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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目录

会议须知 ································· 3会议议程 ································· 4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5议案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5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 5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5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5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6会议材料: ································ 7

附件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附件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附件3: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 20附件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27附件5: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8附件6: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 31附件7: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32附件8: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35附件9: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4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1、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杨之豪先生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2、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会务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4、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将视为“弃权”。

5、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6、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会人员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本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13点 30分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主持人:请董事会代表作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1,P7-15);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主持人:由监事代表作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P16-19);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主持人:由财务总监潘新雷先生作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3,P20-26);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主持人:由财务总监潘新雷先生宣读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详见附件4,P27);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附件5,P28-30);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1、主持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为283.28万元。(详见附件6,P31)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附件7,P32-34);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附件8,P35-47);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内容详见附件9,P48-52);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主持人:由独立董事代表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六、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及代表推选唱票人、监票人、统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请出席本次会议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十、主持人:请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请出席会议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会议材料附件

附件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在我受董事会委托汇报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充满挑战和考验的一年,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冲突不断升级,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严峻,主要发达经济体在高通胀压力下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导致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同时由于消费类市场存在着需求变化较快、竞争较为激烈、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敏感性较高等特点,我国纺织行业产销形势总体较为严峻,纺织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有所加大。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定信心,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寻求创新,突破自我,积极应对面临的各种困难与挑战。

(一)报告期营业收入和业绩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7亿元,同比减少13.86%;营业利润-8353.46万元,同比减少155.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亿元,同比减少185.35%。报告期内公司纺织主业下滑,销量、收入、盈利均有所下降。热电业务煤炭等原料成本仍处在相对高位震荡,但报告期与上年相比,成本略有下跌,热电业务略有盈利。同时,在谨慎考虑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后,本报告期提高对阳光服饰的应收货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8860.57万元;向阳光集团提供的对外担保提高预计负债的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2000万元。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且亏损。

纺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64%,主营业务成本10.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1%,毛利率为23.82%,较上年同期减少7.36个百分点。按地区分,其中内销实现收12.6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7%,外销实现收入3.5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84%。纺织主业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产品呢绒面料的销量下降致营业收入减少。

热电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主营业务成本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66%,毛利率为4.33%,较上年同期增加23.15个百分点,略有盈利。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

1.公司依托多年来积累的工艺技术和创新能力,继续在纺织领域保持领先优势。①不断加大新材料的应用力度,灵活应对目前多色彩、多品种、快交期的市场格局;②质量管理体系日趋完善,稳中有进地提升了产品质量。

2.阳光埃塞公司于2022年3月全面复工复产。2023年度埃塞本地员工经过技能操作培

训,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在稳步提升中。埃塞团队积极开拓了埃塞市场和其他国际市场,埃塞布局初见成效。3.2022年3月、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关于促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大趋势下,公司看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拟投资光伏新能源项目。公司于2022年3月起,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包头市投资建设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经公司深入考察研究后,因条件不能充分满足公司需求,公司在宁夏开展考察调研工作。经审慎考虑,公司从2022年7月开始在宁夏石嘴山市进行可行性调研和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在一系列前期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多晶硅项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在宁夏完成了子公司宁夏澄安的注册设立、政府备案审批等相关手续和后期项目所需用地、用水、用电的保障工作,对项目建设方面和资金筹措方面进行了交流、沟通等工作。2023年度,宁夏前期租赁用地由租赁转为购买(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与意向投资合作方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但资金未筹措到位,拟合作的投资方未就投资事宜达成合作,经研究分析2023年度多晶硅价格和行业情况,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处于暂停状态。

4.因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和热电业务的效益,参照江阴市政府热电联产规划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关停热电车间机组(江苏阳光建造的用于发电的车间,非公司热电子公司相关资产),旧热电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整体打包拆除和转让。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停热电车间和处置资产的公告》。

二、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制造业,细分为毛纺行业,按加工工艺可细分为精纺呢绒行业。同时有子公司涉及热电行业。主要从事呢绒面料和电汽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纺织业务:

公司纺织业务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原材料是进口澳大利亚羊毛,主要生产呢绒面料,供应给国内外采购商用于高级西装、套装、时装和机关制服等的制作。

呢绒面料是一种以羊毛、羊绒等原料为主纺织而成的产品,具有耐磨性好、不易起皱、弹性优异、柔软舒适、保温性、环保可持续、抑菌抗菌、去异味好等诸多优点。被广泛用于高档西服、大衣、礼服等服装的生产,在高档服装领域深受欢迎。精纺呢绒是用较高支数精梳毛纱织造而成,羊毛质量较好,织物表面平整光洁,织纹细密清晰,光泽柔和自然,色彩纯正,手感柔软,富有弹性,并且具有抗皱、抗静电、抗起球等功能性。

目前,公司的呢绒面料有高端奢华系列、传统经典系列、时尚科技系列、绿色环保系列、功能防护系列、舒适易护理系列等几大系列几千个品种。其中高端奢华系列中的高支超薄全

毛花呢系列的精纺呢绒面料达到了100支、120支、150支、180支、300支、500支等。公司的主导产品有:

高端高支全毛面料(高端奢华系列),该系列产品选用澳大利亚羊毛中细度超细,品质最优,年产仅50吨的平均毛细度在14μm以下的优质羊毛,羊毛含量在95%以上,纱支在120S/2-200S/2左右,此类面料呢面平整光洁,贡子清晰,具有纯羊绒风格,防蛀、抗皱、滑挺、活络、有身骨、弹性好、悬垂性好,加上精湛油性膘光整理,光泽柔和,具有国际顶级面料品质,是制作高档西服的首选。

全毛面料(传统经典系列),羊毛含量在95%以上的精纺,半精纺呢绒面料。一般市场类面料纱支从16S/2-100S/2左右,花型包含各类素色平板,条纹,格型,小花型等。此类面料滑挺、活络、有身骨、弹性好、悬垂性好,是制作西服的首选面料。

传统毛涤混纺面料(传统经典系列),将羊毛与涤纶以一定比例混合,一方面通过涤纶高强高模的特点改善纯毛面料部分缺点,另一方面通过减少羊毛含量降低面料成本。我公司生产的毛涤类产品毛含量从30%到94%左右,纱支从20/2到160/2左右,面料挺括、有身骨、抗皱性好、性价比高。

花式花呢面料(时尚科技系列),CHANEL开创了花式纱线面料服装的先河,花式小香风作为一种艺术和技术相结合的产品,以其丰富的表现力和独特的外观效应,让人怦然心动。精致花式纱是在纺纱和制线过程中,采用特殊设备或工艺对纱线进行加工而得到的具有特殊结构和外观效果的纱线,具有突出的装饰作用。精致花式无疑是为男装领域注入了新的时尚元素,为女装领域开辟了新天地。此类精致花式面料不但可以展现了亲和力和清新感,也表达了不拘一格的自由精神和自然洒脱的优雅风貌。

消臭环保Scafe面料(绿色环保系列),Scafe采用回收的咖啡渣,经超临界技术分离出的微多孔材质制成的纱线,具有独特的断面,其快干时间比棉纤维高200%且高于其他功能性涤纶,通过纤维表面的立体颗粒结构,能反射紫外线减少其对人体皮肤的伤害,抗紫外线能力比棉强5倍,其纤维具有独特的多孔结构,提供了优异的异味能力,同时Scafe原料来自天然,工艺环保,而且可以100%回收再利用。通过羊毛纤维与Scafe混纺制成的Scafe面料,长时间穿着时能抑制人体散发的各种味道及吸烟产生的烟味。

纳米防护面料(功能防护系列),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油、防污功能,利用其多微孔结构,表面原子数比例大,以及表面原子的不饱和性等理化性能,在精毛纺面料的表面构造出纳米结构保护层,从而得到具有疏水、疏油等性能,且不改变织物原有各种性能的纳米双疏自洁产品。

防缩机可洗面料(舒适易护理系列),采用优质美利奴羊毛,通过特殊的工艺处理,或者加以其他特殊纤维,精选配比,使其成品色泽柔和、呢面光洁,手感细滑、挺阔、活络、丰厚有身骨,弹性佳,悬垂性好。面料制成成衣后,穿着舒适、透气,不易起球,而且完全可机洗,方便日后打理。

(二)热电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江阴新桥、璜塘及盐城大丰,投资了三家热电厂,分别是新桥热电、璜塘热电、大丰热电。新桥热电和大丰热电主要生产电力和蒸汽,电力上网销售给江苏省电力公司,蒸汽用于满足所辖地域用热的需求。璜塘热电2021年2月停产后,向华能热电提供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的资产使用权、市场经营权,华能热电按每吨蒸汽22元(不含税)支付给璜塘热电补偿收益。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停产并拟签署设备拆除转让合同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停产并拟签署设备拆除转让合同的议案》,公司热电子公司新桥热电于2024年4月正式停产,不再生产电力和蒸汽。停产后公司主体仍存续,后续具体经营模式公司管理层将从提高公司效益等方面统筹规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停热电车间和处置资产的公告》和《公司子公司拟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三、公司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

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要核心竞争力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立足高起点、利用高科技、发展高精尖、创出高效益”的发展战略。公司科研实力雄厚,装备水平先进,在纺织行业内技术优势明显。每年为国内外主要服装企业提供高端毛纺面料,是全球高端品牌服装长期供应商。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精纺呢绒生产企业和薄型面料生产基地,是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特邀副会长单位。公司多年来专注经营精纺呢绒,以技术纺织核心专长引领行业高端领域。目前,公司等几家企业占据了毛纺织高端产品市场。

1.质量水平

公司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所创建的阳光经纬管理模式, 一直在行业内、外成为管理典范、成为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研学基地,让有志于做精做优的企业家受益菲浅。阳光经纬编织法质量管理模式的经线是以标杆对比、五鹰工程、综合型管理体系、稳健六西格玛等为内容的改进方法;纬线是以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确定的“品质、服务、创新、标准”等战略目标作为成功关键要素。经纬互为因果,相互作用,编织出成效。

2.创新能力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先人一步、快人一拍”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理念,加强研究力量,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究节奏,持续保持产品和技术优势,实现了全球纺织行业领先的产品创新能力。公司主导产品精纺呢绒面料先后获部优产品4只、省优产品20只,国家级新品3只、省级新品18只。公司获得的奖项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优秀奖、中国纺织行业专利奖优秀奖、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江苏纺织技术创新奖。公司注重产品研发,建立了国家毛纺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获评获评纺织行业创新示范科技型企业、纺织行

业毛纺面料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纺织行业工业设计中心。在管理创新方面,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等。通过了GRS(全球再生标准)认证和RWS(责任羊毛)认证。获得了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品牌价值50强企业,高支精纺呢绒生产智能纺织车间获评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2023年,公司在科技创新等方面继续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获授权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可机洗四面弹面料”获得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2022年度科学技术奖”。“一种羊毛织物的保形整理方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优秀奖”;“一种双轴织造特色毛纺面料的生产办法”获2023年度中国毛纺织行业优秀发明专利。在第十二届全国毛纺面料“金典”名优精品推选活动中,丝毛绒花呢、纯山羊绒大衣呢获匠心品质奖、羊毛海藻高支弹力薄花呢、山羊绒水波纹双面呢获绿色生态奖;银缎、夏日幽篁获得2023中国国际面料设计大赛优秀奖;隐匿条纹获得2023中国生态环保面料设计大赛优秀奖。“精纺呢绒纺、织一体化数字车间”获2023年度中国毛纺织行业智能制造典型范例;复评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毛纺行业中的精纺呢绒行业,在纺织工业中生产加工工艺技术最为复杂,被称为“技术纺织”,具有小批量、多品种、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等特点。中国的精纺呢绒行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基本稳定的竞争格局。与棉纺行业等不同,精毛纺行业存在着一定的进入壁垒。一家企业从进入精纺呢绒行业到真正实现规模化生产并获得稳定的订单,往往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对技术水平、设备工艺和资金投入均要求较高。优秀企业逐步向“专业化”经营模式转型,体现在专业化的技术创新机制,专业化的设计研发、专业化的国际销售网络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其在盈利能力、产品定位等方面与其他同行企业迅速拉开距离,层次化明显。与此同时,不断有中低档产品的精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逐渐减产、停产。这些企业中,大部分为中小型毛精纺企业,定位于中低端产品,主要以价格竞争为主,依赖于粗放型增长方式,抗风险能力较弱。总体上看,国内毛纺行业中的精纺呢绒行业具有一定的全球竞争力,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比较突出,行业格局相对稳定。

由于国际政经形势、地缘政治与大国博弈的深度影响,全球供应链正在经历趋势性的大变化。毛纺行业作为高度全球化分工和区域化产业合作的产业,过去几年中,全球产业链不断调整。整个毛纺行业仍面临较大发展压力,发展形势仍将错综复杂。目前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业加工国的地位仍然不可撼动,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制造优势,营造有利于中国纺织制造业发展的国际环境。未来随着我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中国纺织行业优化供应链布局将赢得更多主动作为空间;同时贸易便利化、人民币国际化等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也将为纺织行业开辟多元国际市场提供支持。2024年仍将是充满变数的一年,外部环境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将持续

受到冲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人工智能应用日新月异,产业、市场、消费等变革持续叠加,新时代背景下的多重变化,都将使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立足高起点、利用高科技、发展高精尖、创出高效益”的企业宗旨,发扬“通力合作、敢于拼搏、打破常规、永不满足”的企业精神,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提高制造智能化水平,以产品创新拓展新的市场,以业态创新优化营销模式,实现提质增效,为打造百年名企而不懈努力。

(三)经营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从国际看,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从国内看,经济大循环依然存在堵点。新的一年,公司将继续紧紧围绕增强核心竞争力,坚持“技术为先、质量为主、人才为本”的创新方针,持续开拓创新和智能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1、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融合发展,聚焦纺纱新技术、数字化纺织、纺织生物技术和高端纺织品等领域,继续推出时尚、个性、科技、绿色为一体的,满足市场多元需求的产品。

2、致力于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纺纱、织造工序已改造成高效物联网智能生产流水线,继续实施智能化改造工作,将绿色生态体系充分融入生产全过程,实现高效能、低能耗的可持续发展。

3、把握“以质取胜”这个关键点,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引进更多优秀人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高技能工人和后备人才队伍。加强竞争意识,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营造爱才敬才的环境。

5、阳光埃塞公司在关注应对好海外投资风险的同时,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继续开拓埃塞市场以及其他国际市场。

6、公司于2022年12月通过了投资光伏多晶硅项目的议案,截至2023年底未取得重大的实质性进展。2024年应做好下一步规划,审慎研究和决策处理好目前遇到的难题。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行业和市场波动等导致的经营风险

全球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加大。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确定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纺织产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羊毛,热电产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供需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其价格上下波动;尤其是羊毛价格受气候、消费需求、出口国政策、羊毛储备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会在经营成本、仓储保存、产品需求等方面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3)劳动力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系劳动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劳动力成本呈持续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公司已通过引进智能化设备提高产品生产流程的自动化率等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

(4)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埃塞俄比亚设立了公司,国内外在法律环境、经济政策、市场形势以及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同时当地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等可能会对公司的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还可能面对汇率变动、利率变动等金融风险(详见“第十节、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1金融工具的风险、(三)市场风险”中的相关描述),以及政策变动可能产生的风险。

(6)投资风险。公司光伏投资相关的内蒙古投资事项已终止,并在宁夏开展年产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项目投资金额预计约5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包括购买土地厂房等事宜,公司已对其出资1亿元,报告期内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资金筹措未到位,后续公司会关注目前光伏市场和行业风险形势,审慎决策,项目存在变更、终止等风险。

(7)应收账款回款的风险。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关联方阳光服饰货款987,701,200.37元,其中超过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为261,470,635.98元。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日,逾期应收账款仍未全部收回。应收阳光服饰的货款可能面临收不回风险,既会面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营运资金压力。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加强催收力度,降低发生坏账的风险。

(8)资金运营压力风险。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7,627.82万元。公司将通过加强对阳光服饰的应收款回收,以及提高资金利用率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将保持高度的警惕,积极应对可能来自外部的各种难以预见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八届第十七次2023年1月29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第十八次2023年3月13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增补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八届第十九次2023年4月27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第二十次2023年4月28日审议并通过《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第八届第二十一次2023年5月8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第一次2023年5月2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议案》、《关于公司关停热电车间并签署设备拆除转让合同的议案》
第九届第二次2023年6月21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第三次2023年8月28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九届第四次2023年10月27日审议并通过《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九届第五次202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决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15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8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5月24日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7月11日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29日

2023年2月15日,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023年7月11日,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6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2023年4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4月2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2023年5月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年5月24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10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我们列席了年内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所有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营各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公司的内控制度持续完善,但实际运作中在销售收款方面、在资产交易管理方面发现存在缺陷。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则回避了表决。

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应收款回款不及时,导致公司2023年末存在大额应收账款,公司已于《2023年度报告》报告日前收回逾期货款。2023年半年报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应收款7.95亿元,我们在董事会上了解后催促管理层重视应收款回款

问题。2023年三季报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应收款9.15亿元,我们在董事会上了解后要求管理层尽快收回逾期货款。2023年11月底,了解到

关于购买阳光集团土地事项,该交易在执行过程中,董事会及管理层未及时跟踪,该交易在报告期末,以及至今未将该土地权证过户完成。

六、监事会对对外担保的意见

鉴于阳光集团已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了相当数额担保的事实,截至2023年底,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阳光集团的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双方的融资能力和效率,对双方经营发展都是有益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165号)。重要内容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江苏阳光的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一)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一)所述,江苏阳光2023年末存在大额逾期应收关联方货款,且期后仍未收回。这种情况表明江苏阳光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三)所述,江苏阳光支付给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7亿元。截止报告日,未按承诺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事项表明江苏阳光在购置重大资产前,未对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充分调研,导致期末形成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江苏阳光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行为,存在重大缺陷。

(三)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四)所述,江苏阳光全资子公司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澄安”)向江阴建禾钢品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款1亿元。截止报告日,宁夏澄安已办妥部分产权过户手续。江苏阳光在购置该项重大资产过程中,未对购置该项资产的必要性进行持续有效的论证,表明江苏阳光与购置重大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江苏阳光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江苏阳光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江苏阳光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执行和落实方面,2023年度存在重大缺陷。在日常监督中,我们就前述事项持续跟踪,并多次督促管理层尽快在2023年12月底前最晚于2024年4月底前解决上述事项。公司管理层已采取部分措施拟尽快解决上述事项,但截止目前,宁夏澄安已办妥部分权证,阳光服饰在2024年1月至今约收回9800万元,其余无重大进展。我们督促管理层采取更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对公司存在的重大缺陷尽快整改到位。

我们持续督促管理层,公司应在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方面进行严格的自我管控,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五)之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等未结算项目所述,2023年12月31日,江苏阳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应收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货款987,701,200.37元(其中261,470,635.98元已超过信用期),已计提坏账准备151,064,247.23元。江苏阳光管理层未就阳光服饰的还款能力提供充分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该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或有事项(对外担保情况)所述,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江苏阳光为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提供4亿元借款担保,我们无法对该担保事项预计可能产生的担保责任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购买资产事项1所述,2023年12月31日,江苏阳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括江苏阳光支付给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7亿元。截止报告日,未按承诺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江苏阳光管理层未就阳光集团的偿债能力提供充分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该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购买资产事项3所述,2023年12月31日,江苏阳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澄安”)向江阴建禾钢品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款1亿元。截止报告日,宁夏澄安已办妥部分产权过户手续。江苏阳光管理层已就上述交易的必要性提供了解释和相关佐证,但是我们仍无法就上述交易的必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阳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江苏阳光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7,627.82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47,789.73万元,这些情况,连同财务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江苏阳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现在将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文中所涉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717,015,051.171,993,187,500.71-13.861,992,472,427.53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709,831,834.511,985,764,368.74-13.901,911,537,04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76,386.04117,257,654.34-185.35114,986,45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390,869.69106,389,185.56-180.2661,991,47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097,001.58-115,066,626.02-558.08669,373,039.3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66,584,666.482,157,377,816.58-8.842,070,367,234.39
总资产4,060,868,461.924,744,198,827.28-14.404,743,356,815.69

2、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610.0658-185.260.06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610.0658-185.260.06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790.0597-180.230.03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75.55减少10.42个百分点5.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65.04减少9.2个百分点3.01

(二)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42,766,188.70429,256,182.97513,618,838.16431,373,84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5,351.0510,754,638.3124,739,657.36-133,615,33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24,038.3736,077,001.0723,105,092.84-137,548,92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78,655.42458,524,068.6031,918,594.0059,232,994.40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9,230,608.607,681,525.3069,474,401.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8,619,564.276,814,288.926,861,823.5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0.000.0090,095.4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20,000.00830,0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9,699.12-269,633.737,715,106.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39,265.1220,349.06113,087.80
减:所得税影响额5,766,382.792,040,682.2918,141,499.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89,819.052,167,378.4813,118,035.26
合计-14,685,516.3510,868,468.7852,994,980.28

(四)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纺织行业1,427,374,730.941,087,434,897.4423.82-16.64-7.71-7.36
电汽行业194,078,380.14185,684,021.184.33-2.71-21.6623.15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面料1,409,519,203.061,071,209,362.4724.00-17.61-8.97-7.22
电汽194,078,380.14185,684,021.184.33-2.71-21.6623.15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营业成本比上年增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减(%)减(%)(%)
内销1,263,775,492.001,000,572,738.0720.83-6.072.05-6.29
外销357,677,619.08272,546,180.5523.80-36.84-37.320.58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直销1,621,453,111.081,273,118,918.6221.48-15.18-10.05-4.49

(五)成本分析表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纺织行业原材料621,251,556.9157.13653,728,978.5455.48-4.97
纺织行业直接人工241,084,316.7622.17275,372,138.2223.37-12.45
纺织行业制造费用225,099,023.7720.70249,213,552.5621.15-9.68
纺织行业合计1,087,434,897.44100.001,178,314,669.33100.00-7.71
电汽行业原材料133,989,589.6872.16164,465,134.2669.39-18.53
电汽行业直接人工15,040,405.728.1013,486,188.415.6911.52
电汽行业制造费用36,654,025.7819.7459,064,290.9024.92-37.94
电汽行业合计185,684,021.18100.00237,015,613.58100.00-21.66

(六)费用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33,591,283.2434,494,657.79-2.62
管理费用180,836,640.61181,447,013.14-0.34
研发费用12,731,396.7212,523,215.091.66
财务费用84,667,332.7885,050,166.02-0.45

(七)现金流

现金流量表科目本报告期(元)上年同期(元)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097,001.58-115,066,626.02-558.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794,272.05-215,278,822.265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369,231.48-321,843,747.86-6.05

(八)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1,717,015,051.171,993,187,500.71-13.86
营业成本1,312,294,782.481,444,219,041.66-9.13
销售费用33,591,283.2434,494,657.79-2.62
管理费用180,836,640.61181,447,013.14-0.34
财务费用84,667,332.7885,050,166.02-0.45
研发费用12,731,396.7212,523,215.09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097,001.58-115,066,626.02-558.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794,272.05-215,278,822.265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369,231.48-321,843,747.86-6.05
投资收益4,450,416.256,646,096.52-33.04
信用减值损失-119,193,601.23-59,526,169.39100.24
资产减值损失-12,494,764.98-21,830,216.39-42.76
资产处置收益-29,141,053.6011,311,649.36-357.62
营业利润-83,534,576.32150,798,294.43-155.39
营业外收入5,516,449.671,682,569.42227.86
利润总额-82,852,022.67146,754,946.17-156.46
所得税费用12,979,802.4931,636,391.96-58.97
净利润-95,831,825.16115,118,554.21-183.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76,386.04117,257,654.34-185.35
少数股东损益4,244,560.88-2,139,100.13-298.43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国开瑞明分红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特别信用减值损失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关停处置热电车间资产所致。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以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出售碳排放配额所致。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以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以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所致。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九)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
产的比例(%)产的比例(%)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76,278,203.901.88183,626,712.513.87-58.46
应收款项融资4,776,041.010.129,194,587.750.19-48.06
预付款项32,245,948.270.792,735,770.100.061,078.68
其他应收款162,478,067.864.0038,290,010.290.81324.34
存货691,089,585.8617.021,015,650,605.7121.41-31.96
其他流动资产3,860,010.290.106,158,992.620.13-37.33
在建工程9,430,581.790.2360,928,313.421.28-84.52
使用权资产0.000.004,368,520.950.09-100.00
长期待摊费用0.000.00435,750.000.01-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751,898.002.48151,714,398.003.20-33.59
应付账款231,336,187.915.70377,735,817.327.96-38.76
预收款项9,061,059.670.22724,987.380.021,149.82
应交税费17,409,242.640.4335,395,875.850.75-50.82
其他流动负债2,576,222.770.064,190,838.250.09-38.53
长期借款15,990,000.000.390.000.00不适用
租赁负债0.000.002,221,845.980.05-100.00
长期应付款24,000,000.000.5937,500,000.000.79-36.00
预计负债40,000,000.000.9920,000,000.000.42100.00
盈余公积105,889,570.642.61152,691,637.713.22-30.65
未分配利润305,818,056.517.53441,561,249.079.31-30.74
少数股东权益105,923,113.352.61252,244,385.405.32-58.01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减少及收到客户款项减少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预付客户原料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应收预付阳光集团土地转让款所致。存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备料减少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待抵进项税额减少所致。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转固及处置所致。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减少土地使用权资产所致。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拆迁补偿款摊销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长期资产款减少所致。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向客户采购额减少所致。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预收款增加所致。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合同负债减少所致。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减少土地使用权资产对应的租赁负债所致。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借款减少所致。

预计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对外担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盈余公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溢价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所致。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润下降所致。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十)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阳光后整理呢绒后整理加工2.2亿100%
呢绒销售呢绒服装销售500万100%
新桥热电生产电力蒸汽28898.51万100%
璜塘热电生产电力蒸汽2.2亿75%
大丰热电生产电力蒸汽2.4亿100%
江阴金帝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7469.26万100%
赛维毛纺精纺毛纱;呢绒、胚布的制造、加工48122.74万100%
昊天投资海外投资及贸易业务5万美元100%
胜天投资海外投资及贸易业务5万美元100%
阳光埃塞公司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360140000比尔100%
宁夏澄安未正式开展业务20000万元100%
内蒙古澄安报告期内已注销报告期内已注销100%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阳光后整理455,033,902.41242,435,768.6399,992,792.21-9,007,495.40
呢绒销售924,833,176.22-159,534,999.621,043,681,971.36-102,452,280.97
新桥热电377,352,652.11334,623,631.95154,720,850.932,494,442.68
璜塘热电451,117,039.52423,692,453.3335,382,620.4616,978,243.53
大丰热电169,445,637.05138,661,351.16116,611,692.506,193,556.86
江阴金帝185,562,254.92128,325,678.3024,216,360.85311,012.54
赛维毛纺483,272,733.30481,651,718.3636,183,161.75-2,178,754.67
昊天投资574,665,617.98-17,730,107.0784,249,856.25-7,602,106.65
胜天投资34,474.49-2,851.340.00-622.39
阳光埃塞公司251,415,582.43193,736,031.1730,450,212.90-11,758,703.89
宁夏澄安101,796,917.0877,234,175.460.00-13,721,831.63
内蒙古澄安//0.00-6,184.1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附件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76,386.04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7,021,151.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2,845,374.11元,减去实施的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5,666,806.52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199,719.44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需求、经营计划、发展所处阶段、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和长远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持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附件5: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高民2005年2004年2012年202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萍2010年2008年2012年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晶2009年2009年2021年2021年

(1)项目合伙人高民,近三年签署过沪江材料、三英精密、奥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萍,近三年复核过上市公司沪江材料、凌云B股、康缘药业、华灿电讯等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晶,近三年复核过江苏阳光、康缘药业、凌云B股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6: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本年度任职时间报告期内收到报酬金额 (万元)(税前)
1陆宇董事长、(董事)2023.01—2023.030
2高青化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23.01—2023.1250.93
3王洪明董事2023.05—2023.120
4孙一帆董事2023.05—2023.120
5王荣朝独立董事2023.01—2023.128
6袁文雄独立董事2023.01—2023.128
7蒋玲独立董事2023.01—2023.128
8李明凤监事会主席2023.01—2023.1239.62
9陶晓萍监事2023.01—2023.1230.79
10徐玭监事2023.01—2023.1226.29
11杨之豪董事会秘书2023.05—2023.1217.18
12潘新雷财务总监2023.05—2023.1229.86
13缪锋董事长、总经理(离任)2023.01—2023.0319.68
14顾亚俊副总经理(离任)2023.01—2023.0322.02
15胡小波董事会秘书(离任)2023.01—2023.0515.42
16王洁财务总监(离任)2023.01—2023.057.49
合 计283.28

附件7: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4-02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及当期损益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减值准备当期损益列报科目
计提收回或者转回
应收账款85,254,519.66991,093.84-84,263,425.82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17,000,000.002,069,824.59-14,930,175.41
预计负债(对外担保)20,000,000.00-20,000,000.00
小计122,254,519.663,060,918.43-119,193,601.23
存货12,494,764.98-12,494,764.98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134,749,284.643,060,918.43-131,688,366.2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1)对于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风险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性质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应收款项账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5.00
1至2年10.00
2至3年30.00
3至4年50.00
4至5年50.00
5年以上10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款项,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显著增加外,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应收退税款、代收代扣款、员工备用金本组合以公司日常业务中应收取的出口退税、员工备用金、代收代扣款等款项
组合2:性质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组合3:保证金、其他组合本组合为公司日常业务中应收取保证金或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其他应收款,参考上述应收账款方法确定。

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信用评估情况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期内5.00
逾期1年以内10.00
逾期1-2年30.00
逾期2-3年50.00
逾期3年以上100.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3)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31,688,366.21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四、公司相关审核及批准机构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和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往来款期后的回款情况,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深入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对相关的会计科目应收账款、预计负债、资产减值损失等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8: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涵盖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碳化”)、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海实业”)、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大厦”)、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冷链”)、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生态园”)、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纺织”)、江苏阳光时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家居”)、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加油站”)、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薇生态”)、阳光(河南)服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阳光”)、上海阳光睿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睿玺”)、江苏阳光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医用新材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已经详细审阅公司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销售商品或产品以及接受劳务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按产品和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金额2023年度的预计金额
销售产品或商品面料、毛纺、租赁费、汽阳光服饰65,170.3970,000
胜海实业435.971,000
丰源碳化266.85600
水电、汽、租赁费阳光大厦173.07200
中盛服饰165.22200
金德冷链67.4960
阳光生态园36.4770
水电、租赁费华东纺织33.2650
面料时尚家居295.35200
租赁费阳光医用新材料32.3835
租赁费阳光集团64.2270
面料阳光睿玺71.89-
面料阳光(河南)服饰35.84-
采购产品或商品餐饮、会务费等阳光大厦583.56600
汽油等阳光加油站183.82200
土地租赁费、电力阳光集团5,682.906,800
原料胜海实业139.091,800
福利费阳生生物0.51-
福利费金德冷链6.59-
接受劳务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公司645.84850
检测费华东纺织155.36180
养护费晨薇生态124.89174.83
碳化加工丰源碳化83.60120
服务费阳光睿玺4.5760
合计————74,459.1383,269.83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类别按产品和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金额
销售产品面料、毛纺、租赁费、汽阳光服饰50,00065,170.39
胜海实业100435.97
或商品丰源碳化50266.85
水、汽、租赁费阳光大厦200173.07
中盛服饰200165.22
金德冷链6067.49
阳光生态园6036.47
水、租赁费华东纺织4033.26
面料时尚家居300295.35
租赁费阳光医用新材料3532.38
租赁费上海凯威120100
租赁费阳光集团7064.22
面料阳光睿玺10071.89
面料阳光(河南)服饰5035.84
采购产品或商品餐饮、会务费等阳光大厦600583.56
汽油等阳光加油站200183.82
电力阳光集团6,0005,682.90
原料胜海实业1,000139.09
接受劳务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公司800645.84
检测费华东纺织180155.36
养护费晨薇生态130124.89
碳化加工丰源碳化10083.60
合计————60,395.0074,547.4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丰源碳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住所:江阴市新桥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50万美元经营范围:碳化特种纤维及成品的生产、加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丰源碳化总资产为2,107.91万元,净资产1,965.43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811.59万元,净利润为80.10万元。

2、关联关系

丰源碳化是公司参股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丰源碳化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4年公司预计与丰源碳化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500万元。

(二)胜海实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住址:江阴新桥工业园区注册资本:9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特种纤维。截止2023年12月31日,胜海实业总资产为18,068.78万元,净资产6,671.09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24,376.35万元,净利润为-895万元。

2、关联关系

胜海实业是公司参股10%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胜海实业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4年公司预计与胜海实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600万元。

(三)阳光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注册资本:195387.3万元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销售截止2023年9月30日,阳光集团总资产2,063,732.38万元,净资产969,318.79万元。2023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958,452.93万元,净利润63,662.47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阳关集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000万元。

(四)阳光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428号注册资本:46146.959万元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阳光服饰总资产为360,788.65万元,净资产66,429.70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324,663.45万元,净利润为4,063.48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服饰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阳光服饰是公司多年合作客户,目前阳光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50,000万元。

(五)阳光大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注册资本:17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舞会;理发店;美容店;保龄球、桌球、棋牌、健身的服务;猪、牛、羊、家禽的饲养、屠宰、销售;蔬菜种植。截止2023年12月31日,阳光大厦总资产为492.51万元,净资产94.25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837.83万元,净利润为1.08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大厦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大厦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大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800万元。

(六)中盛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新华路25号注册资本:18729.63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高档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暖配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盛服饰总资产为132,406.44万元,净资产17,059.72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99,422.69万元,净利润为-259.17万元。

2、关联关系

中盛服饰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中盛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中盛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00万元。

(七)金德冷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马嘶东路8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冷库出租;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冰生产;餐饮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截止2023年12月31日,金德冷链总资产为1,514.88万元,净资产1,373.91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733.34.78万元,净利润为-168.89万元。

2、关联关系

金德冷链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金德冷链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金德冷链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0万元。

(八)阳光生态园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花卉、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不含种子苗木);水产(不含种苗)的养殖、销售;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园艺绿化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截止2023年12月31日,阳光生态园总资产为5595.17万元,净资产574.40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3.81万元,净利润为-213.89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生态园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生态园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阳光生态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0万元。

(九)华东纺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纺织品、服饰面料及辅料的检验测试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东纺织总资产为1,016.90万元,净资产1009.83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298.75万元,净利润为25.43万元。

2、关联关系

华东纺织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华东纺织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华东纺织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20万元。

(十)时尚家居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时尚家居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商业办公家具布艺、布艺软饰(窗帘、地毯)、家居用品、床上用品的设计、制造、加工;家装工程的设计、施工;纺织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时尚家居总资产为325.21万元,净资产-79.49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801.63万元,净利润为210.05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时尚是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时尚家居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时尚家居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00万元。

(十一)阳光加油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华士镇新华路68号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阳光加油站总资产为801.17万元,净资产359.54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827.87万元,净利润为49.66万元。

2、关联关系:阳光加油站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加油站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加油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00万元。

(十二)污水处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雷下村)注册资本:1489.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污水综合处理;污水处理技术、运行托管服务;污泥脱水、干化处理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公司总资产为9,783.25万元,净资产2,896.67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2,376.74万元,净利润为669.56万元。

2、关联关系

污水处理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污水处理厂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4年公司预计与污水处理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800万元。

(十三)晨薇生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新郁路中房6号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花卉种植;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种植;休闲观光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森林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结构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智能农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门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灯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截止2023年9月30日,晨薇生态总资产为43,335.53万元,净资产790.42万元,2023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为582.26万元,净利润为-1,360.26万元。

2、关联关系

晨薇生态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生物”)全资子公司,四环生物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晨薇生态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晨薇生态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30万元。

(十四)河南阳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光(河南)服饰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办事处淮河大道临港服装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制造;服饰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服装辅料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绣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印染加工;纺纱加工;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服饰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河南阳光总资产为4,599.93万元,净资产1,262.56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1,505.93万元,净利润为-1981.89万元。

2、关联关系

河南阳光于2022年7月成立,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河南阳光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河南阳光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50万元。

(十五)阳光睿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阳光睿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号3号楼205、206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智能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商务咨询,服装服饰的设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化妆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阳光睿玺总资产为279.27万元,净资产-1,942.07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324.62万元,净利润为-326.98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睿玺于2019年9月成立,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睿玺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阳光睿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0万元。

(十六)阳光医用新材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阳光医用新材料总资产为3,417.05万元,净资产311.12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5.48万元,净利润为-685.30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医用新材料于2020年3月成立,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医用新材料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医用新材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5万元。

(十七)上海凯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住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580号7楼A座注册资本:8,99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的销售,摄影服务,附设分支机构,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海凯威总资产为456万元,净资产244.55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520.27万元,净利润为-196.07万元。

2、关联关系

上海凯威于2003年11月成立,于2024年3月成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上海凯威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正常。

4、2024年公司预计与上海凯威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2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面料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的定价原则:根据劳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阳光大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3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二)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华东纺织签订“租赁合同”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阳光医用新材料签订“租赁合同”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0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

(四)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阳光服饰签订“租赁合同”租用本公司的房屋。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结算方式:货币资金。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阳光集团签订“租赁合同”租用本公司的房屋。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结算方式:货币资金。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上海凯威签订“租赁合同”租用本公司的房屋。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结算方式:货币资金。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七)2022年1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阳光服饰签定《合作协议》,约定阳光服饰向公司长期采购面料。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八)2023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阳光睿玺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阳光睿玺向公司采购面料。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

(九)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丰源碳化、胜海实业、阳光服饰、阳光大厦、时尚家居、阳光生态园、华东纺织、金德冷链、中盛服饰、河南阳光签定《2024年度供用汽框架协议》、《2024年度供用毛纺框架协议》、《2024年度供用面料框架协议》、《2024年度供用电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水、汽、毛纺、面料。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十)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阳光大厦、阳光加油站、胜海实业、阳光集团分别签定《2024年度餐饮、会务费框架协议》、《2024年度采购原料等框架协议》、《2024年度油类费用框架协议》、《2024年度电力费用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其购买餐饮、会务费用、原料、油费等。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十一)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丰源碳化、华东纺织、污水处理公司、晨薇生态分别签定《2024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2024年度污水处理框架协议》约定由丰源碳化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碳化加工;由华东纺织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由污水处理公司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由晨薇生态提供养护服务。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具体劳务内容及每项服务的费用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汽、面料、毛纺、办公室出租,主要是因为关联公司一直使用公司提供的汽、面料、毛纺、办公室。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碳化加工、污水处理、纺织品检测、养护、平台技术服务。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购买餐饮、会务、原料、汽油等,主要是因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年来一直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及购买餐饮、会务费用、原料、汽油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9: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4-03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和完善。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修订后的上述相关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当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同时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其他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当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其他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当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其他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二)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实施现金分红后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资产所需资金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3、公司当年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时。 4、可分配利润低于每股0.1元时。 (三)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二)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实施现金分红后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资产所需资金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3、公司当年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时。 4、可分配利润低于每股0.1元时。 (三)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法定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形成专项决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形成专项决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3、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详细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
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3、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因发生前述(二)里面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有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2 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策程序和机制 1、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生效。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由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时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的比例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公司应当在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4、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5、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有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2 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生效。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时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的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七)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七)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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