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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公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6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议案二《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7

议案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

议案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3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6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7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公司将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就股东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可进行会议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结束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的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填报。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则该项表决均为“弃权”。同时,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内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离开会场。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序号议 程 内 容
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宣布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数及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宣读会议须知
会议审议议案
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9《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股东投票表决会议议案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继续会议
宣布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一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简要汇报如下,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一、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核意见是:

“我们审计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峰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主要财务指标及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数据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213,356,977.95-1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86,743.57-1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664,497.37-37.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082,055.08105.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11.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1减少0.92个百分点
2023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18,869,452.996.47
总资产4,220,570,891.16-2.6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二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三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以科学、审慎、客观的态度审议并推进各项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概述

2023年度,公司保持“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的发展战略定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突显高成长性科创企业的科技硬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3亿元、归母净利润1.03亿元、公司整体毛利率为36.22%。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光学业务获得多个优质前装定点,并于2023年12月迎来首个定点车型问界M9正式落地,现已进入量产交付阶段;国内电影市场运行活跃,有力带动影院核心器件业务高质量发展;专业显示业务重点布局激光高亮产品,持续领跑行业发展;C端主动优化调整业务及人员结构,并与家用核心器件业务多方位整合内部资源,为投影行业新发展蓄能。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重要事项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4,635,207.05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0.63%。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

公司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

放日为2023年6月20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针对募投项目之“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投资名称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现拟投入金额增减情况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建筑工程费1,789.001,789.000.00
设备购置费12,202.455,702.45-6,500.00
研发支出13,655.0020,155.006,500.00
基本预备费753.55753.550.00
项目总投资28,400.0028,400.000.00

2、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2023年12月2025年3月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023年12月2025年3月

(三)关于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公司2023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

(1)2023年7月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3,299,000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57,107,538股增加至460,406,538股;

(2)2023年1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1,804,800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60,406,538股增至462,211,338股。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公司章程》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之条款。

2、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3,299,000股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710.753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6,040.6538万元;股份总数由45,710.7538万股变更为46,040.6538万股。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3、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1,804,800股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040.653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6,221.1338万

元;股份总数由46,040.6538万股变更为46,221.1338万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五)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增补及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将满6年,公司原独立董事宁向东先生、汤谷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公司增补激光行业上游的领军人物宁存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增补财会专家陈菡女士、咨询领域专家梁华权先生为第二届独立董事,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健全ESG管理体系,提升ESG管理能力,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董事会将其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升级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工作职责。

(六)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系统性地对比梳理并进行制度优化,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9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治理质量。

三、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增补独立董

事、修订《公司章程》等43项议案,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履行董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主要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22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6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4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16日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3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4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16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8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9项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对公司稳健经营、合规治理、风险防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21项议案,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及时关注和履行审核程序,对加强财务管理提出积极建议,促进公司财务规范管理水平的提高。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4项议案,详尽审核董事的候选人任职资质并提出适当性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履行审核程序。

战略与ESG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4项议案,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等进行审议并提出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建议。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由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通过现场、网络等合法有效的方式,让更多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充分保证了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利,确保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可以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利。

(四)公司董事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均具备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慎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建言献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请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六)内幕信息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窗口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醒。同时,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不断强化内幕交易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导和学习,强化保密意识,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四、2024年工作展望

1.各业务板块发展方向

车载核心器件业务方面,为保障定点产品的高品质交付,公司致力于打造高效稳健的供应链体系,积极配合车企的规划推进已获定点的产品量产交付,共同实现定点车型落地;同时,公司将继续围绕大客户合作逻辑,充分发挥车载光学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国内外头部车企的定点合作,提升公司的定点质量和数量,致力成为车载光学部件的优秀核心供应商。

影院核心器件业务方面,公司将依托领先的激光光源技术优势及深厚的行业积累,持续提升ALPD

?激光光源放映解决方案安装量;同时,从研发、供应链、产品服务、品牌营销等维度护航VLED LED Cinema放映解决方案新业务的发展,助力影院实现高端化、差异化经营。

专业显示业务方面,公司将依托ALPD

?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继续加强激光高亮产品布局。同时,加大搭载ALPD

?

5.0超级全色激光技术工程投影机的

市场推广力度。公司将强化布局灯光亮化、文化旅游、大型场馆演艺市场等领域,稳固国内行业地位并积极布局海外专业显示市场,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覆盖面。

家用投影产品方面,公司家用核心器件事业部将紧握智能投影发展趋势,通过提升产品研发、加速产品功能迭代能力等方式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在推动现有产品稳定持续输出的同时,全力推广ALPD

?

5.0超级全色激光技术在家

用智能投影行业的应用。同时,峰米科技将聚焦更具竞争力的自有品牌产品,

并发挥Google TV+Netflix双认证的产品出海优势,持续增强内生发展活力,以实现经营质量持续改善。

2.持续打造智能化供应链

公司进一步加大智能化供应链建设力度,打造行业内领先的智能制造供应链体系,为车载光学、家用、影院等业务板块提供有力的成本优势和充分的交付保障,满足各业务板块成长需求。第一,公司拟打造全新的智能生产基地,通过引入自动化设备,提升生产工艺的自动化程度,应用物联网技术集成设备终端数据,实现互联互通,通过智能化物流分配与调度,逐步建立智能化黑灯工厂。第二,基于自动化平台、信息化平台,智能化平台搭建智慧制造体系框架,公司将建立智能化生产与管理调度中心,集成生产模块智能化管理,形成智能运营决策管理体系。第三,基于5G数据互联技术结合AI大数据分析技术,公司通过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与共享,建立数字化管理模型,建设企业资源管理平台、制造仿真平台等,支持公司运营趋势分析与发展战略预测。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四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对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进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构成及监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均具备监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监事全票通过,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主要审议事项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13项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4项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8月16日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项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3项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2023年1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修
二十二次会议月8日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项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的监督核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审计和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提升合规治理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其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和监督、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监事会认为:除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认真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并有效执行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七)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况。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管理相关的制度,能够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核查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对公司财务及各项规范运作事项进行认真、细致审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五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3年度内离任及新任的独立董事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3,186,743.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535,832.55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9,288,806.42元。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2,605,37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59,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84,193.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将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如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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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为公司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经营目标和对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的绩效考核结果,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拟定在公司领薪的董事薪酬;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的薪酬: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18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18万元整(税前)/年,按月发放。

二、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的津贴:18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事务津贴,即18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股东大会等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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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为公司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经营目标和对在公司领薪的监事的绩效考核结果,拟定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2023年度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二、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2、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薪酬、津贴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股东大会等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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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2,2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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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

议案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担保额度。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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