 192.00 |
16 | 对手方16 | 2020-4-29 | 2023年 | 俞家华100% | 190.95 |
17 | 对手方17 | 2023-7-5 | 2023年 | 许利萍100% | 189.00 |
18 | 对手方18 | 2022-9-27 | 2023年 | 曾亮95%、周剑5% | 187.92 |
19 | 对手方19 | 2020-12-1 | 2023年 | 许方涛90%、周秀梅10% | 183.48 |
20 | 对手方20 | 2019-8-27 | 2022年-2023年 | 史晓东100% | 183.03 |
合计 | 5,669.92 |
上述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制定了《营销服务费管理制度》对营销推广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由于公司销售采用代理制方式开展,因此,第三方营销服务单位主要由代理机构、业务单元向公司推荐。公司对第三方营销服务公司选用的主要评价依据包括:①销售工作是否顺利如期完成;②销售款项是否如期收回;③业务单元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评价是否合格等。针对成立时间较短的第三方营销服务单位,公司在合作前会增加销售区域内代理机构、销售终端等机构对该营销服务单位的营销服务能力进行评价的环节。经过较长历史运行情况验证,此管理方式有效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的主要对手方向本公司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组织并开展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学术推广会议、圆桌会、产品知识培训等;
B. 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开发新的销售渠道;
C. 维护产品营销渠道秩序,避免或减少市场纠纷的发生;
D. 产品售后服务,提高渠道响应能力和服务质量;
E. 协助公司或公司客户催收货款,确保公司能按与客户销售协议的约定,及时收回货款;
F. 维护客情关系并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对公司的意见并反馈;
G. 走访终端市场,寻找潜在客户并对其开展产品知识培训;
H. 针对终端药店,组织并开展店员培训;
I. 产品品牌形象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终端产品陈列维护、产品宣传海报张贴等。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我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合同管理及付款流程等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核算内容的正确性,以及与前期的一致性;
3、获取主要合同及合同会签表,关注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并检查服务内容、交易金额等主要合同条款;
4、通过天眼查等网络查询平台查询主要服务商的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信用风险状况等,关注服务商否具备提供营销服务以及学术推广的资质,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关系,评估是否具有正当的商业理由;
5、执行凭证检查程序,其中单笔交易额30万元以上的全查、30万元以下的抽查,检查营销服务总结报告、客户满意度调查表(问卷调查)、发票以及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经检查,合同会签表与付款申请单相关审批完整,检查总结报告中描述的推广产品、地区、时间等内容与合同约定信息是否一致;
6、执行函证程序,其中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全部发函、100万元以下
的部分发函,函证内容包括已结算和未结算的营销费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附调查问卷,询问供应商负责的推广产品以及推广区域、与被审计单位的合作方式、内容以及结算方式等,回函比例为83.89%;
7、分析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各月发生额变动、占费用总额的比率等,将本期、上期费用做对比分析,结合公司的营销服务费分析报告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8、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检查销售费用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是真实的;营销服务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