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终止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9月4日和2023年9月20日,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以公司45处厂房和持有的贵州前进轮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作为抵质押物,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前进轮胎(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公司”,英文名称:ADVANCE TYRE (VIETNAM) CO.,LTD)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用于越南年产95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96个月)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按照越南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贷款事宜需报越南国家银行备案后方可实施。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
因该贷款事宜未获越南国家银行备案,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沟通,该贷款事项及相关担保终止实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三、贷款事项终止实施对项目的影响
本次贷款事项终止后,越南年产95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部分,将通过本公司向越南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解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本次终止贷款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