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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044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90名,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403,66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736,270,706.00的0.1906%。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28日办理完成。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0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2020年10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捷捷微电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18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12月11日。

6、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926,250股,授予价格为12.0133元/股。

9、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0、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月22日办理完成。

11、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8月24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7.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23.7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2、2021年9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捷捷微电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7.15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4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9月16日。

13、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6日办理完成。

15、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6日办理完成。

17、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其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5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其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5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0月18日办理完成。

19、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95,5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95,5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月12日办理完成。

21、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1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1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5月29日办理完成。

2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7名激励对象,其中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118,000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4、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7名激励对象,其中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11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6月21日办理完成。

25、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其中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12,7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6、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其中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12,7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28日办理完成。

27、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30,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8、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30,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1月30日办理完成。

29、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25,46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2月2日办理完成。

30、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5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1、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5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4月24日办理完成。

32、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1,403,66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28日办理完成。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2023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未满足本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要求,所有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11.8873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11.7923元。

因派息调整方法如下:P=P

÷(1+n)=(12.0133-0.126-0.095)÷(1+0)=11.7923元,其中:P

为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注销价格为11.7923元,数量为1,292,662.00股。

(2)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8月24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7.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23.7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6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5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因派息调整方法如下:P=P

÷(1+n)=(17.15-0.126-0.095)÷(1+0)=16.9290元,其中:P

为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回购价格。

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注销价格为16.9290元,注销数量为111,000.00股。

3、回购资金来源

综上,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额为17,122,577.12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430,831.22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15Z0014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

经我们审验,贵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以货币资金归还上述激励对象合计人民币17,122,577.12元,支付利息1,430,831.22元。据此,贵公司减少股本人民币1,403,66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5,718,915.12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736,270,706.00股变更为734,867,044.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66,034,3218.97-1,403,66264,630,6598.79

其中:高管锁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64,630,6598.7864,630,6598.79
股权激励限售股1,403,6620.19-1,403,662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0,236,38591.03670,236,38591.21
三、总股本736,270,706100.00-1,403,662734,867,044100.00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于2021年12月15日进入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2024年5月21日的股本结构。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的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当前总股本实际数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2、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表中比例计算数值均保留四位小数,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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