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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核销金额(元)已计提坏账金额(元)核销损益影响(元)核销依据
应收账款2.131.192.982.131.192.980应收企业被工商吊销或注销等,确认无法收回
合计2.131.192.982.131.192.980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实际发生原则,更有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确认核实,核销主体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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