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8月2日在长沙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为杨克勤、刘海南、聂新勇、余长江、常运东、林大为、顾林生,董事邵群慧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常运东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全部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8票,占与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三日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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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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