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60.58元/股调整为60.23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董事李永强、王新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