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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91号),公司董事会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讨论,现对关注函中所涉及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事项主要涉及你公司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我部对前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结合有权部门的调查结论,尽快核实相关诉讼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涉及会计差错更正,请按规定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更正。(2)在完成财务报表更正工作前,每月披露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进展情况: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事项主要涉及公司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公司对该刑事案件高度重视,该刑事案件二审已经于2024年4月1日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有权部门的审理结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如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年审会计师充分有效沟通,审慎细致、合法合规、及时地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刑事案件的进展,每月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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