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40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洪城环境的持续督导机构,现对《年报问询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2、关于募投项目。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前期多次进行再融资,共涉及27个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末仍有20个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成。其中,有超10个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在50%-80%,个别项目投入进度较缓慢,如2019年的“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万载县项目)投入进度仅 16.29%、2020年的“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广昌县项目)投入进度仅25.54%。关注到公司多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20年、2021年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报告期末仍尚未完成结算。
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续募投项目在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实际进展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但未论证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尚未完成,也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2)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当地政府规划及市场环境变化,说明万载县项目、广昌县项目等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以及公司后续在推动项目进展方面拟采取的措施;(3)结合上述未完成结算项目的实施进度、结算条款、项目实际运行及效益情况,分项目说明仍未完成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应转固未转固、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对问题
(3)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具体情况
(一)存续募投项目在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实际进展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但未论证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尚未完成,也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存续募投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 | 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 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与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差异原因 |
1 | 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2016年10月 | 2019年3月 | 由于政府规划审批延期,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2 | 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2016年2月 | 2016年12月 | 由于政府交付项目用地较晚,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3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 2018年12月 | 2020年12月 | 该项目第一次施工招标被废标。再进行第二次招标,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4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 | 2020年12月 | 2021年12月 | 由于政府征地工作滞后和出具设备招标控制价时间较晚,导致设备招标采购滞后 |
5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2019年6月 | 2020年1月 | 由于政府出具设备招标控制价时间较晚,导致设备招标采购滞后 |
6 |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2017年12月 | 2019年8月 | 由于政府出具的设备招标控制价远低于市场价,导致设备招标采购时中标单位无法全部按我司质量要求供货,导致调试运行期部分设备需维修与更换,导致环保验收延期 |
7 |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2019年11月 | 2020年12月 | 由于政府征地迁坟工作滞后,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8 |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 2019年4月 | 2021年6月 | 由于政府征地工作滞后,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9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 2020年9月 | 2021年5月 | 原可研报告建设内容涵盖县城排水管网项目,后续根据政府决策对初设内容进行变更,取消管网建设内容,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10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2019年12月 | 2021年7月 | 由于环评批复滞后,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11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 2019年12月 | 2021年4月 | 由于提标改造用地不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论证、考察及设备选型较长,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12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2020年7月 | 2021年3月 | 由于政府征地工作滞后,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13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 2019年9月 | 2020年7月 | 因前期政府设计、地勘及三通一平工作时间滞后,开工时间教可研时间有所延迟,后期政府设备招标采购于2019年10月完成,导致整体工期逾期 |
14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2020年12月 | 2021年4月 | 由于政府征地工作滞后,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 | 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 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与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差异原因 |
15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2020年5月 | 2020年10月 | 2020年7月已完工并通水调试,由于政府外部管网问题,导致环保验收逾期 |
16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2022年3月 | 2022年1月 | 无 |
17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2021年12月 | 2022年4月 | 厂区于2021年10已完工并通水调试,管网施工受政府征地工作滞后影响,导致工程整体逾期。 |
18 |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 2020年7月 | 2021年5月 | 由于政府前期手续审批延期,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19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2019年2月 | 2020年9月 | 由于政府前期手续审批延期,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20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2020年8月 | 2020年12月 | 由于政府用地与规划审批延期,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比可研计划时间滞后 |
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但未论证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尚未完成,也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鉴于以上实施项目主体并未发生变化,因项目的立项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以及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也存在政府审批、交付、土地征收等实际原因而延期,但并没有取消或终止,而是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除樟树三期续建工程还在施工,工程施工仍会继续推进,因此,本次不涉及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说明的情况。公司已在历年的半年度和年度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进行了披露。
(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当地政府规划及市场环境变化,说明万载县项目、广昌县项目等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以及公司后续在推动项目进展方面拟采取的措施;
1、项目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 | 已经使用金额 | 结余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实际进度情况 | 结余原因 |
1 | 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37,618.76 | 37,262.51 | 356.25 | 99.05%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由于第三方审计单位结算金额认定与施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 | 已经使用金额 | 结余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实际进度情况 | 结余原因 |
单位存在分歧,待红谷滩区法院完成诉讼后可付清尾款 | |||||||
2 | 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3,003.16 | 2,445.00 | 558.16 | 81.41% | 已完成工程结算 | 已完成结算,为结余资金 |
3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 8,200.00 | 5,656.12 | 2,543.88 | 68.98%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待支付结算尾款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结算总金额5944.25万元,2023年结余2543.88万元。该项目结算后工程费571.18万尚未支付,其余1972.7万元为结余金额。 |
4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 | 3,300.00 | 2,290.30 | 1,009.70 | 69.4%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项目财务决算 | 由于政府申请的中央资金后期到位并注入该项目约2568万元,使得公司投资额缩减,目前募集资金结余约1009.7万元 |
5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3,300.00 | 537.51 | 2,762.49 | 16.29%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正在财务决算 | 由于政府对该项目投资约1574.12万元,使得公司投资额缩减,目前剩余约168.1 万元项目款后续支付,预计募集资金结余约2594.39万元 |
6 |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2,600.00 | 2,496.98 | 103.02 | 96.04%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正在财务决算 | 已完成结算,为结余金额 |
7 |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11,100.00 | 9,648.86 | 1,451.14 | 86.93%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正在财务决算 | 已完成结算,为结余金额 |
8 |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 5,000.00 | 3,102.87 | 1,897.13 | 62.06%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 | 已经使用金额 | 结余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实际进度情况 | 结余原因 |
9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 3,700.00 | 2,148.79 | 1,551.21 | 58.08%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 |
10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35,000.00 | 16,558.26 | 18,441.74 | 47.31%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项目已完工,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根据合同金额本项目有19680.09万元未支付 |
11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 12,800.00 | 12,414.79 | 385.21 | 96.99%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正在财务决算 | 竣工结算完成,没有支付的原因:土建已完成结算,设备价格待政府认可后支付尾款 |
12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8,800.00 | 6,371.14 | 2,428.86 | 72.4%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正在财务决算 | 已完成结算,剩余部分前期费用待财务决算后支付共约20万,其余为结余金额 |
13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 6,000.00 | 3,491.29 | 2,508.71 | 58.19%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项目财务决算 | 由于政府对该项目投资约2500万元,使得公司投资额缩减,项目剩余约417.82万元工程款即将支付,预计募集资金结余约2090.89万元 |
14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5,000.00 | 1,881.93 | 3,118.07 | 37.64%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由于政府对该项目投资5000万元、使得公司投资额缩减,项目剩余约1300万元工程款未支付,预计募集资金结余1750万元 |
15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4,600.00 | 2,527.90 | 2,072.10 | 54.95%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 |
16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12,800.00 | 9,342.33 | 3,457.67 | 72.99%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 |
17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 | 7,900.00 | 6,252.42 | 1,647.58 | 79.14% | 正在施工 | 还在施工中,还需支付进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 | 已经使用金额 | 结余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 实际进度情况 | 结余原因 |
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款 | ||||||
18 |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 8,800.00 | 2,247.14 | 6,552.86 | 25.54% | 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正在财务决算 | 由于政府对该项目设备自行采购,投资2237.996万元,使得公司投资额缩减 |
19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2,600.00 | 1,905.51 | 694.49 | 73.29%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 |
20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15,000.00 | 8,951.43 | 6,048.57 | 59.68% | 正在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 正在办理结算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 |
2、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
(1)项目财审一般要求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前提下才收取结算资料,由于政府相关前期资料缺失需要补办,导致竣工验收滞后,财审相应延后。而且目前各地政府财政紧张,财政局结算审核也相应较慢。因此,受财审周期较长影响,造成部分项目结算进度较为缓慢;
(2)部分项目由于存在当地政府申请的中央资金后期到位注入项目的情况,造成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较大(如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以上项目除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还处在施工阶段外,其他均已完工投产。
3、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积极推进财审工作;
(2)公司将开通“绿色通道”,解决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问题,加快募投项目的支付进度;
(3)公司将加快对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项目的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结合上述未完成结算项目的实施进度、结算条款、项目实际运行及效益情况,分项目说明仍未完成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应转固未转固、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
1、未完成结算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的实施进度 | 合同结算条款 | 实际运行效益情况(截止2023年末累计净利润) | 未完成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
1 | 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调度大楼: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的当月工作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总计量款的85%;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净水厂区: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的当月工作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方式为100%银行转账;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总计量款的85%;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 16,839.70 | 由于结算金额认定与施工单位存在分歧,目前正在红谷滩区法院诉讼 |
2 |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土建、安装部分的工程进度款按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的月进度实体工程价款的70%支付工程款。土建、安装部分的工程价款累计支付到土建、安装的合同价70%时,停止支付。工程各项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97%(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则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100%),余款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1,346.10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 |
3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工程竣工及移交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工程总计量的75%且不超过建安工程合同的75%。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 1,095.02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的实施进度 | 合同结算条款 | 实际运行效益情况(截止2023年末累计净利润) | 未完成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
95%。工程保修金支付:保修金为结算价5%,工程责任缺陷期满且发包人及相关单位确认无工程质量缺陷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100% | |||||
4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工程各项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满足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4条,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97%(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则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100%),余款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工程各项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满足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4条,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97%(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则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100%),余款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6,894.45 | 目前正在积极沟通政府进行结算 |
5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满足本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4条,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95%(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则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100%),余款5%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1,302.77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 |
6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满足本协议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4条, 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95%(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则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100%),余款5%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1,895.02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 |
7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满足本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4条, 一个月内付至工程 | 1,755.39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的实施进度 | 合同结算条款 | 实际运行效益情况(截止2023年末累计净利润) | 未完成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
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95%(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则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100%),余款5%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
8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厂区部分已全部完工,外部进出水管网正在施工 |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97%,余款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144.15 | 正在施工 |
9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工程各项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75%;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 85%;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满足本协议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 4 条, 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 95%(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则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款的100%),余款 5%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 889.48 | 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结算 |
10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审计 | 工程竣工及移交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工程总计量的75%且不超过建安工程合同的75% 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支持至结算金额的97% 工程保修金支付:保修金为结算价3%,工程责任缺陷期满且发包人及相关单位确认无工程质量缺陷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100% | 2,773.99 | 由于政府用地与规划审批延期,导致工程整体进度逾期 |
注: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由业主方或政府方聘请第三方作为监理单位。
2、前期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应转固未转固、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工程项目均在其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除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因外部管网施工受政府征地工作滞后影响,导致工程无法整体竣工结算,造成政府抄告单暂定水价低于原协议暂定价,从而未达到预期收益外,
其他相关项目资产均已达到或超过预期收益。综上,公司前期项目不存在在建工程应转固未转固情形,也不存在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前述问题,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获取发行人就募投项目立项、施工、结算、运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3、查阅了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施工合同,针对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结算条款,检查是否存在财务记录与结算条款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取得了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和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差异原因的说明,并分析其合理性;
5、取得了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特许经营权合同,对结算价格、数量予以关注,并了解公司募投项目收入确认的流程,复核财务账面记录的营业收入确认完整、准确;
6、查阅了发行人就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出具的说明文件及相关财务资料,检查相关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应转固未转固的情形;
7、对募投项目效益进行了分析,与项目预测效益进行比对,判断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8、对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进行了远程核查,就项目施工进度取得了公司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与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差异
主要系政府规划审批、项目用地交付延期、招投标程序、环评验收等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滞后,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但未论证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因外围管网征地工作滞后导致仍在施工外,发行人其他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施工。公司已在历年的半年度和年度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进行了披露。
2、发行人部分募投项目存在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有二:一是系受财审周期较长的影响,造成部分募投项目结算进度较为缓慢。二是系部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当地政府申请的中央资金后期到位注入项目的情况((如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导致募集资金使用较预期减少。
针对前述情况,发行人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推进项目结算工作,并在相关项目完成结算、支付后及时完成相关结余募集资金审议程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通过检查未完成结算项目的实施进度、结算条款、项目实际运行及效益情况,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主要系结算审计工作滞后所致,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工程项目已在其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除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因外部管网施工受政府征地工作滞后影响,导致工程无法整体竣工结算,造成政府抄告单暂定水价低于原协议暂定价,从而未达到预期收益外,其他项目均已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应转固未转固情形,也不存在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