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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624,400股后的81,227,36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拟于2024年6月4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相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调整至37.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即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38.00元/股- 0.1984743元/股=37.8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2,598,760.50元,剩余可用于回购的资金上限为37,401,239.50元,下限为12,401,239.50元。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7,401,239.50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7.80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的数量为989,451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624,400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7%。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2,401,239.50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7.80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28,075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624,400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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