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14日,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关联方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鉴于《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为保证回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资料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