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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程志勇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程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相关公告。

2、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6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中环路279号1-4幢

邮政编码:226002

联系电话:0513-85359899

传真号码:0513-85359800

联系人:丁龙霞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程志勇2024年5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全文、《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或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志勇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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