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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8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7.87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30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90,449股后的315,810,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0,107,875.58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0,107,875.58元(含税)=315,810,044股×0.12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40,107,875.58元÷318,200,493股≈0.1260459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60459元/股。

具 体 实 施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5月23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7.8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8-0.1260459≈7.8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87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41,296股至5,082,592股,占公司总股本318,200,493股的比例为0.80%至1.6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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