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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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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577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甬矽电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甬矽电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甬矽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甬矽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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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甬矽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甬矽电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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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6号),本公司由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54元,共计募集资金111,2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27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964.5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共计3,056.6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07.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0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30700622701300011326036,000.00不适用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38708189893618,000.00不适用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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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3315019952360000160418,000.00不适用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3963300104001078031,964.53不适用已销户
合计103,964.53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056.63万元,系公司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143,162.00110,000.00100,907.90
2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晶圆凸点产业化项目55,908.0040,000.00
合计199,070.00150,000.00100,907.90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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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二)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6,547.9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4.42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3日出具了《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451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于2021年1月11日取得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1-330281-04-01-758578),建设期为3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2月。该项目完全达产年为2024年,2023年项目产能仍处于建设爬升阶段,因此2023年不适用承诺效益评价。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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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协议签署情况列表如下:

开户行账号签订时间有效期至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3070062270130001132602022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3870818989362022年11月3日2023年10月27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33150199523600001604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5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39633001040010780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协定存款事项外,本公司未实际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公司已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00,907.9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01,137.00
利息收入净额C205.30
应结余募集资金D=A-B+C-23.8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E
差异[注]F=D-E-23.80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23.80万元,其中:差异25.23万元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募集资金股权应支付的印花税导致;差异1.43万元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导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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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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