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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袁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俞洋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预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 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二、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预案

宋晓满先生自2018年6月2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宋晓满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6年任期将满,到

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有关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1时30分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魏嶷 男 194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安徽滁县大王中学教师,德国波鸿鲁尔大学经济系访问学者,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主任,德累斯登银行基金教席主任教授,工商管理学科、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生导师,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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