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新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序号 | 开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账号 |
1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深圳新城支行 | 44250200012000000059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理财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专门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27日