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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助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4-040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2024年4月22日《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2日)期间,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5,7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69,584,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45,700后的股本,即169,338,30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094,128.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数(股)50,801,49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0,385,490.00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27,094,128.00元÷169,584,000股×10股≈

1.597681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50,801,490股÷169,584,000股×10股≈2.995653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597681元)÷(1+0.2995653)。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4年0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9,584,000股,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2,4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69,584,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62,400股后的股本,即169,421,60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107,456.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08%;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50,826,4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0,410,48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进行调整。

2、自2024年4月22日《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2日)期间,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5,7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69,584,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45,700后的股本,即169,338,30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094,128.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数(股)50,801,49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0,385,490.00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5,700股后的169,33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69,584,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0,385,49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3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比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4,049,08737.77%+19,214,72683,263,81337.7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5,289,21362.09%+31,586,764136,875,97762.11%
三、回购账户股份245,7000.14%_245,7000.11%
股份总数169,584,000100%50,801,490220,385,4901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结构表变动后具体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20,385,490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447元。

2、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0元/股调整为38.35元/股。

3、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9楼

咨询联系人:吴珍

咨询电话:0755-89811196

传真电话:0755-85166003

十、备查文件:

1、《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确认文件。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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